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統

金海統,男,副教授。廈門大學法學院教師。1997--2007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讀本科、碩士和博士,2007年到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任教,碩士研究生導師2002年 《柳》(古箏獨奏).

他主要講授課程 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環境民法學)、經濟法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海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教授
  • 職稱:副教授
概述,講授課程,學術觀點,承擔項目,主要著作,

概述

金海統,男,副教授。廈門大學法學院教師。1997--2007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讀本科、碩士和博士,2007年到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任教,碩士研究生導師2002年 《柳》(古箏獨奏曲)。

講授課程

主要講授課程 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環境民法學)、經濟法

學術觀點

主要學術觀點
研究理念和特點

承擔項目

9、福建省社科基金項目(2011)《水上權利群的法律構造研究》,主持人
8、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010)《自然資源權利的法律構造研究》,主持人
7、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2009)《資源權研究》,主持人
6、美國關鍵生態基金課題(2007)《雲南少數民族地區環境法律援助》,主持人。
5、《石獅市集控區循環經濟發展規劃》,2008年石獅市政府委託項目,主要成員。
4、教育部重大課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法律問題研究》,承擔子課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民法機制》。
3、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的環境侵權救濟機制研究》,承擔子課題《環境侵權利益損害類型化研究》。
2、法務部課題《高危險的民事責任研究》,主要成員,承擔課題主要研究工作。
1、珠海市招標課題《珠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主要成員。

主要著作

《資源權論》,獨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
主要論文 13、《自然資源使用權:一個反思性的檢討》,《法律科學》2009年第2期,1.9萬字。《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09年第3期轉載。
12、《論資源權的法律構造》,《廈門大學學報》2009年第6期,1.7萬字。
11、《論水權物權立法的基本思路》,《法學》2004年第12期,0.31萬字。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05年第3期全文轉載。
10、《高危險民事責任與民法典關係研究》,《中國法學》2004年第3期,1.5萬字。
9、《環境立法:是繼續童話還是重新自審》,發表於2006年10月29日的《檢察日報》,0.2萬字。
8、《環境問題的民法應對:民法的“綠化”》,《甘肅社會科學》2006年第6期,1.1萬字。
7、《是繼續童話還是重回羅馬》,發表於2006年8月18日的《法制日報》,0.2萬字。
6、《高危險民事責任法典化的現實與我國未來的選擇》,《重慶社會科學》2007年第7期,1萬字。
5、《高危險民事責任的一般化與類型化及我國立法模式的選擇》,發表於2003年7月的《私法研究》,1.3萬字。
4、《關於拓展環境侵權制度的追問》,《中國律師和法學家》2007年第3期,1.3萬字。
3、《我國民法典上情事變更制度之建構》,《時代法學》2003年第5期,1.3萬字。
2、《高危險民事責任與民法典關係論綱》,《侵權行為法研究》(中美侵權法研討會文集,江平主編),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1.8萬字。
1、《英國法上的高危險民事責任研究》,發表於2004年7月的《私法研究》,3.3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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