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停止執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青溪服務中心,縣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
(國發〔2014〕6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贛府發〔2015〕3號)和《江西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決策部署若干事項的通知》(贛財預〔2015〕1號)檔案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停止執行以下優惠政策:
1.《鉛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鉛山縣金屬加工產業政策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鉛府辦發〔2008〕6號)、《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鉛山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通知》(鉛府發〔2012〕2號)、《中共鉛山縣委、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鉛山縣工業園區外興辦企業的若干規定》(鉛發〔2013〕13號)、《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鉛山縣2007年引進貨運企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鉛府發〔2007〕5號)、《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鉛山縣2009年引進流通型企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鉛府發〔2009〕6號)、《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對鉛山縣物流產業發展施行相關優惠政策的批覆》(鉛府字〔2014〕32號)、《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鉛山縣大力發展物流產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鉛府字〔2014〕33號)等檔案;
2.鉛府辦抄字〔2009〕114號、鉛府辦抄字〔2010〕189號、鉛府辦抄字〔2010〕211號、鉛府辦抄字〔2010〕393號和鉛府辦抄字〔2012〕205號等抄告單;
3.2013年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會議第1號會議紀要;
4.《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鉛山縣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鉛府辦字〔2009〕28號)中關於“加大城鄉公交客運政策扶持力度”的內容;
5.《中共鉛山縣委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鉛山旅遊崛起的意見》(鉛發〔2012〕16號)中關於“支持旅遊項目開發,大力發展鄉村旅遊,鼓勵景區創牌晉級,培育壯大旅遊企業,提升旅遊飯店檔次”的內容;
6.《中共鉛山縣委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建設現代農業強縣的實施意見》(鉛發〔2013〕6號)中關於“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扶優扶強農業產業化企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創優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環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廣辟農業企業融資渠道;加大用地、用水、用電支持力度,增強農業企業發展能力;加大品牌建設力度,增強農業企業與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的內容;
7.2007年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會議第11號會議紀要中關於“對入園企業用地實際執行低價問題”的內容;
8.2010年7月13日縣十四屆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紀要中關於“會議同意從8月1日開始實行現役軍人、義務兵、傷殘軍人、殘疾人及70歲以上老人免費乘坐公車,由縣財政每月補貼天南公交公司1萬元”的內容。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2015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