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重要空白憑證管理

銀行重要空白憑證管理是重要空白憑證(包括轉賬支票、現金支票、定額支票、銀行匯票、本票和聯行報單等) 是由單位或銀行填寫並經簽章後即具有支取款項效力的憑證,是銀行憑以辦理收付款項的重要書面依據。

加強重要空白憑證的管理,是銀行會計部門的重要職責,必須認真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①明確保管責任。要貫徹“專人管理” 的原則; 要貫徹 “證、印、押分管” 的原則,即掌握聯行報單或銀行匯票的人,不能兼管聯行專用章或密押,以便相互監督,相互制約。②納入表外核算系統。對於重要空白憑證,一律納入重要空白憑證表外科目核算,建立 “重要空白憑證登記簿”,按品種立戶,以假定價格1本1元為記賬單位,並記載憑證起訖號碼、本數、做到有賬有實,賬實相符。③加強印製管理。對重要空白憑證的印製過程要加強管理,除由總行統一印製的重要空白憑證外,各行自行印製的重要空白憑證,應選擇管理制度健全,有利於控制和監督的工廠印製。④嚴格出入庫手續。⑤認真核實。會計或有關業務主管人員應經常檢查重要空白憑證的保管、領用情況,核對盤查賬實是否相符,並在登記簿上籤章和記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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