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集團版塊,主要高管,相關事件,交易模式拆解,資金鍊考量,集資詐欺案起,非法持有槍枝,鈺誠系解碼,犯罪軌跡,案件·數據,案件·騙局,案件·資金,案件·進展,二審判決,
發展歷程
2005年,
丁寧重組岩柏封鎖廠,成立鈺誠五金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五金),註冊資本2000萬,年僅23歲的丁寧出任董事長,經營範圍為機械設備、五金銷售。2011年,丁寧又出資1000萬,成立蚌埠市鈺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新材料),經營範圍為新材料、化工產品銷售。
丁寧供述,這是鈺誠系企業中少有的能產生經營利潤的兩個企業。他供述稱,兩個企業近年的收入都在2億左右,利潤在2000萬左右,但這一說法尚未得到審計數據的印證。
另一家能產生經營利潤的企業是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租賃),三家企業構成鈺誠系重要的盈利板塊。
鈺誠租賃成立於2012年,為中外合資企業。中方股東為丁寧控制的鈺誠新材料和鈺誠控股,外方股東為丁寧通過其堂弟在澳大利亞成立的GLENWOOD IMPORT AND EXPORT PTY LTD。至此,丁寧開始涉足金融領域,鈺誠系逐步形成。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2014年年末鈺誠租賃資產總額為129.83億,負債總額為103.42億,資產負債率接近80%。經營數據上,2014財年鈺誠租賃主營業務收入3.14億,淨利潤4280.83萬元,是三家企業中創造利潤最多的企業。
雍磊供述,2014年他還是鈺誠租賃的核心業務主管,他帶領的業務團隊一年能夠為鈺誠租賃創造60%左右的利潤。但2015年初,他被丁寧調到北京,負責e租寶融資項目的製作。
“丁寧當時對我說,你一年賺1個億算什麼,e租寶一天就有4-5個億的投資額。”雍磊回憶稱。
據下屬介紹,丁寧頭腦靈活。當他了解到融資租賃能掙錢之後,就從實業轉到金融。當了解到P2P掙錢後,試圖將融資租賃與P2P結合,由此創建e租寶。
e租寶產品設計、線上銷售的主體是金易融(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易融)。該公司成立於2014年2月,e租寶則於當年下半年上線,迅速吸收了大量資金。
通過占用e租寶投資款,丁寧從2015年起在安徽之外乃至境外設立和收購多家公司。其中,收購的公司以線下銷售公司為主。
張敏供述,這一年鈺誠系收購了大約20家線下銷售公司,設立了大量分公司。“丁寧不希望團隊過於集中,他希望銷售團隊鋪開市場,樹立全國品牌,所以大規模擴張。”張敏說。
“鈺誠系”的頂端是在境外註冊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運營中心,並下設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等八大業務板塊。
從2014年7月“e租寶”上線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鈺誠系”相關犯罪嫌疑人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融資租賃項目,持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交易發生額達700多億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500餘億元,涉及投資人約90萬名。
集團版塊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鈺誠系關聯公司上百家。在這個產業格局中,位於頂端的是註冊在離岸群島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鈺誠國際)。“主要使公司對外有一個統一的公司品牌形象。”丁寧如是供述。
鈺誠國際形式上屬於“鈺誠系”最頂端的集團公司,在北京、上海、蚌埠等地設立八大運營中心,並下設八大業務板塊。八個業務板主要分為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境外銀行運營、安保及招聘、鈺誠雲商、安徽實體經營、東南亞自貿區8大板塊。
其中,除e租寶線上銷售、境外銀行、鈺誠雲商外,其餘板塊均有10-40家不等的公司組成。八大業務板塊中,境外銀行、鈺誠雲商、東南亞自貿區三個板塊尚未運營,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安保及招聘四個板塊主要公司均圍繞e租寶運行。
工商登記材料顯示,鈺誠國際並未直接持有鈺誠系國內主要公司股份。丁寧稱,鈺誠國際主要通過協定控股的方式控制境內主要公司。
