《銅冶煉企業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7年3月6日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冶煉企業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時間:2007年3月6日
《銅冶煉企業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7年3月6日發布的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銅冶煉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是為明確職責,進一步促進有色金屬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加強和改善行業管理,對重新修訂的《銅冶煉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就有關事項提出的新的要求,於2010年8月5日公布...
二、 公告申請受理和核實程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或經貿委(經委、工業辦)負責受理本地區的銅冶煉企業公告申請,並會同省級環保部門按照《銅冶煉企業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工作程式和要求,對申請公告的銅冶煉企業提供的材料進行核...
稀土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加強稀土行業準入管理,發揮先進企業的示範和引導作用,推進稀土產業結構調整,依據《稀土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準入條件》),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印染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印染行業清潔生產,提高印染產品質量,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印染行業準入條件(2010 年修訂版)》(工消費[2010]第93 號,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有...
《銅陵市工業企業環境行為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是安徽省銅陵市人民政府2010年02月1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通知簡介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工業企業環境行為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銅政辦〔2010〕12號 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氟化氫生產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6號)規定,為規範準入公告管理...
為規範獎勵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企業要切實承擔起淘汰落後產能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節能、環保、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主動淘汰落後產能;地方政府要切實負擔起本行政區域內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職責,依據有關...
為推進粘膠纖維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引導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強行業準入管理工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粘膠纖維行業準入條件》(工消費〔2010〕第94 號)的有關規定,制定《粘膠纖維生產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企業名單(第一批)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焦化生產企業行業準人管理工作的通知 焦化生產企業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印發關於清理規範焦炭行業的若干意見的緊急通知 關於清理規範焦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