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出入國境管理是攜帶金銀出入國境的規定。中國對金銀進出境實行限出限進的管制政策。其管理內容是: ①國家進出口金銀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其他部門和單位無權辦理。②入境人員帶人金銀及其製品,須向海關申報,以自用合理為限,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按貨物進口處理。③除旅客個人按規定攜帶以外,其他進口金銀製品均屬貨物進口,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海關方能予以放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銀出入國境管理
- 類型:攜帶金銀出入國境的規定
④旅客復帶金銀出境,以入境時申報單登記的數量和重量為準,未向海關登記或超過原申報登記數量和重量的不許攜帶出境。⑤作為貨物出境攜帶金銀,需中國人民銀行批准。⑥遷居境外攜帶金銀的限額,黃金飾品一市兩 (31. 25克),白銀飾品十市兩(312. 5克),銀質器皿二十市兩 (625克),對超出限額攜帶金銀的,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