主要高管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了解,“e租寶”等鈺誠系核心公司股東系自然人股東,主要由鈺誠系高管擔任——丁寧希望通過控制高管運作各公司。
“大部分自然人股東都是我們公司的核心員工,員工入股的資金實際由公司墊付。” 丁寧供述。
從公司治理角度講,鈺誠系旗下諸多公司名義控制權(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權(丁寧)分離。一旦控股股東和丁寧產生分歧,公司管理將產生混亂。市場分析人士則指出,因為代銷公司和鈺誠系沒有直接的股權關係,如代銷公司出了事情,鈺誠集團可以藉此撇清關係。
相關事件
交易模式拆解
在鈺誠系版圖中,鈺誠租賃處於關鍵的核心節點。在e租寶上線之前,鈺誠租賃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是鈺誠系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上線後,鈺誠租賃主要負責找虛假項目,“融資租賃”成了幌子。
根據e租寶宣傳材料,e租寶主要出售融資租賃項目預債權。其交易模式為鈺誠租賃與項目公司首先簽訂協定,然後在e租寶上以債權轉讓的形式發標融資。融到資金後鈺誠租賃購買項目設備轉租給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定期向鈺誠租賃支付租金,鈺誠租賃則向投資者支付收益和本金。
按照這一業務模式,鈺誠租賃在其中賺取利差,而e租寶則收取平台手續費,鈺誠系則將之稱之為“A2P”模式。中國政法大學網際網路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教授介紹,A2P實質上A是融資租賃公司,借款人一方是融資租賃公司,另一方是公眾。
“無論A2P還是P2P,都應該是信息平台,只有一般企業執照,不能吸存不能放貸。”李愛君說,“但很多現有的平台,都由信息平台變為信用平台,因為它們承諾擔保風險,或者出借人的錢打到平台本身賬戶,平台形成資金池,無形之中做銀行業務,違反金融管理規定,是非法吸存。”
鈺誠系部分高管供述,2014年7月21日e租寶上線當天曾對e租寶業務模式進行討論。一些高管對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提出疑問。上報丁寧後,丁寧表示要堅決推行這一模式。
實際運作中,鈺誠租賃與項目公司簽訂的契約大多是虛假契約。雍磊供述,早先丁寧安排專人找一些企業談合作,和這些企業簽訂虛假融資租賃業務契約。融到資後,資金在鈺誠租賃存留,鈺誠租賃則給承租企業1.5%到2%的好處費。
公安機關初步查證,目前相關承租企業收到的好處費在8億左右。鈺成租賃多位高管供述,隨著e租寶規模擴大,項目量無法跟上。丁寧讓鈺誠國際融資事業一部、事業二部、事業三部主管都去出找項目公司。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項目公司數量在1500家左右。
“總共加起來有將近10個人左右,就是專門尋找項目公司。”雍磊供述,“他們會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做,包括去跟別的企業談,借它們的名義去做項目,包括去外地收購一些別人不用的公司,或者去新註冊一些公司。”
雍磊則根據找來的項目公司材料,“機械化地標準化地”把企業信息填入契約,製作成項目,然後在e租寶平台上線。他介紹,e租寶只要一天沒有新項目上線,丁寧就會立刻打電話催問。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目前已查證的207家項目公司中,只有1家與鈺誠真實開展了融資租賃業務,融資300萬元,其餘均為虛假項目。虛假項目有以下幾種類型:一是“承租公司”真實存在,但融資租賃項目並不存在,或者承租公司確實簽訂了借款協定,但沒有拿到借款;二是鈺誠系未經其他公司許可直接用這些公司的信息製作項目;三是鈺誠系收購其他公司後虛假增資或者新註冊公司,然後用這些公司的信息製作假項目。
實際上,在案發前,項目公司的異常已經為外界所質疑。此前,第三方機構統計,2015年10月,共有309個借款公司在e租寶平台上發布借款標。其中94.5%的借款公司在借款之前發生過註冊資本變更。變更前,這些企業的註冊資本平均為154萬元,變更後達2714萬元。
第三方機構的數據顯示,在309家借款公司中,有302家公司在借款之前發生過法定代表人變更,占比達97.7%。
增信方式上,鈺誠系發布在e租寶平台上的產品主要通過企業擔保實現。但這一增信方式亦存在諸多疑點。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了解,擔保公司指向五河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固鎮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蚌埠市龍子湖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三家。
