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 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關於印發《金融支持北京市製造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轄區內各金融機構:
為進一步發揮金融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作用,助力本市製造業轉型升級,激活經濟發展新動能,經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聯合制定了《金融支持北京市製造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2021年4月8日。
意見全文
金融支持北京市製造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
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首善標準推進“兩區”建設,助力本市製造業轉型升級,形成“高精尖”製造業聚集發展新態勢,激活經濟發展新動能,進一步發揮金融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貨幣信貸支持
(一)最佳化貨幣政策工具組合。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有效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精準滴灌作用,引導新增融資重點流向有轉型升級需求的製造業企業。用好“京創通”專項再貼現支持工具,研究設定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票據再貼現綠色通道,研究設立支持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融資的專項再貼現產品,提高製造業企業再貼現業務單張票據票面金額上限。
(二)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引導轄區內銀行持續加大對製造業企業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力爭2021年本市製造業中長期貸款餘額同比增速不低於15%。積極支持轄區內銀行為製造業聚集區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設定並實際投放一定額度的優惠利率貸款,有效提升製造業信貸投放總量。鼓勵地方法人銀行合理安排全年製造業信貸投放規模,鼓勵銀行分支機構積極向總行爭取製造業企業貸款額度,有效滿足製造業企業融資需求。
二、完善信貸運行機制
(三)堅持分類施策。落實有保有控的信貸政策,對符合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方向、區域產業龍頭、效益領先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關鍵重點製造業企業,鼓勵各銀行在授信額度和融資成本方面予以適度傾斜,進一步豐富合格抵質押品種類,創新擔保和融資方式。對產品有市場、發展有前景、技術有市場競爭力的製造業企業,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引導各銀行穩妥有序退出過剩產能領域,對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船舶等行業中符合產業鏈定位,有市場、有效益、有技術、經營規範的企業和技改項目,要支持其合理信貸需求,對有條件實施兼併重組的產能過剩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適當給予信貸支持。對未按期退出產能的企業,支持嚴控新增授信,壓減存量貸款,從融資方面督促企業儘快退出產能。
(四)提升信貸專業化水平。鼓勵有條件的銀行在製造業聚集區探索對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智慧型製造與裝備、智慧型網聯汽車、航空航天、綠色能源等重點製造業領域提供專業化支持,設立特色支行,在信貸審批、風險偏好等方面實施差異化管理,提供特色金融服務。鼓勵轄區內銀行圍繞製造業轉型升級,合理考量製造業企業技術、人才、市場前景等“軟信息”,將相關因素納入銀行客戶信用評價體系,挖掘企業潛在價值。
(五)發揮保險保障功能。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發支持製造業轉型升級的特色保險產品,提升風險保障水平,完善保險服務,為製造業企業正常運營發展保駕護航。鼓勵保險公司建立完善支持本地製造業發展的保費補貼和風險補償機制,擴大保險覆蓋面。對經國家或北京市專業機構認定屬於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或屬於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和產品,鼓勵保險公司給予保費補貼相關支持。鼓勵保險公司與銀行加強業務合作,整合互補資源,最佳化業務流程,提升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協同性,為製造業企業提供優質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六)改進考核激勵機制。通過增設製造業信貸投放指標、有效運用評估結果等方式,鼓勵各銀行加大製造業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督導考核,通過內部資金價格引導,提升業務條線和分支機構發放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的積極性,將更多信貸資源向先進制造業、科技創新企業等製造業企業配置。引導銀行分支機構建立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差異化考核激勵機制,在考核中結合服務製造業情況,落實授信盡職免責辦法,激勵銀行加大對製造業授信力度。
三、強化多元融資體系
(七)支持企業發行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永續票據、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資工具,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調整債務結構。支持製造業產業園區發行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用於建設和改造園區基礎設施,以及為入園入區製造業企業提供信用增信等服務。支持轄區內註冊的掛牌新三板企業發行雙創公司債。
