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擬訂全市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防震減災管理局
- 地點:金昌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內設機構:2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防震減災計畫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與完善;監督、管理防震減災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規劃、建設、改造、管理轄區內地震監測台網及地震信息系統,貫徹實施有關技術規範,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本轄區地震趨勢預報意見,指導管理地震群測群防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審批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登記審核和資格驗證;建立全市地震震害預測資料庫,管理全市地震災害預測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負責制定全市地震應急預案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指導有關部門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市級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和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
(七)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八)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處理地震誤傳和謠傳事件;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九)負責全市防震減災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管理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地震計量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
(十)組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開展地震科技區域性合作與交流;指導和管理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十一)指導縣、區防震減災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防震減災管理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人事、信息、信訪、保密、安全、後勤保障、財務統計、機關黨群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起草全市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制定防震減災工作規劃、計畫並督促檢查落實;負責審核有關防震減災的新聞宣傳報導;承擔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任務。
(二)震害防禦科(掛防震減災管理監察支隊牌子)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全市地震災害綜合防禦工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審批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負責地震災害綜合防禦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依法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的資質進行管理和審查備案;管理全市地震災害預測工作;參與制定城鎮抗震防災規劃;負責地震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震後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防範地震次生災害;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負責制定全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地震應急預案演練;聯繫市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支隊,參與地震應急現場指揮及協調工作,指導開展地震緊急救援工作;負責震害防禦工作技術規範、標準、計量工作,組織開展地震防禦方面的科技開發和成果推廣套用及交流;指導縣、區、省屬在金大型企業的震害綜合防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