三家擔保公司的註冊資本累計5.08億,按照融資性擔保公司最多擔保金額不超過註冊資本的10倍計算,三家公司的最大擔保金額為50.8億。根據第三方提供的數據,e租寶累計成交超過七百億,遠超最大擔保金額。丁寧表示,三家擔保公司根本無力承擔e租寶平台的債務履約擔保責任。
此外,三家公司對鈺誠租賃的擔保形成關聯擔保。工商註冊資料顯示,三家擔保公司的股東和鈺誠系並無直接關聯,但是鈺誠系高管在擔保公司任職。丁寧也表示,鈺誠系控制三家公司的經營,因此三家公司構成鈺誠系的關聯方。
“很多平台會引入融資性擔保機構,但如果後者和平台有關聯關係,對債權人風險很大,實際上也是信用平台而不是信息平台,是一種變相的信用平台。”李愛君表示。
因為虛假融資項目無法產生真實的收益,為了維持資金鍊不斷裂,丁寧不斷上馬新項目“借新還舊”,並建立資金池。丁寧供述稱,鈺誠系通過占用e租寶資金,積攢了將近一百億的資金用來兌付,建立了一個規模相對比較大的資金池。
張敏則坦誠,這是典型的“龐氏騙局”。所謂“龐氏騙局”,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像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丁寧及鈺誠系通過多種方式來吸引投資者投資。一是許以高額回報,e租寶上線的項目收益率在9%-14.6%之間,遠高於銀行
理財產品收益率。e租寶還許諾保本付息,有些產品可以隨時贖回。
二是鈺誠系花費上億元大量投放廣告,以增加企業曝光度。同時,鈺誠系將e租寶聯合創始人張敏打造成“美女總裁”,製造話題,吸引公眾關注。
三是包裝公司,增加投資者對鈺誠系的信任。如丁寧在北京核心地段高價購買和租用大量辦公場地,試圖將鈺誠系包裝成一家實力強大的集團公司。
此外,鈺誠系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銷公司,直接向投資人“貼身”推銷。張敏供述稱,客戶看到這么多機構都在同時推薦鈺誠系項目,自然也就對鈺誠更加信任。
“網際網路金融平台不能觸犯幾條‘紅線’,不能有資金池、不能自融、不能造假標、不能是龐氏騙局。實際上,e租寶這4個紅線都觸犯了。”李愛君說。
資金鍊考量
憑藉上述幾條措施,e租寶吸收的投資款在2015年下半年迅速增長。第三方平台數據顯示,e租寶累計成交超過700多億。但實際上,運營e租寶平台的金易融公司自成立以來幾乎沒有繳納相關稅收。
e租寶創始人張敏供述,理論上金易融應該收取中介費。但由於項目虛假,金易融基本沒有收取中介費,並未形成營業收入,因此基本沒有繳納營業稅。
在收入端,鈺誠系公司中能夠形成盈利的企業僅有鈺誠五金、鈺誠新材料和鈺誠租賃三家。根據相關供述,三家企業所形成的收入不足8億,利潤尚不足1億。
但在支出端,據警方初步查證,鈺誠系的花銷巨大。顯然,鈺誠系的收入無法覆蓋規模如此之大的支出。對這種現實,丁寧予以認可。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這些巨額支出來自於e租寶吸收的投資款,較大支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公司經營、人員開支等費用,這筆費用高達80億。e租寶投資款攀升後,鈺誠系主要高管工資迅速上升。丁寧弟弟鈺誠集團董事長丁甸月工資原本是1.8萬,調到北京後月薪漲至100萬。
此外,廣告費用上億元,用於贈予鈺誠系高管等花銷10億,支付給“承租公司”和中間人好處費8億元。
另一項較大的支出是80億,主要用於境內投資收購一批回報率較低的項目。警方初步調查顯示,80億主要用於收購魯商保利、安信普華、普洱華強等公司,其中收購安信普華耗資13億。
丁寧稱這些收購為不良債權收購,他供述稱希望這些投資能夠在兩年左右產生回報,以維繫e租寶資金鍊。
但鈺誠系審計稽核部負責人供述,這些被收購公司要么債務規模龐大,要么誇大公司資產規模和效益,總體而言公司效益並不好。其中,安信普華已於2015年12月22日停止運營,並進入清算程式。
丁寧在供述時也表示,這些收購項目投資周期太長,與客戶投資贖回時間不匹配,容易造成資金錯配,進而導致資金鍊出現問題。
雖然丁寧一再強調這些收購的目的是避免資金鍊斷裂,但是因為其所投資項目和在e租寶上推介的項目並不一致,已有明顯的違規之處,更與平台所應保持的中介身份格格不入。
事實上, 在被查處前e租寶已發生資金危機,e租寶已經面臨資金鍊斷裂風險。
早在2015年9月底,張敏曾讓e租寶數據中心提供一個數據分析測算。當時的測算結果顯示,從2016年1月開始e租寶的贖回量是9億,屆時資金將緊張。測算還顯示,此後贖回量逐月遞增。“這個窟窿只會越滾越大,它不是一個良性的發展,它會在一個集中點爆發,賬上沒有資金去還給老客戶,也不能還給新客戶,最終將崩盤。”張敏供述稱。
集資詐欺案起
