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鷹改革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金鷹改革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金鷹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金鷹改革紅利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金鷹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5.96億
  • 託管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951
  • 成立日期:20151202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風險並保持良好流動性前提下,通過對股票、債券等大類資產的積極靈活配置,重點關注改革紅利相關主題證券,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和穩健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於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債券回購、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從巨觀經濟、財政貨幣政策、經濟景氣度和貨幣資金供求等多個維度進行綜合分析,主動判斷市場時機,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進行積極靈活的資產配置,合理確定基金在股票類、債券類、現金類等大謎戶蜜地類資產上的投資比例,最大愚達戰限度地提高基金資產的收益。
(1)改革紅利主題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改革紅利”,是指在國家、經濟、社會等多維度、深層次的改革進程中,伴隨和釋放的有益於企業成長、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等各種有利因素的總稱。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國進入改革的深水區,改革領域不斷深入,逐步延伸至經濟、政治、社會、科蘭說匙技、文化、生態文明等方面。在改革推進的過程中,受益於改革的制度紅利從而提升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行業和企業,將長期受益,迎來全新的發展機遇。
本基金重點關注因改革而受益的相關行業企業,主要包括:
1)受益於國企制度改革的證券。國企改革有助於理順政府和市場關係,打破市場壟斷,激發市場活力,提升國有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本基金重點關注通過兼併重組、引入多元股權、實施股權激勵、資產注入、整體上市、市場化管理(如事業部制)等方式進行改革的、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與控制的企業;
2)受益於資源要素改革的行業證券。綜合考慮社會體制、經濟效益、環境影響及戰略定位等因素,對土地、原材料、能源等資源要素進行改革,有利於最佳化市場對資源的配置,有利於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資源要素的定價糾偏,提高和改善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本基金重點關注農林牧漁、採掘、新能源及設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受殼贈說益行業;
3)受益於戶籍制度及生育養老政策改革的行業證券。對戶籍制度和生育養老政策的改革,有利於統籌城市協調發展,加速產業城市融合;有利於緩解人口快速老齡化壓力,釋放由此帶來的醫療、養老、消費、教育等社會需求。本基金重點關注醫藥生物、家用電器、教育傳媒等受益行業;
4)受益於國家安全和軍工改革的行業證券。國家安全是中國發展崛起的堅強後盾,國家安全和軍工改革有利於強化國家信息安全,推動軍事科技化,實現軍隊現代化。本基金重點關注國防軍工、通信、安防設備、信息安全設備等受益行業。
同時,本基金將對受益於改革紅利的相關行業領域進行密切跟蹤,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改革的範圍和受益行業領域也會相應擴展。本基金將根據實際情況更新調整改革紅利相關獲益行業領域的範疇。
(2)個股選擇
本基金在行業配置的基礎上,依靠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個股精選。基金管理人將按投資決策程式,權衡風險與收益,組建並動態調整組合。
1)競爭優勢。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企業的市場布局、客戶定位、研發實力、優勢資源、核心競爭力等要素評判企業的競爭優勢,在此基礎上精選個股。
2)治理狀況。本基金管理人將結合企業的法人結構、激勵機制、管理架構、發展戰略、決策效率等層面評估企業的治理狀況,在此基礎上優選個股。
3)財務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將兼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率、淨資產回報率、資本成本等財務指標,以及企業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盈增長率(PEG)等估值指標,在此基礎上甄選優質個股。
3、債券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汗講試人將秉承穩健優先的原則,在保證投資低風險獄獄的基礎上謹慎投滲頁乃跨資債券市場,力圖獲得良好的收益。
本基金以經濟基本面變化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貨幣、財政巨觀政策,以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判斷利率和債券市場走勢;運用久期調整策略、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債券類屬配置策略等多種積極管理策略,深入研究挖掘價值被低估的債券和市場投資機會,構建收益穩定、流動性良好的債券組合。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運用基本面研究結合公司財務分析方法,對債券發行人信用風險進行分析和度量,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更優品種進行投資。深入研究債券發行人基本面信息,分析企業的長期運作風險;對債券發行人進行財務風險評估;利用歷史數據、市場價格以及資產質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債券發行人的違約率及違約損失率並考察債券發行人的增信措施。綜合上述分析結果,確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場的相對失衡,確定具有投資價值的債券品種。
5、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將嚴格遵守證監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在充分評估衍生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謹慎地進行投資。本基金將合理利用股指期貨、權證等衍生工具發掘可能的投資機會,穩健投資,實現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資產特徵,估計違約率和提前償付比率,並利用收益率曲線期權定價模型,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估值。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規模並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
同時,本基金將對受益於改革紅利的相關行業領域進行密切跟蹤,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改革的範圍和受益行業領域也會相應擴展。本基金將根據實際情況更新調整改革紅利相關獲益行業領域的範疇。
(2)個股選擇
本基金在行業配置的基礎上,依靠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個股精選。基金管理人將按投資決策程式,權衡風險與收益,組建並動態調整組合。
1)競爭優勢。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企業的市場布局、客戶定位、研發實力、優勢資源、核心競爭力等要素評判企業的競爭優勢,在此基礎上精選個股。
2)治理狀況。本基金管理人將結合企業的法人結構、激勵機制、管理架構、發展戰略、決策效率等層面評估企業的治理狀況,在此基礎上優選個股。
3)財務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將兼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率、淨資產回報率、資本成本等財務指標,以及企業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盈增長率(PEG)等估值指標,在此基礎上甄選優質個股。
3、債券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將秉承穩健優先的原則,在保證投資低風險的基礎上謹慎投資債券市場,力圖獲得良好的收益。
本基金以經濟基本面變化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貨幣、財政巨觀政策,以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判斷利率和債券市場走勢;運用久期調整策略、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債券類屬配置策略等多種積極管理策略,深入研究挖掘價值被低估的債券和市場投資機會,構建收益穩定、流動性良好的債券組合。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運用基本面研究結合公司財務分析方法,對債券發行人信用風險進行分析和度量,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更優品種進行投資。深入研究債券發行人基本面信息,分析企業的長期運作風險;對債券發行人進行財務風險評估;利用歷史數據、市場價格以及資產質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債券發行人的違約率及違約損失率並考察債券發行人的增信措施。綜合上述分析結果,確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場的相對失衡,確定具有投資價值的債券品種。
5、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將嚴格遵守證監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在充分評估衍生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謹慎地進行投資。本基金將合理利用股指期貨、權證等衍生工具發掘可能的投資機會,穩健投資,實現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資產特徵,估計違約率和提前償付比率,並利用收益率曲線期權定價模型,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估值。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規模並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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