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2012年12月31日,《鉬精礦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3年10月1日。
內容摘要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鉬精礦產品能源消耗(以下簡稱能耗)限額的技術要求、統計範圍、計算方法、計算範圍和節能管理與措施。
本標準適用於浮選法生產鉬精礦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的計算、考核及對新建項目的能耗控制。
2規範性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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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17167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3術語和定義
GB/T2589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工序能源單耗 unitenergyconsumptioninworkingprocedure
工序生產過程中生產每噸合格產品消耗的能源量。
3.2 工序實物單耗unitobjectconsumptioninworkingprocedure 工序生產過程中生產每噸合格產品消耗的某種能源實物量。
3.3 工藝能源單耗unitenergyconsumptionoftechnology 工藝生產過程中生產每噸合格產品消耗的能源量。
3.4 輔助能耗 assistantenergyconsumption
生產單位合格產品輔助生產系統所消耗的能源。
3.5 綜合能源單耗unitconsumptionofintegrateenergy
即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是指工藝能源單耗與工藝產品輔助能耗及損耗分攤量之和。
4要求
4.1 現有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定值
現有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限定值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現有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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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標準鉬精礦能源單耗=(E采×+E選)×μ E采———採礦單耗;E選———選礦單耗;———選礦比;μ———綜合能源折算係數,參考附錄C。 |
4.2 新建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能耗準入值
新建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準入值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新建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準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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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標準鉬精礦能源單耗=(E采×+E選)×μ E采———採礦單耗;E選———選礦單耗;———選礦比;μ———綜合能源折算係數,參考附錄C。 |
4.3 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能耗先進值
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先進值應達到表3的要求。
表3 鉬精礦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先進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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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標準鉬精礦能源單耗=(E采×+E選)×μ E采———採礦單耗;E選———選礦單耗;———選礦比;μ———綜合能源折算係數,參考附錄C。 |
5統計範圍、計算方法及計算範圍
5.1 統計範圍
5.1.1 企業實際生產消耗的各種能源
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是指: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氣等)、二次能源(電力、熱力、選礦藥劑用石油製品、焦炭等)和生產使用的耗能工質(水、氧氣、壓縮空氣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業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系指用於生產活動的各種能源。其包括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統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項目用能。
生活用能是指企業系統內的宿舍、學校、文化娛樂、醫療保健、商業服務等直接用於生活方面的能耗。
5.1.2 企業計畫統計期內的能源實物消耗量和能源消耗量
企業計畫統計期內的某種能源實物消耗量的計算,應符合式(1):
eh=e1+e2-e3-e4-e5-e6…………………………(1) 式中:
eh———企業的能源實物消耗量; 1———企業購入能源實物量; 2———期初庫存能源實物量; 3———期末庫存能源實物量; e4———外銷能源實物量; 5———生活用能源實物量; e6———企業工程建設用能源量。
企業計畫統計期內的能源消耗量的計算,應符合式(2):
E=E1+E2-E3-E4-E5=EZG+EZF=EZZ……………………(2) 式中:
E ———企業計畫統計期內能源消耗量;
E1 ———購入能源量;
E2 ———庫存能源增減量;
E3 ———外銷能源量;
E4 ———生活用能源量;
E5 ———企業工程建設用能源量; ZG———諸產品工藝能源消耗量;
ZF———間接輔助生產部門用能源量及損耗;
ZZ———諸產品綜合能源消耗量。
所消耗的各種能源不得重計或漏計。存在供需關係時,輸入、輸出雙方在計算中量值上應保持一致。設備大修的能源消耗也應計算在內,且按檢修後設備的運行周期逐月平均分攤。企業綜合能耗的計算按GB/T2589的規定進行。
注:企業計畫統計期內的能源消耗量是指本計畫統計期內直接用於生產的能源消耗量,是否屬直接用於生產按5.1.1的規定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