辦案民警介紹,2015年底,公安機關發現鈺誠系經營活動中存在大量異常情況。此後,進一步開展調查。目前公安機關初步查明,鈺誠系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利用e租寶大量吸引投資者投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其主要操作方式為採取重金宣傳造勢、虛構融資項目、許諾高額回報、持續借新還舊。
同時,鈺誠系將e租寶投資款占用並肆意揮霍,涉嫌非法集資罪。2015年12月初,公安機關通過偵查發現,“鈺誠系”有轉移資金、銷毀證據、高管潛逃的跡象。辦案民警表示,“為避免廣大投資人血本無歸,我們在12月8日統一行動。”
2015年12月,公安機關對e租寶及其關聯公司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立案偵查,抓獲丁寧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同時,凍結涉案公司及人員大量銀行賬戶。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表示,從e租寶的案件特徵看,其通過平台向社會募集資金,這樣的行為符合非法集資四個特徵:公開性、非法性、利誘性、社會性,已達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要件。
郭華表示,集資詐欺罪是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為條件。鈺誠系投資高檔車輛和住宅、向員工給出較高工資、給他人購買消費性物品和財產的行為符合肆意揮霍的特徵。
郭華進一步表示,肆意揮霍將導致財產不能償還,體現非法占有目的。同時,e租寶發虛標,使用欺騙手段,所以又符合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集資詐欺的要點。
投資者則關心投資款能否收回以及如何收回的問題。業內專家認為,由於非法集資損失已經造成,因此很難滿足追回所有本金的需求,只能按照追贓的情況按比例返還。辦案民警表示,由於此案情況複雜,涉及人員眾多、資金交易量龐大,調查取證工作尤其是核實每名投資者投資和損失情況的工作量極大,案件訴訟及涉案資產處置工作難以在短期內完成。目前,公安機關正在積極查辦該案並與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通力配合,全力追繳涉案資產。
非法持有槍枝
警方初步調查還顯示,丁寧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等罪。其中,警方對丁寧住所進行搜查時繳獲槍枝狀物4支,經鑑定部門認定其中兩支為槍枝。一枚1200萬的粉鑽戒指、一塊5000萬的綠色翡翠、5.5億現金……這些構成丁寧(鈺誠系實際控制人)送給張敏(e租寶總裁)的禮物清單。但是,這些花銷並非來自丁寧的合法收入,而是來源於e租寶投資款。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e租寶通過虛構交易項目,並許以9%-14.6%的年化收益率吸引客戶投資。e租寶吸收的資金,從第三方支付平台匯集後轉入鈺誠系控制的資金池賬戶,再轉入鈺誠系員工個人賬戶,由此丁寧可以隨意支配e租寶投資款。
據了解,截至2015年12月7日,e租寶實際充值並投資用戶數為90餘萬。第三方平台數據顯示,e租寶累計成交超過700多億,公安機關初步查證顯示,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金額為500餘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風控總監雍磊供述,e租寶平台上的項目基本都是假的,假項目占比達95%以上。
因項目虛假,e租寶投資款絕大多數並未流向項目公司。警方初步查證,e租寶投資款除少部分用於支付投資者本息外,大部分被丁寧及鈺誠系所占用。包括用於公司經營及人員工資、投資收購項目。e租寶廣告費用上億,支付給“承租公司”好處費8億多。
另外,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丁寧贈予鈺誠系部分高管的現金、房產、珠寶等物品價值高達10億以上。除張敏外,對於多位女下屬,丁寧動輒贈送她們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現金。
根據鈺誠集團官網,丁寧掌控的鈺城系形成泛金融、鈺誠雲商、綜合服務、高新產業等多個板塊,旗下諸多公司主要圍繞e租寶運轉。
