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商務、經濟和信息化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科技、商務、經濟和信息化工作規劃、計畫和相關政策;負責起草有關科技、商務、經濟和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和創新能力建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申報工作,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申報工作;協調指導全縣高新技術企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指導企業組建工程技術創新中心、
院士工作站等研發機構,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三)擬訂科技體制改革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引進外國智力工作,負責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負責自然科研系列和
民營科技企業職稱相關工作。
(四)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付蘭雄和技保密、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和民營科技企業工作。
(五)擬訂流通體制改革意見;負責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動店洪斷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全縣現代物流業的指導、管理、協調工作。
(六)負責全縣市場流通秩序規範運行,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七)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套用,促進網路購物等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八)負責定期發布全縣進出口數據和統計分析;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船達鞏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進出口;協助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指導和協調全縣出口加工貿易工作。
(九)負責組織縣內企業參加出口商品交易會、洽談會等大型貿易促進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區域經貿合作,處理有關多、雙邊經貿領域合作。指導
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
(十)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產業損害調查;負責指導協調國外對本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巨觀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負責依法核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負責初審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負責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和經貿外事活葛欠動;負責指導和監督
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依法審核、上報縣內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收騙阿講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負責擬訂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十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負責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督促協調。
(十五)負責推動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新產品產業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等工作,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電力、鹽業、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煤炭經營企業監管,以及民用爆破器洪判探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儲存安全生產監管等工作;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九)負責協調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促進工業領域智慧型製造體系建設,推動工業網際網路發展。
(二十)負責指導全縣城鄉工業布局調整;負責指導擬訂工業園區建設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指導園朵腿譽擊區工業發展績效評價工作。
(二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布局和調整、企業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工業企業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融資、扭虧和減負工作。
(二十二)負責開展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中長期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對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養、培訓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和職工教育培訓;負責全縣工程系列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協調縣直國有改制和破產企業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十三)承辦上級科技、商務、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綜合協調;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機關政務督查和跟蹤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編報、公務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
黨風廉政建設、效能、文明創建、目標管理考評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負責研究提出與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重點項目資金和金融合作業務;負責歸口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科技科。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縣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目計畫。負責縣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目、縣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組織實施;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工作計畫;負責相關科技統計工作;擬訂科技成果保密管理辦法;編制歸口管理的科技專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全縣科技獎勵匯總上報、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科技成果管理及技術市場工作。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事業發展領域的規劃和政策;負責全縣國家、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科技計畫和政策引導類計畫,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
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負責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特派員和農業科技專家大院以及科技特派員創業鏈工作站的指導管理工作;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技術市場工作;負責制定全縣科普工作規劃,研究提出促進
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科技宣傳與新聞發布工作。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攻關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工作;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工作;負責組織實施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統籌協調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承擔縣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政策規定,歸口管理出國(境)培訓和引進外國技術、專家工作;歸口管理全縣人事外事工作;負責編制出國(境)培訓計畫和項目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智力引進成果的推廣工作,歸口管理因公出國(境)培訓人員的初審工作,承辦縣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商貿服務和市場建設科。擬訂規範市場體系的相關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加強城鄉便民消費品連鎖經營和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商貿服務業(會展業除外)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
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管理、協調、服務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擬訂促進全縣餐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推廣先進流通技術;負責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
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推動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負責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擬訂全縣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及變更初審,成品油經營企業年檢工作;負責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
負責制定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行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執行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支持中小企業套用電子商務,促進網路購物等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負責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電子商務統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電子商務知識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提高電子商務套用能力;負責推動電子商務示範工程建設,開展
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評選;負責引導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建設,指導全縣商貿領域內信息網路、電子商務、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全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五)對外貿易和外商投資科。擬訂全縣進出口促進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定期發布全縣進出口數據和統計分析,研究國際經貿形勢和全縣進出口狀況,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和措施建議;負責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的進出口,協助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指導協調全縣出口加工貿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
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管理政策和目錄,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組織協調多雙邊工業技術合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科技發展與技術進步,指導加快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
負責企業參加各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進出口孵化促進工作;負責監督指導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擬訂全縣外向產業發展規劃、促進外貿基地建設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口產品國際認證和商標註冊,指導出口品牌建設;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建設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辦理涉及國家安全和進出口許可事務,承擔全縣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對本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涉及
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和服務工作;執行國家對外貿易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加強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體系建設。
負責研究外商投資情況,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則和省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依法核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審核限額以下國家鼓勵類、允許類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開展外商投資業務的政策諮詢、信息服務等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開展境內外投資促進的宣傳推介活動,負責參加上級組織的重大招商活動和國際性經貿活動。
負責指導和促進園區招商引資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
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指導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參與開展對外經濟多邊雙邊交流與合作,指導重大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的實施;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指導援外項目的實施,管理本縣接受多雙邊和有關國際民間機構的無償援助項目及相關的業務;承擔
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
