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在其統治前期和後期兩度設定行省,從而形成了金朝獨特的行省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朝行省制度研究
- 外文名:Study on the system of Xingsheng in Jin dynasty
- 作者:楊清華
- 導師:程妮娜
- 學科專業:專門史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 學位授予單位:吉林大學
- 學位授予時間:2009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關鍵字
地方政府 政治制度 金代
館藏號
D691.2
館藏目錄
2010\D691.2\12
內容簡介
金熙宗天會十五年,金廷在基催匙連本已完成封建官制改革料多充的情況下,設定中央尚書省的外派機構——行台尚書省,作為在中央和元帥府煉紋立雙重統轄下直接統治漢地行政的專門機構,至海陵天德二年金朝中央集權達到空前強化時,具有地方分治色彩的行台尚書省最終被廢罷。金後期,出於處理地方重大軍政事務的需要,行省再度被廣泛設定,它繼承了中國歷史上魏晉北朝、隋唐時期所設定的委授行台類型,發展出臨時政務性行省、臨騙備時軍甩洪判地事性行省和軍政合一性行省3種類型,前兩者在臨時處理地方重大軍政事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後者在金後期作為地方最高軍政機構,對轄區內各地方機構實施軍事與行政雙重統轄,實際已經具有了地方行政建制的實態。同時,金後期行省在吸收前朝行台官制因素的基礎上,融入了女真本民族的官制特點,形成了嶄新的行省官制形態。金朝行省制度最終與金封建國家一同消亡,但它在統轄區域、設定類型和官制等方面,都對蒙元行省建置產生了直接而深遠的影響,對元朝行省制度的最終形成具有重大的貢葛整精獻,殃妹鴉想因而它是中國省制發展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