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省、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開發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並制定年度計畫,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編制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開發區的土地開發利用和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
(四)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和對外經濟技術協作工作。
(五)負責開發區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工作。
(六)負責開發區內規劃、財政、建設、科技、安全、人事、環保、統計等工作。
(七)負責開發區內企業的設立、入駐、審核等工作。
(八)負責協調、管理和服務開發區內企業,指導相關部門在開發區內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
(九)按照“一區多園”的發展模式,負責對全市各園區發展規劃、產業布局、招商引資、項目審批等實施統一領導和管理。
(十)負責開發區黨群、紀檢監察工作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開發區管委會(開發區黨工委)設7個內設機構,均為副處級建制。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開發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督查、檔案、接待、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開發區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等工作;負責開發區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黨工委日常工作;負責開發區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協調督辦各類來信來訪。
(二)經濟發展局
負責編制開發區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開發區產業發展的意見及政策建議;負責開發區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綜合協調開發區經濟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和生產力布局,負責開發區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各類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或上報工作;負責開發區各類項目的篩選、申報、跟蹤督查及各類專項資金的組織申報和資金爭取工作;負責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工作,引導與扶植產業發展,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結構調整,指導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綜合協調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的發展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的發展工作,抓好高新技術企業及項目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對開發區“一區三園”工作的考核。
(三)規劃建設局
依據省政府批准的金昌市城鄉總體規劃,負責編制開發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由市規劃局授權,負責開發區內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核發規劃“一書兩證”,實施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負責協調開發區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報建、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收集、申報工作;負責開發區供電、供水、供暖、通訊、天然氣供應等服務協調工作;由市建設局授權,負責對開發區範圍內由政府投資項目和其他各類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進行審核,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將核發信息上報市建設局,由市建設局匯總上報省建設廳;負責開發區內項目建設的監管工作;招投標工作進入有形建築市場招標發包。
(四)財政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開發區內稅源調查分析工作;負責開發區內各項稅收和非稅收入協調工作;執行市對開發區財政體制;負責編制開發區財政預(決)算;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批准的開發區財政預算;管理和監督開發區各項財政收支,審查彙編財務收支計畫;負責開發區內企業的財政登記、財務管理、財務信息匯集、年終會計報表決算審查匯總;負責開發區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協調區內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開發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負責開發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負責開發區安全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六)統計局
負責開發區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和普(調)查工作;加強統計分析工作,及時掌握開發區經濟運行情況和發展動態;按照月、季、半年、年度向國家和省市相關部門報送各類統計報表;負責對開發區基本統計資料的統一管理工作,定期發布開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綜合協調轄區內統計工作,強化基層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基層統計網路,負責組織企業統計人員的培訓,指導企業做好統計工作;負責開發區統計執法及統計宣傳工作。
三、職能併入開發區管委會對外保留牌子的機構
金昌市招商局(金昌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與其合署),為副縣級建制。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和落實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分解、督促、檢查、考核全市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項目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推介、發布和項目洽談、簽約;負責制定和落實招商引資政策,做好投資政策的宣傳及投資政策的諮詢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組織參加各類投資貿易洽談會,負責參會的各項籌備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的統計分析和對外發布;負責開發區招商引資及引資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協作交流、聯絡和對外宣傳工作;加強與國內外投資機構的聯繫,負責各類投資組織考察、洽談工作的接待及相關事宜;承辦友好城市締結及聯繫工作;負責友好開發區合作事宜的對接和落實工作。
事業機構
設立金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服務中心,為開發區管委會直屬事業機構,科級建制。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一站式”服務中心的相關事宜;負責開發區企業人才引進、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人才培訓、檔案託管、勞務派遣、流動黨員管理等各項工作;負責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科技中介、創業投資、企業輔導培訓等工作;負責科技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申報、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服務工作;負責開發區綜合服務中心及辦公區域物業管理;負責開發區展覽廳管理和參觀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