由於鈺誠系能夠創造收入的企業很少,同時其所投資項目短期內很難產生現金流,丁寧占用e租寶投資款後已使e租寶資金鍊緊張。2015年底,鈺誠系經營中的異常現象被警方及金融監管部門所察覺。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2015年12月初,公安機關抓獲丁寧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同時,凍結涉案公司及人員大量銀行賬戶。2016年1月14日,北京檢察機關對丁寧以涉嫌集資詐欺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及其他犯罪做出批准逮捕決定。此外,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尚在偵查中。辦案民警表示,該案案情非常複雜,偵查工作任務十分艱巨。辦案民警介紹,鈺誠公司的分支機構遍布全國,而且公司管理極其混亂,會計賬簿極其混亂,資金被丁寧等人隨意支取,這些都給調查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辦案民警還介紹,案發前鈺誠系有關犯罪嫌疑人故意轉移虛假項目契約等證據,以逃避調查。公安機關近日發現,案發後,鈺誠系相關人員又將1200餘冊證據材料,裝滿80餘個編織袋,掩埋在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郊外6米深的地下。特偵組動用兩台挖掘機,歷時20餘個小時,才將其挖出。
鈺誠系解碼
五金、機器設備銷售是鈺誠系早年的主業,也是丁寧賴以起家的產業。1997年,丁寧之父丁延柏出資15萬元成立岩柏封鎖廠,註冊地在安徽蚌埠。
作為家庭式小型工廠,岩柏封鎖廠早年以生產鐵路鉛封為主。1999年,年僅17歲的丁寧休學後在封鎖廠任推銷員。次年,丁寧利用網際網路為工廠帶來300多萬的銷售額,賺取人生“第一桶金”。
2005年,丁寧重組岩柏封鎖廠,成立鈺誠五金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五金),註冊資本2000萬,年僅23歲的丁寧出任董事長,經營範圍為機械設備、五金銷售。2011年,丁寧又出資1000萬,成立蚌埠市鈺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新材料),經營範圍為新材料、化工產品銷售。
丁寧供述,這是鈺誠系企業中少有的能產生經營利潤的兩個企業。他供述稱,兩個企業近年的收入都在2億左右,利潤在2000萬左右,但這一說法尚未得到審計數據的印證。
另一家能產生經營利潤的企業是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租賃),三家企業構成鈺誠系重要的盈利板塊。
鈺誠租賃成立於2012年,為中外合資企業。中方股東為丁寧控制的鈺誠新材料和鈺誠控股,外方股東為丁寧通過其堂弟在澳大利亞成立的GLENWOOD IMPORT AND EXPORT PTY LTD。至此,丁寧開始涉足金融領域,鈺誠系逐步形成。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2014年年末鈺誠租賃資產總額為129.83億,負債總額為103.42億,資產負債率接近80%。經營數據上,2014財年鈺誠租賃主營業務收入3.14億,淨利潤4280.83萬元,是三家企業中創造利潤最多的企業。
雍磊供述,2014年他還是鈺誠租賃的核心業務主管,他帶領的業務團隊一年能夠為鈺誠租賃創造60%左右的利潤。但2015年初,他被丁寧調到北京,負責e租寶融資項目的製作。
“丁寧當時對我說,你一年賺1個億算什麼,e租寶一天就有4-5個億的投資額。”雍磊回憶稱。
據下屬介紹,丁寧頭腦靈活。當他了解到融資租賃能掙錢之後,就從實業轉到金融。當了解到P2P掙錢後,試圖將融資租賃與P2P結合,由此創建e租寶。
e租寶產品設計、線上銷售的主體是金易融(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易融)。該公司成立於2014年2月,e租寶則於當年下半年上線,迅速吸收了大量資金。
通過占用e租寶投資款,丁寧從2015年起在安徽之外乃至境外設立和收購多家公司。其中,收購的公司以線下銷售公司為主。
張敏供述,這一年鈺誠系收購了大約20家線下銷售公司,設立了大量分公司。“丁寧不希望團隊過於集中,他希望銷售團隊鋪開市場,樹立全國品牌,所以大規模擴張。”張敏說。
犯罪軌跡
案件·數據
1200餘冊材料被深埋6米地下“e租寶”是“鈺誠系”下屬的金易融(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路平台。2014年2月,鈺誠集團收購了這家公司,並對其運營的網路平台進行改造。2014年7月,鈺誠集團將改造後的平台命名為“e租寶”,打著“網路金融”的旗號上線運營。
辦案民警介紹,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發現“e租寶”經營存在異常,隨即展開調查。公安機關發現,至2015年12月5日,“鈺誠系”可支配流動資金持續緊張,資金鍊隨時面臨斷裂危險;同時,鈺誠集團已開始轉移資金、銷毀證據,數名高管有潛逃跡象。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揮各地公安機關統一行動,對丁寧等“鈺誠系”主要高管實施抓捕。
