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雲南省普洱市職業教育中心原黨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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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男,漢族,1963年2月生於雲南省景谷縣。函授大學文化(雲南大學數學專業),1982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雲南省普洱市職業教育中心黨委副書記。

2023年11月,金文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文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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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普洱市紀委案件檢查室副主任,西盟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普洱市教育局副局長;普洱市職業教育中心黨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4月18日,據普洱市紀委監委訊息:普洱市職業教育中心原黨委副書記金文(已退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11月18日,據普洱市紀委監委訊息:經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紀委監委對普洱市職業教育中心原黨委副書記金文(已退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金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購物卡;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並獲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虛增工程量套取工程項目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數額巨大;作為普洱市職業教育中心及其建設指揮部的主管人員,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套取的工程項目款私分給個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
金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普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金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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