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銀政辦發〔2014〕147號印發《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該《意見》共9條,本辦法條款適用於2013年12月30日前查處的違法違規建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
- 印發機關: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銀政辦發〔2014〕147號
- 成文時期:2014年10月16日
通知,意見,附屬檔案,
通知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的通知
銀政辦發〔2014〕147號
銀政辦發〔2014〕14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好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違法違規建設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銀政辦發〔2014〕60號)檔案精神,現將《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0月16日
意見
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關於違法違規建設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處理意見》(銀政辦發〔2014〕60號)檔案精神,市規劃局對違法違規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拆除難度大、整治進度較慢、存在問題較多的“兩違”建設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對建設年代久遠(截止2013年12月30日,建成建築物達10年的),形成原因較為複雜的建築物的處理意見:尊重歷史,依法查處,原則上一律拆除。若拆除中危及整體樓房安全的,準予保留。但須依法依規補辦規劃手續,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並補交土地出讓金。
二、對未經批准擅自加層的處理意見:經市規劃局現場查驗後,認為不影響相鄰關係,不影響城市整體規劃,符合日照間距要求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並補交土地出讓金後,可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三、未按規劃設計方案建設的處理意見:經市規劃局現場查驗後,認為已無法整改,拆除會造成整體樓的安全,由規劃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後,方可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四、擅自改變規劃用途的處理意見:經市規劃局現場查驗後,認為使用年代已久,無法整改的情況,由規劃部門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並按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補交土地出讓金後,可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五、對未經規劃審批擅自建成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物的處理意見:出具消防、建設主管部門的認可文書後,可補辦規劃審批手續。
六、對臨時建築物的處理意見:臨時建築按“規範一批、暫留一批、拆除一批”的原則處理:規範一批即對符合城市規劃,只是程式性的違法建築,同意補辦規劃審批手續;暫留一批即對規劃和景觀影響不大,或列入近期拆遷範圍內,可暫時不辦規劃審批手續,準予保留,但城市建設需要時必須無條件拆除;拆除一批即嚴重影響城市景觀、以營利和出租為目的的沿街營業房,民眾投訴較多的建築,一律按照程式進行拆除。
七、對既不補辦規劃審批手續,又不自行拆除的(限期內),依法強拆,在媒體上曝光。
八、所有補辦手續在房產證中須註明,拆遷改造時按當時造價補償,不按市場價補償。
九、本辦法條款適用於2013年12月30日前查處的違法違規建築。
附屬檔案
具體案例
一、對建設年代久遠,形成原因較為複雜的建築物的處理意見:
(一)全聚德、老毛手抓、德隆樓項目
基本情況:銀川市全聚德餐廳鼓樓店、老毛手抓餐廳鼓樓店和德隆樓餐廳鼓樓店現址前身是銀川市呢絨服裝廠,三家餐廳沿解放街三層建築由寧夏中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於1988年建設。
1.全聚德主要在玉皇閣商業樓和絨服裝廠車間三層樓樓頂加建。原三層建築加建為四層,加建面積831㎡。
2.老毛手抓主要是封閉後院加建。加建面積371㎡,後院一層部分現存放垃圾和腳踏車。
3.德隆樓主要在玉皇閣商業樓和新華書店東側二、三、四層樓頂加建。玉皇閣商業樓原三層加建為四層、新華書店東側北段二層加建為三層、三層加建為四層、四層加建為五層,加建面積497㎡。
處理意見:按《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第一款辦理,高限進行處罰。
(二)雙悅新村南區項目
基本情況:雙悅新村南區總平面圖於2003年7月28日批准,2003年9月開工建設,規劃批准建設5棟住宅樓全部為地上6層建築。但該小區建設單位原金鳳區銀新鄉雙渠口村村委會在住宅6層頂樓違規加建七層。加建房屋56套。
處理意見:該項目屬於農民安置區項目,且建設年代比較久遠,加建56套房屋均已出售,按《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第二款進行辦理。
二、對未經批准擅自加層的處理意見:
(一)寧夏青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辦理規劃變更手續情況下,2010年11月擅自在青春大廈樓頂加建一層,加建面積1945.88平方米。
(二)寧夏新世佳工貿有限公司於2011年4月擅自在東湖國際酒店樓頂加層,加建面積500平方米。
(三)王紹利於2012年4月在民族南街269號營業房擅自加層,加建面積250平方米。
(四)寧夏晟沃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於2012年6月,擅自在辦公樓樓頂加層,加建面積1100平方米。
(五)寧夏隆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13年底擅自將北環批發市場二期6號樓,在二層頂加建三層,三層頂局部加建四層,加建面積472平方米。
處理意見:按《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第二款辦理,高限進行處罰。
三、未按規劃設計方案建設的處理意見:
(一)三北林業局於2013年12月擅自在新建綜合樓北側加建雨篷,建築面積84㎡。
處理意見:按《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第三款辦理,高限進行處罰。
四、擅自改變規劃用途的處理意見:
(一)寧夏溫州商城有限公司建設溫州商城項目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功能。
(二)寧夏國禾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商城改造項目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功能。
(三)國芳百盛有限公司建設國芳百盛商場項目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功能。
(四)中房銀川公司建設家友廣場項目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功能。
(五)寧夏光耀房地產公司建設光耀地下小車庫項目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功能。
(六)寧夏光耀房地產公司建設農民商貿城項目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功能。
(七)銀川忠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浙江商城項目擅自改變地下停車場功能。
經核對原規劃審批資料,以上七處項目都是將地下停車場使用功能進行了改變,規劃地下車庫建築面積約50940平方米,規劃車位1382個,實際使用車位140個,減少停車位1242個。
處理意見:按《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第四款進行辦理。
五、對未經規劃審批擅自建成的公益性建築物的處理意見:
陶然水岸老年人活動中心項目
基本情況:2012年4月,市民政局向市規劃局申報了社區老年人活動中心項目擬選位置匯總表,其中包括陶然水岸老年人活動中心。公示期間有投訴,市規劃局未辦理該項目的規劃審批手續。市民政局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2013年5月開工建設陶然水岸老年人活動中心,目前該項目主體已基本完工。
處理意見: 按《銀川市部分違法違規建築處理意見》第六款進行辦理。
六、對若水酒莊項目的處理意見:
基本情況:該項目是由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有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市規劃局於2011年11月17批准規劃總平面圖。
處理意見:同意保留現狀一層,一層以上建築全部拆除,不進行任何補償,絕不允許再擴大建設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