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收藏家協會

銀川市收藏家協會是經業務主管單位市文化局同意,民政局正式批准登記,2007年11月10日正式成立,由寧夏銀川市收藏家、收藏組織、收藏愛好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團結廣大收藏家、收藏組織和收藏愛好者,增強與提高民族的收藏意志,弘揚中華收藏文化,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政策,保護、搶救、開拓各種民間收藏品,提高廣大收藏愛好者的收藏品位、收藏技藝,引導廣大收藏愛好者配合政府,逐步規範民間收藏品市場,促進收藏活動的健康發展,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協會組織一批具有較高理論,研究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在區內外文物界、收藏界享有盛譽的資深學者和高級專家等,組成“收藏協會諮詢、鑑定專家委員會”擔任各類收藏品的鑑定工作。

2019年8月1日,銀川市民政局擬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收藏家協會
  • 成立時間:2007年11月10日
  • 鑑定範圍:陶瓷書畫、玉器錢幣、青銅器
  • 活動計畫:每年一度新春聯誼會
簡介,概述,宗旨,撤銷登記,會員權利,入會條件,會員待遇,協會計畫,

簡介

概述

鑑定範圍:陶瓷書畫、玉器錢幣、青銅器,郵票郵品、賞石、體育紀念品,書報刊,撲克牌、工藝品、彩票以及徽章等嚷催戶收藏品。

宗旨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銀川市及在銀川市工作或居住的廣大收藏家和收藏愛好者,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增強與提升民族的收藏意識;弘揚中華收藏文化,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政策。保護、搶救、開拓各種民間收藏品;提高廣大收藏愛好者的收藏品位、收藏技藝;引導廣大收藏愛好者配合政府逐步規範民間收藏品市場,促進收藏活動的健康發展,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

撤銷登記

2019年8月1日,銀川市民政局發布公告:銀川市收藏家協會,催您踏舉存在連續兩年以上不按規定參加年度工作報告,法人和工作人員長期聯繫不上,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四)款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四)款及《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組織年度檢查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銀川市民政局擬對其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無法與其取得聯繫,依據民政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五章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列社會組織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銀川市民政局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依照《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等權利。請在送達之日起3日內與銀川市民政局聯繫,書面告之陳述。申辯的內容及是否要求聽證,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會員權利

(一)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3、對本協會坑妹符發行的書籍、報紙刊物和有關資料,享有購買優先權和優惠權;
4、對本協會組織的活動有優先參與權;
5、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監督權;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會員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的章程;
2、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3、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4、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協愚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入會條件

(一)會員入會條件:
1、個人會員:凡是遵紀守法,品德好;擁護本會章程,志願加入本會;有較豐富和較高質量的收藏品;有一定的鑑賞、研究水平,在刊物上發表過收藏方面的文章或出版過專著,經本會兩名會員介紹或我會委託單位推薦的個人,可申請入會。
2、單位會員:凡具有法兆櫻承人資格,承認本會章程,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與收藏事業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可申請入會。
(二)會員入會程式:
1、填寫《入會申請表》
(1)表格各項內容均應認真填寫,書寫工整、字跡清晰,內容真實、具體;
(2)填寫內容可以本人手寫(用黑色、藍色墨水筆)也可以計算機列印;
(3)聯繫電話、通信地址要具體、準確,便於及時聯繫;
(4)“主要藏品情況”一欄,請分別列出10件(幅、專題的數量)以上藏品名稱、年代、作者、產地、品相等情況,可另附頁詳細說明;
(5)“本人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意見”一欄,必須有本人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派贈灶旬府出所或居委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提交《入會申請表》
提交申請表時必須同時提交:
(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1張、2寸免冠照片2張;
(2)在刊物發表過收藏方面文章的複印件,並註明刊登此文的出處及專著封面的複印件、簡介等相關材料;
(3)列印稿、證明材料等必須用A4紙列印。
3、審核並通知
(1)協會辦公室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對申報資料不符合前述要求者,要求申請者提交補充材料或退回;
(2)審核後,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材料提交滲灶旬會長,由會長批准後,通知本人。
4、交納會費
申請者在接到“入會通知”後,一次性交納四年會費(也可以一年一交),即:
(1)個人會員:
通信地址在銀川的,交會費人民幣400元(一年100元),免付資料郵寄費;
通信地址在銀川以外的國內地區,交會費人民幣400元(一次交清),付資料郵寄費人民幣30元。
(2)單位會員:
根據企、事業的性質規模交會費及銅牌製作費、證書費、資料費、郵寄費等2000—40000元。
5、頒發會員證、銅牌
個人會員由本會發給《銀川市收藏家協會會員證》,單位會員發給《銀川市收藏家協會單位會員證》及銅牌各一個,作為身份證明,亦是參加本會活動的正式證件。