(八)發揮股權融資作用。積極支持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優質、成熟製造業企業上市融資,促進重點領域製造業企業做優做強。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對上市融資企業儲備庫里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製造業企業重點扶持。支持製造業企業在境外上市融資,提升中國製造業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鼓勵製造業企業通過資本市場併購重組,實現行業整合和布局調整最佳化。加快推進制造業企業上市掛牌融資,支持順義區打造北京上市掛牌企業總部基地。
(九)加大保險資金對製造業投資。積極發揮保險長期資金優勢,在符合保險資金運用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通過債權、股權、基金、資產支持計畫等多種形式,為製造業轉型升級提供低成本穩定資金來源。支持保險機構投資製造業企業發行的優先股、併購債券等新型金融工具。鼓勵保險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信息、優勢互補,合作開展製造業領域股債結合、投貸聯動等業務。鼓勵有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設立製造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引導保險資金投資製造業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私募基金。
(十)鼓勵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支持大型製造業企業、金融機構聯合設立金融(融資)租賃公司。充分發揮融資租賃業務支持企業融資與融物的雙重功能,支持製造業企業實施設備更新改造和智慧型升級。積極發揮融資租賃“以租代售”功能,支持製造業企業擴大銷售和出口。允許北京自貿區內註冊的融資租賃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企業外債額度。
(十一)加強兼併重組融資服務。推動金融機構對兼併重組企業實行綜合授信。鼓勵金融機構完善併購貸款業務,在綜合考慮併購方的資信狀況、經營管理能力、財務穩健性、自籌資本金充足情況,以及併購標的的市場前景、未來盈利、併購協同效應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支持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實現行業整合。允許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通過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併購債券等方式籌集兼併重組資金。鼓勵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等參與企業兼併重組,擴大企業兼併重組資金來源。
(十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發揮投資先進制造業領域的各類基金作用,鼓勵設立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各類投資先進制造業領域基金,鼓勵產業投資基金投向我市各類先進制造業領域重點項目、重點企業。鼓勵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人等創業投資主體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創新型製造業企業的支持力度,通過提供企業管理、商業諮詢、財務顧問等多元化服務,支持技術創新完成從科技研發到商業推廣的成長曆程。支持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人等創業投資主體落戶製造業聚集區,支持科創類企業發展,推動科創類企業孵化器平台落戶製造業聚集區。
四、創新金融服務
(十三)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製造業聚集區以主導產業領域龍頭企業為核心,發展供應鏈金融。推動製造業龍頭企業商業信用體系建設,誠信履行商業契約,推廣電子商業票據的使用。支持信用良好、產業鏈成熟的製造業龍頭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支持製造業產業園試點供應鏈金融,吸引製造業核心企業、供應鏈金融企業及其配套服務機構集聚。支持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開展延伸產業鏈金融服務等業務,降低產業鏈整體融資成本。
(十四)發揮票據融資作用。鼓勵製造業企業簽發、承兌商業匯票,便利製造業企業票據融資。根據製造業企業票據融資特點和需求,探索建立規範化的票據經紀、增信、評級等多元化票據服務機構體系,創造良好的票據市場環境。引導企業利用商業匯票解決賬款拖欠、資金流轉等問題。
(十五)推動股債聯動金融服務模式創新。加快推動銀行、保險、證券、各類基金、擔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聯動銜接,積極推廣投、貸、保聯動等多種服務模式創新,為製造業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促進企業融資結構合理化,有效降低融資成本。
(十六)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支持製造業企業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支持製造業企業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巨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下進行跨境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和誠信合規的製造業企業參與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支持製造業企業使用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政策。支持銀行在自貿區設立分支機構,為製造業企業跨境融資提供服務。
