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水利局

金昌市水務局一般指本詞條

組織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擬定全市河流、跨流域調水的水利規劃、建設與管理;監督實施有關法規、條例和規章,並組織起草有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水利局
  • 職責: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二、依法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工農業生產和城鄉生活用水)。組織擬定全市和跨地區(縣、市)、跨流域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大中型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費徵收工作;按照有關水法規審批辦理工業生產和城鎮生活年取水量在100萬立方米以上,不足500萬立方米;農業年取水量在500萬立方米以上,不足2000萬立方米的取水許可證;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全市水文工作;擬定全市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系統的對外經濟聯絡、技術經濟合作。
三、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地區(縣、區)間的水事糾紛。
四、按照國家和省、市水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道、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漁業等水利經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六、指導全市農村水利、人畜飲水、病區改水和鄉鎮供水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縣建設工作及水能資源的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
七、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擬定全市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規劃,指導全市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配套服務工作。 八、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編制全市水利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局機關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廉正建設、作風建設、勞動紀律等工作;
九、承擔市抗旱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 、指導全市抗旱防汛工作,對市內的重要水利工程實施抗旱防汛調度。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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