會員待遇

1. 參加協會主辦的每年一度的周年慶祝大會並有可能受到表揚與表彰;
2. 參加協會主辦的每年一度新春聯誼會;
3. 參加協會主辦的各類收藏品展示會;
4. 獲得協會主辦的《銀川收藏家》會刊,一年六期;
5. 在協會創辦的《銀川收藏網》(暫定名)網站上免費進行宣傳和發布相關信息;
6. 可以在協會主辦的《銀川收藏家》會刊上刊登文章和優惠發表信息;
7. 協會可將會員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並維護會員的正當要求和合法權益;
8. 協會專家為單位和個人會員提供各項政策和技術諮詢服務;
9. 為會員提供信息資源和中介服務;
10. 協會開展區內外收藏學術與收藏品交流活動,組織收藏家或收藏愛好者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展銷等;
11. 積極配合上級部門並與兄弟協會及外省市收藏家協會等團體緊密合作,為會員提供各種信息服務;
12. 在與協會有合作關係的商務場所消費與活動中享受會員折扣;
13. 組織會員進行學術研究與探討;
14. 組織會員參與協會組織的文化傳媒活動。
15. 相關活動均可獲得電話或簡訊通知。

協會計畫

1. 每年一度新春聯誼會;
2. 創辦《銀川收藏家》會刊,一年六期;
3. 協會主辦各類收藏品展覽會,一年二到四次;
4. 協會創辦《銀川收藏網》(暫定名)網站;
5. 協會積極開展並參與區內外收藏學術與收藏品交流活動,組織收藏家或收藏愛好者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展銷等;
6. 組織會員進行學術研究與探討會一年一次;
7. 組織會員積極參與文化傳媒活動;
8. 協會每年舉辦一次周年慶祝大會
9. 協會每年對優秀會員進行表彰與獎勵;
4、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入會條件

(一)會員入會條件:
1、個人會員:凡是遵紀守法,品德好;擁護本會章程,志願加入本會;有較豐富和較高質量的收藏品;有一定的鑑賞、研究水平,在刊物上發表過收藏方面的文章或出版過專著,經本會兩名會員介紹或我會委託單位推薦的個人,可申請入會。
2、單位會員:凡具有法人資格,承認本會章程,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與收藏事業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可申請入會。
(二)會員入會程式:
1、填寫《入會申請表》
(1)表格各項內容均應認真填寫,書寫工整、字跡清晰,內容真實、具體;
(2)填寫內容可以本人手寫(用黑色、藍色墨水筆)也可以計算機列印;
(3)聯繫電話、通信地址要具體、準確,便於及時聯繫;
(4)“主要藏品情況”一欄,請分別列出10件(幅、專題的數量)以上藏品名稱、年代、作者、產地、品相等情況,可另附頁詳細說明;
(5)“本人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意見”一欄,必須有本人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提交《入會申請表》
提交申請表時必須同時提交:
(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1張、2寸免冠照片2張;
(2)在刊物發表過收藏方面文章的複印件,並註明刊登此文的出處及專著封面的複印件、簡介等相關材料;
(3)列印稿、證明材料等必須用A4紙列印。
3、審核並通知
(1)協會辦公室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對申報資料不符合前述要求者,要求申請者提交補充材料或退回;
(2)審核後,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材料提交會長,由會長批准後,通知本人。
4、交納會費
申請者在接到“入會通知”後,一次性交納四年會費(也可以一年一交),即:
(1)個人會員:
通信地址在銀川的,交會費人民幣400元(一年100元),免付資料郵寄費;
通信地址在銀川以外的國內地區,交會費人民幣400元(一次交清),付資料郵寄費人民幣30元。
(2)單位會員:
根據企、事業的性質規模交會費及銅牌製作費、證書費、資料費、郵寄費等2000—40000元。
5、頒發會員證、銅牌
個人會員由本會發給《銀川市收藏家協會會員證》,單位會員發給《銀川市收藏家協會單位會員證》及銅牌各一個,作為身份證明,亦是參加本會活動的正式證件。

會員待遇

1. 參加協會主辦的每年一度的周年慶祝大會並有可能受到表揚與表彰;
2. 參加協會主辦的每年一度新春聯誼會;
3. 參加協會主辦的各類收藏品展示會;
4. 獲得協會主辦的《銀川收藏家》會刊,一年六期;
5. 在協會創辦的《銀川收藏網》(暫定名)網站上免費進行宣傳和發布相關信息;
6. 可以在協會主辦的《銀川收藏家》會刊上刊登文章和優惠發表信息;
7. 協會可將會員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並維護會員的正當要求和合法權益;
8. 協會專家為單位和個人會員提供各項政策和技術諮詢服務;
9. 為會員提供信息資源和中介服務;
10. 協會開展區內外收藏學術與收藏品交流活動,組織收藏家或收藏愛好者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展銷等;
11. 積極配合上級部門並與兄弟協會及外省市收藏家協會等團體緊密合作,為會員提供各種信息服務;
12. 在與協會有合作關係的商務場所消費與活動中享受會員折扣;
13. 組織會員進行學術研究與探討;
14. 組織會員參與協會組織的文化傳媒活動。
15. 相關活動均可獲得電話或簡訊通知。

協會計畫

1. 每年一度新春聯誼會;
2. 創辦《銀川收藏家》會刊,一年六期;
3. 協會主辦各類收藏品展覽會,一年二到四次;
4. 協會創辦《銀川收藏網》(暫定名)網站;
5. 協會積極開展並參與區內外收藏學術與收藏品交流活動,組織收藏家或收藏愛好者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展銷等;
6. 組織會員進行學術研究與探討會一年一次;
7. 組織會員積極參與文化傳媒活動;
8. 協會每年舉辦一次周年慶祝大會
9. 協會每年對優秀會員進行表彰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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