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客戶未足額繳存票款的,承兌行收到持票人開戶行寄來的委託收款憑證和匯票,經審核無誤後,應無條件向持票人付款,並根據承兌協定的約定,從承兌申請人保證金專戶和其他存款帳戶扣款,不足部分由銀行墊付的行為。 基本介紹 中文名:銀行承兌匯票墊款屬性:銀行術語處理:依法解決主體:銀行 處理方式(一)將墊付款項轉入“159001——銀行承兌匯票墊款”科目,按照有關規定計收利息;(二)就墊付款項向承兌申請人進行催收;(三)及時處理抵押物、質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擔保義務,儘量減少墊款損失;(四)經催收和追償仍無法收回墊款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多種手段進行轉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