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熱點透析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熱點透析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熱點透析》是2006年12月1日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蔡奕。

基本介紹

  • 書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熱點透析
  • 作者:蔡奕
  • ISBN:9787301113875 
  • 頁數:282頁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第1版(2006年12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 尺寸:23.1 x 15.5 x 1.4 cm
  • 重量:481g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作者簡介

蔡奕,副研究員,法學博士,西方證券法博士後。現供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主要從事金融證券法律問題研究。主持、參與國家、省部級課題多項,著有《跨國銀行監管的主要法律問題》、《證券法、公司法新舊條文對照簡明解讀》、《巨觀經濟法》、《金融法熱點問題專題研究》、《WTO服務貿易多邊規則》等著作,並在《現代法學》、《法學》、《證券法律評論》、《經濟法論叢》、《中國金融》、《國際金融研究》、《國際貿易問題》、《證券市場導報》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譯作七十餘篇。

內容簡介

金融一體化和金融自由化是當今國際金融領域最引人矚目的兩大趨勢,銀證混業就是上述兩大趨勢交匯融合的結果。在我國法制嬗變和市場發展的現實背景下,銀證混業機遇與挑戰並存,利潤與風險同在,同時也在考驗證券立法者和監管者創新變革的能力。
本書運用實證分析、歷史分析、比較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諸多理論與實務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以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為研究核心,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利弊作了實證分析和權衡比較,在總結世界各國銀行參與證券業的主要模式和監管方法之後,結合中國的國情,提出了我國銀證混業經營的模式和監管策略。通過比較與借鑑,作者總結出現行法律框架下我國銀行參與證券業的合理途徑和可行模式,並對新型金融集團的監管體制和監管策略改革提出了若干有益的建議。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篇 理論篇
第一章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利弊分析
第一節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利益
第二節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弊害
第二章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組織模式
第一節 以美國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第二節 以日本為代表的異業子公司模式
第三節 以德國為代表的全能銀行(universal bank)模式
第四節 三種銀行跨業準入模式的比較
第二篇 監管篇
第三章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外部監管
第一節 準入監管
第二節 資訊隔離——“信息長城”機制
第三節 風險“防火牆”
第四節 股東監管
第五節 高級管理層監管
第四章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內部監管
第一節 銀行內部監管的制度設計
第二節 美國跨國銀行內部監管的制度與實踐
第三節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監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節 銀行內部監管的局限性與外部約束
第五章 多元化金融集團國際監管規則
第一節 多元化金融集團的興起及對傳統金融監管方式的挑戰
第二節 對金融集團資本充足性的監管方式
第三節 對管理層和股東的適宜性要求
第四節 金融集團監管的信息共享和協調員制度
第三篇 國際經驗篇
第六章 部分國家或地區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實踐
第一節 美國
第二節 英國
第三節 日本
第四節 德國
第五節 中國台灣地區
第七章 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實證案例
第一節 巴林銀行案件
第二節 大和銀行案件
第三節 花旗銀行集團案例
第四節 荷蘭國際集團案例
第五節 日本瑞穗集團案例
第四篇 專題研究篇
第八章 金融控股公司專題研究
第一節 控股公司的類型
第二節 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
第三節 金融控股公司的組織結構
第四節 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管理
第五節 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
第六節 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法的立法設計
第九章 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專題研究
第一節 銀行業與基金業的特殊關係
第二節 國外商業銀行參與基金管理業務的發展狀況
第三節 我國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第四節 我國商業銀行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方式
第五節 我國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最近發展
第五篇 中國實踐篇
第十章 我國銀證經營體制的歷史與現狀
第一節 我國銀證經營體制的歷史變遷
第二節 我國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現狀與趨勢
第十一章 銀證混業潮流下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變革
第一節 各主要監管機構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監管許可權
第二節 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進行監管分工的原則
第三節 我國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監管體制的選擇
第十二章 我國銀行參與證券業務具體監管措施的完善
第一節 確立我國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並表監管機制
第二節 確立證監會和交易所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信息披露的主要監管責任
第三節 建立和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機制
第四節 建立針對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聯合檢查機制
第五節 參照國際慣例,建立和完善“兩牆”制度
第六節 建立評價我國金融集團資本充足狀況的科學指標
第七節 以適宜性要求完善我國金融集團管理層和重要股東的任職資格審查制度
第八節 證券交易所對金融集團穩健性的合理干預
結語
附錄:部分國家或地區銀行參與證券業的監管體制
一、美國
二、英國
三、法國
四、澳大利亞
五、德國
六、日本
七、韓國
八、中國香港地區
九、中國台灣地區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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