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抵債資產審計,是指對債務人償還銀行貸款的實物進行審計。
銀行抵債資產審計,是指對債務人償還銀行貸款的實物進行審計。
銀行抵債資產審計,是指對債務人償還銀行貸款的實物進行審計。...
抵債資產處理審計 抵債資產處理審計是指對貸款單位、企業、個人向金融部門(銀行、信用社)所貸款項到期無力歸還,為查清抵債資產的處理情況而進行的審計。
抵債資產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法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而受償於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由於抵債資產形式多樣,涉及環節繁多,處理以物抵債資產的涉稅問題也較為複雜。從理論上講,抵債資產的確認條件非常明確:與該抵債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抵債資產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簡...
概念 以物抵債是銀行在無法以貨幣資金收回貸款時,為降低信貸資產風險,而收回借款人相應實物資產以抵償債務的行為。第一條 為了穩步開展以物抵債工作,降低不良貸款比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以物抵債,是指債務人將事先抵押、質押給債權銀行的財產或者其他非貨幣財產折價歸銀行(指...
以資抵債指在貸款清收過程中借款人或擔保人因貨幣資金不足等原因而以各種非貨幣資產抵頂貸款本息的還貸方式,是商業銀行近年從實際業務中總結出的解決銀行不良資產的辦法,其特點是通過協商或訴訟,將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產作價劃轉銀行。以資抵債資產審計的內容主要有:1.主要審查借款人或擔保人是否確實不具備貨幣還款...
《銀行抵債資產疑難問題及案例解析》,是2023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譚興民。本書作者將多年對銀行抵債問題的研究,以及大量案例的進行收集整理、歸納分析,提煉總結,並最終編撰成書。本書從基本要務談起,共分為上、中、下三篇。內容簡介 銀行業不良貸款居高不下,不良率持續攀升,雖然解決的辦法...
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定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資產重組、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通知介紹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
主要包括:一是由於國家有關政策調整變化造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非信貸風險資產增加。包括會計政策變更形成的表內應收利息墊付,住房體制改革形成的房改損失,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接受的各類資產等。二是商業銀行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類非信貸風險資產。包括不良投資、拆借,擔保和信用證等表外業務墊款、委託代理業務損失、抵債資產...
3、當事人以信譽保證的,應當以當事人以外的法人為保證人。保證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最近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基本賬戶開戶銀行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保證人的註冊資金和淨資產額均不得低於財產保全標的額。保證人提供虛假資產...
商業銀行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上,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占商業銀行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5%以上的關聯交易,應當及時披露。如果交易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以上的關聯交易,除應當及時披露外,還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如果交易金額占商業銀行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5%以上的關聯...
第九條 銀行、信用社的實收資本按投資主體可分為國家資本金、集體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外商資本金和個人資本金。(一)國家資本金,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銀行、信用社形成的資本金。(二)集體資本金,是指銀行、信用社以前年度的積累(指國家歷年減免的稅款和法定盈餘公積)按...
(二)資產轉移類關聯交易:包括銀行機構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自用動產與不動產買賣,信貸資產及其收(受)益權買賣,抵債資產的接收和處置等;(三)服務類關聯交易:包括信用評估、資產評估、法律服務、諮詢服務、信息服務、審計服務、技術和基礎設施服務、財產租賃以及委託或受託銷售等;(四)存款和其他類型關聯交易,...
第二十條 資產轉移是指商業銀行的自用動產與不動產的買賣、信貸資產的買賣以及抵債資產的接收和處置等。第二十一條 提供服務是指向商業銀行提供信用評估、資產評估、審計、法律等服務。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關聯交易分為一般關聯交易、重大關聯交易。一般關聯交易是指商業銀行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金額占商業銀行資本...
第二十條 資產轉移是指商業銀行的自用動產與不動產的買賣、信貸資產的買賣以及抵債資產的接收和處置等。第二十一條 提供服務是指向商業銀行提供信用評估、資產評估、審計、法律等服務。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關聯交易分為一般關聯交易、重大關聯交易。一般關聯交易是指商業銀行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金額占商業銀行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