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前身為金融穩定論壇(FSF),是七個已開發國家(G7)為促進金融體系穩定而成立的合作組織。在中國等新興市場國家對全球經濟成長與金融穩定影響日益顯著的背景下,2009年4月2日在倫敦舉行的20國集團(G20)金融峰會決定,將FSB成員擴展至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G20成員國,並將其更名為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簡稱:FSB)。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穩定理事會
- 外文名: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 簡稱:FSB
- 成立時間:2009年6月26至27日
全球理事會,FSB的任務,
全球理事會
全球金融穩定理事會
成員包括所有20國集團的主要經濟體,其中也包括中國。
FSB的任務
FSB的任務是制訂和實施促進金融穩定的監管政策和其他政策,解決金融脆弱性問題。
FSB成立大會評估了G20倫敦峰會關於金融監管共識的落實情況。主要包括:
——關於金融監管,FSB將設計一套機制,確保國際上各種監管標準不會出現競相攀比誰更寬鬆的情況。FSB在2013年9月於美國匹茲堡舉行的G20領導人峰會上報告此項工作的進展。
——關於銀行資本充足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將於2009年底提出一整套強化銀行資本充足性和流動性的規定。預計該規定將於2010年下半年生效。
——關於證券化,證監會國際組織(IOSC)將於2009年9月公布證券化與信用違約互換產品監督方法的最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