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縣教育體育局

金鄉縣教育體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全縣教育體育改革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鄉縣教育體育局
  • 地點:金鄉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職能: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全縣教育體育改革的責任。
(二)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語言文字和學校體育教育、衛生教育、國防教育、藝術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有關教育體育方面的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督導與評估。
(三)貫徹執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全民健身條例》,制定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統籌規劃全縣業餘體育訓練、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參與省、市重大體育競賽活動;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規劃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全縣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發展體育市場;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指導;監督縣體育各運動協會的工作。
(五)貫徹執行上級規定的課程方案,管理全縣轄區範圍內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教研工作,負責督促、檢查並指導課程方案的實施。
(六)指導全縣教育體育改革、組織全縣教育體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體育科學研究成果。
(七)負責全縣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領導幹部的培訓和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任免、聘任和管理幹部。
(八)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師資培訓計畫;負責全縣教練員、裁判員、體育教師及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負責本縣範圍內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九)編制教育體育經費的年度預算建議方案,負責對學校及其他教育體育機構經費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學校校舍建設及教育體育設施的裝備管理;負責教育體育項目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十)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的升學、升級考試和招生工作,負責組織國家統一考試工作和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報名工作。
(十一)負責學校穩定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規劃並協調教育體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實施學生德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十二)負責全縣電化教育、實驗教學、教學儀器裝備及各級各類學校的圖書代辦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十三)負責助學金工作計畫的制定、報批、發放管理和監督;會同相關部門資助學生及支持教育發展工作,接受、管理對學校及學生的捐贈與資助;管理大學生屬地助學貸款工作,負責高中學生助學貸款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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