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控股公司簡稱BHC,為美國金融體制之一,指掌控一家或兩家以上銀行或其他銀行控股公司的企業。在1969年以前,銀行組成控股公司的主要目的在於突破州際設立分行的限制。1969年以後,由於信用緊縮,市場的利率上升,銀行的資金來源減少,故通過控股公司發行銀行關係商業本票,利用所得的資金從事銀行放款活動,並融通本身及非銀行附屬機構的各項資產,使負債管理更具伸縮性。此類本票的發行,在初期增加得相當快速,但在1970年10月,有關的金融當局為防止銀行借控股公司打進傳統上非銀行業務的領域及防止銀行獨占力量的產生,於是規定此類資金必須繳納存款準備金,結果導致其發行餘額嚴重受挫,直到1973年才重新恢復成長,而與融通公司與非金融公司形成三國鼎立的局面。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銀行控股公司
- 外文名稱:bankholding company
- 公司性質:國營
- 隸屬:金融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