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芝河事件

金芝河事件,朴正熙集團迫害愛國詩人金芝河事件。金芝河1941年出生於全羅南道。大學時期,他就因參加反對李承晚政權和“韓日會談”的鬥爭,兩次被捕入獄。他從學生時代起,便開始寫詩。1970年5月在《思想界》雜誌上發表了長篇諷刺詩“五賊”,把南韓的財閥、議員、高級公務員、將軍、長官(部長)等特權階層人士比做“乙巳五賊”,影響很大。朴正熙政權於同年6月以“違反反共法”之名將金芝河逮捕,旋即釋放。1972年金芝河又發表了長篇諷刺詩“蜚語”,被朴正熙政權軟禁於馬山結核病療養所。1974年4月,中央情報部又以他向民青學聯的學生提供資金的罪名予以逮捕,7月將他判處死刑,後改為無期徒刑。1975年2月15日,根據朴正熙的特別談話將他釋放。出獄後,他發表了散文詩《苦刑……1974》,又被逮捕入獄,1976年12月被判7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7年。朴正熙被擊斃後,金芝河於1980年12月11日獲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芝河事件
  • 發生時間:197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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