民警表示,此案案情複雜,偵查難度極大。“鈺誠系”的分支機構遍布全國,涉及投資人眾多,僅需清查的存儲相關數據的伺服器就有200餘台。為了毀滅證據,犯罪嫌疑人將1200餘冊證據材料裝入80餘個編織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處6米深的地下,特偵組動用兩台挖掘機,歷時20餘個小時才將其挖出。
初步查明,“鈺誠系”的頂端是在境外註冊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運營中心,並下設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等八大業務板塊。
從2014年7月“e租寶”上線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鈺誠系”相關犯罪嫌疑人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融資租賃項目,持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交易發生額達700多億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500餘億元,涉及投資人約90萬名。
案件·騙局
假項目、假三方、假擔保
三步障眼法編織超級龐氏騙局“‘e租寶’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龐氏騙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總裁張敏說,對於“e租寶”占用投資人的資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
辦案民警介紹,在正常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賺取項目利差,而平台賺取中介費;然而,“e租寶”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空手套白狼”的騙局,其所謂的融資租賃項目根本名不副實。
“我們虛構融資項目,把錢轉給承租人,並給承租人好處費,再把資金轉入我們公司的關聯公司,以達到事實挪用的目的。”丁寧說,他們前後為此花了8億多元向項目公司和中間人買資料。
“據我所知,‘e租寶’上95%的項目都是假的。”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監雍磊稱,丁寧指使專人,用融資金額的1.5%-2%向企業買來信息,他所在的部門就負責把這些企業信息填入準備好的契約里,製成虛假項目在“e租寶”平台上線。
在目前警方已查證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與鈺誠租賃發生了真實的業務。
根據相關法規,網路平台只進行信息中介服務,不能自設資金池,不提供信用擔保。
據警方調查,“e租寶”將吸收來的資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進入自設的資金池,相當於把資金從“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僅如此,鈺誠集團還直接控制了3家擔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為“e租寶”的項目擔保。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李愛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關聯關係的擔保機構,將給債權人帶來極大風險。
案件·陷阱“預期年化收益率9%至14.6%” “可以隨時支取”
“1元起投,隨時贖回,高收益低風險。”這是“e租寶”廣為宣傳的口號。許多投資人表示,他們就是聽信了“e租寶”保本保息、靈活支取的承諾才上當受騙的。記者了解到,“e租寶”共推出過6款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間,遠高於一般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
投資人張先生表示,“e租寶”的推銷人員鼓動他說,“e租寶”產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資的公司失敗了,錢還是照樣有。
投資人徐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我拿10萬塊錢比較的話,在銀行放一年才賺2000多塊錢;放在‘e租寶’那邊的話,它承諾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賺14000多塊錢。”
投資人席女士則稱,自己是被“e租寶”可以靈活支取的特點吸引了:“一般的理財產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寶’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來。”
