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應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793年
- 逝世日期:1852年
- 出生地:杭州
人物介紹,人物經歷,
人物介紹
金應麟以舉人入貲為中書。道光六年(1826),成進士,授刑部主事,總辦秋審,先後從大臣讞獄四川、湖北、山西。累擢郎中,改江西道監察御史,遷給事中、福建副考官、鴻臚寺卿。疏請修改刑例,於鬥毆、報盜、劫囚、誣告、私鑄、服舍違式、斷罪引律、奴婢毆主、故禁故勘平人、應捕人追捕罪人、犯罪存留養親、官司出入人罪、徒流遷徙地方、外省駐防逃人,逐條論列,多被採取改定;又論銅船恣橫不法及驛站擾累諸弊,並下各省督撫禁革。先後封事數十上,劾疆臣琦善、河臣吳邦慶尤為時稱。宣宗嘉其敢言,擢太常寺少卿。遭憂歸,服闋,授鴻臚寺卿。疏論水師廢弛,漕政頹紊。
人物經歷
十九年,出為直隸按察使,鞫護理長蘆鹽運使楊成業等得贓獄,論遣戍,前運使陳崇禮等並掛議。尋召為大理寺少卿。二十二年,疏言:“海疆諸臣欺罔,其故由於爵祿之念重,而趨避之計工。欲破其欺,是在乾斷。資格不可拘,嫌疑不必避,舊過不妨宥,重賞不宜惜。近頃長江海口鎮兵足守,而敵船深入,逃潰時聞。竭億萬氓庶之脂膏。保一二庸臣之軀命。議者諉謂無人無兵無餉無械。竊以無人當求,無兵當練,無餉械亦當計度固有,多則持重,少則用謀,作三軍之氣,定邊疆之危,在皇上假以事權,與任事者運用一心而已。”復疏進《預計度支圖》、《火器圖》、《籌海戰方略》甚悉。道光二十三年,以母親年老乞歸省,職還鄉,不復出,從此不再出仕。著有《廌華堂奏議》及《駢體文》。
他在10多年官場生涯中,“遇事敢言,不避權貴”,聞名朝野。他曾上疏請求修改刑律,對鬥毆、搶盜、劫囚、私鑄等罪,逐條論述,提出修改建議。他疏劾皇親琦善、權貴吳邦慶。他與當時進步思想家龔自珍等人往來甚密,常共議時局,揭露弊政,抨擊腐敗統治。他在道光十三年上疏中,認為清軍武備廢弛,需用之時,不僅難以自恃,即使有忠勇大臣,也束手無策。而水兵弊壞,尤其嚴重。將吏惟以搜查訛詐辦事,以包庇欺謾為肥身之計,剋扣兵餉,作踐農民,甚至吸食鴉片,怠臥家中。他建議採取措施,破除積習,遇便即操,嚴密查訪,有犯必戮,以振衰除弊,整頓海疆。道光二十二年,他又上疏揭露在鴉片戰爭中唯以爵祿為重、戰陣之中聞風潰逃,謊報戰績,欺騙朝廷的海疆諸臣,提出“無人當求,無兵當練,無餉械也當計度”的主張,以振作三軍士氣,安定邊疆危局。他還先後入奏《預計度支圖》、《火器圖》、《籌海戰方略》等,對軍餉、兵器、防務提出方略。他博覽群書,學識廣博,擅長駢文。著有《豸華堂文鈔》、《豸華堂奏議》、《金氏世德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