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縣紀委監察局

縣紀委與縣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鄉縣紀委監察局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鬥爭,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黨委、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貫徹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縣政府頒發的決定、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縣委、縣政府機關各部門、各鄉鎮黨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縣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檢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參與制定黨內法規。
(八)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
(九)會同縣直機關各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中共金鄉縣金鄉鎮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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