對此,李愛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關於非法集資犯罪的司法解釋里明確,不能用承諾回報引誘投資者。實際上,由於金融行業天然的風險性,承諾保本保息本身就違背客觀規律。銀監會更是明確要求,各商業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
但是,“e租寶”抓住部分人對金融知識了解不多的弱點,用虛假的承諾編織了一個“陷阱”。為了加快擴張,鈺誠集團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銷公司,直接面對老百姓“貼身推銷”。其地推人員除了推薦“e租寶”的產品外,甚至還會“熱心”地為他們提供開通網銀、註冊平台等服務。所以,“e租寶”僅用一年半時間,就吸引來90多萬實際投資人,客戶遍布全國。
案件·資金
非法吸取的巨額資金被揮霍,“會把一個奢侈品店全買空”
據警方調查,“鈺誠系”除了將一部分吸取的資金用於還本付息外,相當一部分被用於個人揮霍、維持公司的巨額運行成本、投資不良債權以及廣告炒作。據多個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寧與數名集團女高管關係密切,其私生活極其奢侈,大肆揮霍非法吸取來的資金。
警方初步查明,丁寧贈與他人的現金、房產、車輛、奢侈品的價值達10餘億元。
僅對張敏一人,丁寧除了向其贈送價值1.3億的新加坡別墅、價值1200萬的粉鑽戒指、豪華轎車、名表等禮物,還先後“獎勵”她5.5億元人民幣。
“鈺誠系”的一大開支還來自高昂的員工薪金。以丁寧的弟弟丁甸為例,他原本月薪1.8萬元,但調任北京後,月薪就飛漲到100萬元。
據張敏交代,整個集團拿著百萬級年薪的高管多達80人左右,僅2015年11月,鈺誠集團需發給員工的工資就有8億元。
多位公司高管稱,為了給公眾留下“財大氣粗”的印象,丁寧要求辦公室幾十個秘書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飾“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個奢侈品店全部買空。
不僅如此,2014年以來,“鈺誠系”先後花費上億元大量投放廣告進行“病毒式行銷”,還將張敏包裝成“網際網路金融第一美女總裁”,作為企業形象代言人公開出席各種活動。
公司的花銷在水漲船高,資金回籠的壓力也越來越大。雍磊說,“e租寶”只要一天沒有新項目上線,丁寧就會立刻催問。
實際上,“鈺誠系”的高管們對公司的實際狀況都心知肚明。“‘e租寶’的窟窿只會越滾越大,然後在某個點集中爆發,賬上沒錢還給老客戶,也不能還給新客戶。”張敏說,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讓公司的數據中心進行測算,結果顯示,“e租寶”的贖回量將在2016年1月達到9億,此後贖回量逐月遞增。
這個預測,與公安機關此前的分析結果非常吻合。
案件·進展
有關部門正加緊取證追贓,最大限度挽回投資人損失
根據“e租寶”案件中已經查明的種種犯罪事實,司法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這些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欺。
辦案民警介紹,由於“鈺誠系”的資金交易龐雜,財務管理混亂,其資金流向還在調查之中。目前,公安機關正在與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通力配合,加快工作進度,全力以赴進行調查取證、追贓、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人的損失。為了便於投資人報案、完善案件處置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已經搭建起投資人信息登記平台,並將於近期掛接在公安部官方網站上啟用。
有關部門表示,投資人應及時、主動報案、登記信息、提供證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合法利益;同時,請投資人依法維權,不信謠、不傳謠、不受蠱惑,不組織、參與各類非法活動。涉嫌犯罪的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調查、退繳違法所得,爭取從寬處理。
二審判決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丁寧等26人集資詐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抗訴一案,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