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鈔表里論

銀鈔表里論是中國明末清初思想家黃宗羲 (公元1610~1676年) 的貨幣主張。黃宗羲分析在當時“銀荒”情形下,“誠廢白銀,則谷帛錢緡不便行遠,而囊括尺寸之鈔,隨地可以變易,在仕宦商賈又不得不行”,提出 “銀與鈔為表里,銀之力絀,鈔以舒之” 的廢銀用鈔主張 (《明夷待訪錄·財計一》)。他認為過去“徒見尺楮張紙居然可以當金銀,但講造之之法,不講行之之法,官無本錢,民何以信?故其時言可行者狀見彈而求炙也” (《財計二》),所以行鈔失敗。

他主張採用以銅錢為本的可兌換紙幣制度,在直接與商業有關的範圍行使,“停積錢緡,五年為界,斂舊鈔而焚之。官民使用,在關即以之抵關稅,在場即以之易鹽引”。黃宗羲的貨幣主張,重點仍在行錢,“使貨物之衡盡歸於錢。” 他主張鑄行每錢重一錢,不冠年號的足值銅錢,“除田土賦粟帛外,凡鹽酒征榷,一切以錢為稅” (《財計一》。黃宗羲把自南宋以來學者們經常提到的 “稱提” 之術,第一次以行鈔技術角度作了系統詮釋。他非常重視貨幣制度問題,認為如果貨幣制度不妥善,則 “宛轉湯火之民,即時和年豐無益也,即勸農沛澤無益也” (《財計一》),具有新興市民重視商品貨幣關係的濃厚意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