五、最佳化信貸環境
(十七)暢通銀企對接渠道。拓展“暢融工程”微信公眾號線上智慧型化服務,針對製造業重點企業的個性化融資需求,定期組織“暢融工程”線下活動,推動金融機構與製造業企業及時高效對接,引導轄區內銀行依託北京市銀企對接系統積極對接製造業企業融資需求。推動“暢融工程”與北京市貸款服務中心、銀企對接系統、小微企業金融綜合服務平台相結合,進一步提高製造業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效能。
(十八)建立製造業融資服務對接平台。產業主管部門與金融管理部門共享高精尖製造業項目、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高精尖製造業企業的挖掘和梳理,完善相關信息資料,摸清需求底數,並做好配套服務,支持其在京項目加快建設。金融管理部門引導金融機構與名單內項目、企業實現精準對接,設計專屬融資服務產品,加大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支持力度,探索將高精尖製造業項目、企業的融資服務情況納入金融機構相關考核體系,並將名單內項目、企業融資落地情況及時與產業主管部門共享。
(十九)充分運用金融創新技術手段。以金融科技為引擎,充分利用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創新技術,推動改革傳統金融機構的服務方式和商業模式,拓展金融大數據的套用場景。推動轄區內銀行在製造業企業信貸審批中運用基於區塊鏈的企業電子身份認證信息系統(eKYC),通過統一賬戶信息,最佳化開戶流程,減少企業開戶材料重複填報和紙質報送。支持製造業聚集區域利用大數據創新技術,探索建立製造業優質企業“白名單”,為金融機構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參考依據。
(二十)擇優助強,防控風險。鼓勵轄區內銀行堅持獨立審貸、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原則,擇優支持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聚集區和企業,注重從源頭把控風險。發揮銀行業同業溝通、協調、自律作用,通過聯合授信、銀團貸款等方式,形成融資協同效應,切實防止多頭授信、過度授信,避免形成新的過剩產能。支持製造業企業按照市場化、法制化原則實施債轉股,合理加大股權融資力度,加強企業自身債務槓桿約束,降低企業槓桿率。
(二十一)最佳化政策配套和協調配合。用好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改革試點政策資金,積極探索多樣化的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加大對中小型製造業企業支持力度,對在北京市貸款服務中心現場登記、辦理的首次貸款融資擔保業務,按照《北京市首貸服務中心擔保費用補助實施細則》給予相應擔保費用補助。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給予嚴厲打擊,維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
內容解讀
為進一步發揮金融對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作用,助力北京製造業轉型升級,2021年4月,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央行營業管理部、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聯合制定了《金融支持北京市製造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指出,推動製造業龍頭企業商業信用體系建設,誠信履行商業契約,推廣電子商業票據的使用。
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製造業聚集區以主導產業領域龍頭企業為核心,發展供應鏈金融。推動製造業龍頭企業商業信用體系建設,誠信履行商業契約,推廣電子商業票據的使用。支持信用良好、產業鏈成熟的製造業龍頭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支持製造業產業園試點供應鏈金融,吸引製造業核心企業、供應鏈金融企業及其配套服務機構集聚。支持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開展延伸產業鏈金融服務等業務,降低產業鏈整體融資成本。
發揮票據融資作用。鼓勵製造業企業簽發、承兌商業匯票,便利製造業企業票據融資。根據製造業企業票據融資特點和需求,探索建立規範化的票據經紀、增信、評級等多元化票據服務機構體系,創造良好的票據市場環境。引導企業利用商業匯票解決賬款拖欠、資金流轉等問題。
推動股債聯動金融服務模式創新。加快推動銀行、保險、證券、各類基金、擔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聯動銜接,積極推廣投、貸、保聯動等多種服務模式創新,為製造業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促進企業融資結構合理化,有效降低融資成本。
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支持製造業企業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支持製造業企業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巨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下進行跨境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和誠信合規的製造業企業參與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支持製造業企業使用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政策。支持銀行在自貿區設立分支機構,為製造業企業跨境融資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