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欺詐犯罪立法原理與完善

金融欺詐犯罪立法原理與完善

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的我國治理金融犯罪的實踐,從政策和模式上都選擇了金融管理本位主義,而現在應該轉向金融交易本位主義了。

基本介紹

  • 書名:金融欺詐犯罪立法原理與完善
  • 作者:劉遠
  • ISBN:9787511813459
  • 類別:圖書> 法律 > 經濟法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12-01
  • 開本:3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章數,

內容簡介

需要將《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與《金融詐欺罪》的立法模式改為《破壞金融交易秩序罪》與《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模式,需要從國有金融機構保護主義轉向平等保護主義。與此相適應,應當摒棄單一刑事主義,而採取綜合治理主義。當務之急是對交易型金融犯罪的刑事政策和治理模式從嚴苛轉向寬和,從消極預防轉向積極預防。

作者簡介

劉遠男,山東章丘人,1971年生於河北饒陽。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1992)、法學碩士(1995),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1999)。曾任首都師範大學政法系教師,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教授。曾在法國巴黎第一大學從事法學博士後合作研究。2007年451至今任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 已出版個人專著《金融詐欺罪研究》(2002)、《刑事法哲學初論》 (2004)、《刑事政策哲學解讀》(2005)、《刑法本體論及其展開》(2007),?作(包括主編)專著《新型經濟犯罪研究》 (2000)、《危害公共衛生罪》(2003)、《刑法學關鍵問題》(2007)、《金融詐欺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2010)等,發表學術論文一百餘篇。當前,致力於刑法哲學、司法刑法學和刑法社會學研究。

目錄章數

第一章 金融犯罪治理與欺詐犯罪定型
第一節 我國治理金融犯罪的政策與模式
一、引言:歷史起點
二、金融管理本位主義抑或金融交易本位主義
三、單一刑事主義抑或綜合治理主義
第二節 犯罪定型:金融欺詐與金融詐欺
一、引言:弔詭的立法現象
二、金融欺詐犯罪概念的形成
三、兩種定型技術對刑事司法的影響
第三節 金融欺詐犯罪的立法修正述評
一、純正金融欺詐犯罪的立法修正
二、非純正金融欺詐犯罪?立法修正
三、金融欺詐犯罪立法修正的可取面
四、金融欺詐犯罪立法修正的不足面
五、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評說
第二章 金融欺詐行為的犯罪性與犯罪化
第一節 對犯罪概念的反思與重構
一、《刑法》第13條的司法解讀與邏輯重達
二、應受刑罰處罰性評判的邏輯結構
第二節 金融欺詐犯罪的規範與法益評價
一、金融欺詐犯罪的規範違反性
二、金融欺詐犯罪的法益侵犯性
第三節 金融欺詐的犯罪化限度及路徑
一、金融欺詐的犯罪化限度
二、金融欺詐的犯罪化路徑
第四節 地下錢莊的刑法規制問題探究
一、地下錢莊的類型性分析
二、地下錢莊的對策性分析
第三章 金融欺詐犯罪立法的制度性條件
第一節 金融監管制度和社會信用制度
一、金融監管制度
二、社會信用制度
第二節 金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論略
二、金融情治單位的現狀與完善
第四章 金融欺詐犯罪立法的淵源模式
第一節 罪刑法定原則與刑法淵源模式
一、刑法淵源模式的道德性問題
……
第五章 金融欺詐犯罪的法定刑設定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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