(六)工業經濟運行科。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提出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承擔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黃金、稀土以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的生產力布局,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建議,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引導工業企業、社會資金投向;負責編制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重點項目計畫,建立完善項目儲備庫;牽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財政項目的審核及申報工作,對相關重點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園區發展。
負責組織推動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新產品產業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等,組織實施企業新產品鑑定及技術創新項目建設工作,負責企業研發平台建設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推動工業企業裝備升級和智慧型製造;負責承擔工業機器人、汽車、新能源汽車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準入相關工作。
(七)中小企業科。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擬訂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和拓寬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負責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項目的調度、協調、服務和推進工作。
參與擬訂改善企業經營環境的政策措施,負責惠企政策宣傳與實施,承擔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扭虧增贏等相關“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工業領域人才建設計畫,組織實施企業管理人員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聯繫行業協會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受理企業投訴並做好調查、協調、處理等服務工作;指導全縣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和企業創業、創新,推動各項服務平台建設,完善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綜合分析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縣工業企業的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八)信息產業科。負責協調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網際網路+”在企業中的套用;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促進工業領域智慧型製造體系建設,推動工業網際網路發展。
(九)行業管理科。負責實施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引導全縣工業經濟綠色發展;負責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管理創新;承擔工業領域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負責全縣電力、鹽業、民用船舶行業管理、煤炭經營企業監管,以及全縣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儲存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行政編制
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經濟師1名(副科級),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股級職數9名。
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金寨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黨組書記:陳家林
金寨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馬駿
其他事項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
(十二)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和經貿外事活動;負責指導和監督
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依法審核、上報縣內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負責擬訂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十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負責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督促協調。
(十五)負責推動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新產品產業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等工作,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電力、鹽業、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煤炭經營企業監管,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儲存安全生產監管等工作;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九)負責協調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促進工業領域智慧型製造體系建設,推動工業網際網路發展。
(二十)負責指導全縣城鄉工業布局調整;負責指導擬訂工業園區建設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指導園區工業發展績效評價工作。
(二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布局和調整、企業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工業企業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融資、扭虧和減負工作。
(二十二)負責開展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中長期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對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養、培訓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和職工教育培訓;負責全縣工程系列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協調縣直國有改制和破產企業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十三)承辦上級科技、商務、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綜合協調;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機關政務督查和跟蹤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編報、公務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
黨風廉政建設、效能、文明創建、目標管理考評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負責研究提出與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重點項目資金和金融合作業務;負責歸口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科技科。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縣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目計畫。負責縣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目、縣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組織實施;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工作計畫;負責相關科技統計工作;擬訂科技成果保密管理辦法;編制歸口管理的科技專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全縣科技獎勵匯總上報、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科技成果管理及技術市場工作。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事業發展領域的規劃和政策;負責全縣國家、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科技計畫和政策引導類計畫,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
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負責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特派員和農業科技專家大院以及科技特派員創業鏈工作站的指導管理工作;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技術市場工作;負責制定全縣科普工作規劃,研究提出促進
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科技宣傳與新聞發布工作。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攻關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工作;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工作;負責組織實施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統籌協調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承擔縣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政策規定,歸口管理出國(境)培訓和引進外國技術、專家工作;歸口管理全縣人事外事工作;負責編制出國(境)培訓計畫和項目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智力引進成果的推廣工作,歸口管理因公出國(境)培訓人員的初審工作,承辦縣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商貿服務和市場建設科。擬訂規範市場體系的相關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加強城鄉便民消費品連鎖經營和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商貿服務業(會展業除外)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
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管理、協調、服務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擬訂促進全縣餐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推廣先進流通技術;負責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
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推動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負責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擬訂全縣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及變更初審,成品油經營企業年檢工作;負責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
負責制定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行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執行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支持中小企業套用電子商務,促進網路購物等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負責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電子商務統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電子商務知識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提高電子商務套用能力;負責推動電子商務示範工程建設,開展
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評選;負責引導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建設,指導全縣商貿領域內信息網路、電子商務、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全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五)對外貿易和外商投資科。擬訂全縣進出口促進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定期發布全縣進出口數據和統計分析,研究國際經貿形勢和全縣進出口狀況,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和措施建議;負責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的進出口,協助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指導協調全縣出口加工貿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
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管理政策和目錄,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組織協調多雙邊工業技術合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科技發展與技術進步,指導加快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
負責企業參加各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進出口孵化促進工作;負責監督指導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擬訂全縣外向產業發展規劃、促進外貿基地建設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口產品國際認證和商標註冊,指導出口品牌建設;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建設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辦理涉及國家安全和進出口許可事務,承擔全縣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對本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涉及
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和服務工作;執行國家對外貿易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加強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體系建設。
負責研究外商投資情況,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則和省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依法核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審核限額以下國家鼓勵類、允許類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開展外商投資業務的政策諮詢、信息服務等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開展境內外投資促進的宣傳推介活動,負責參加上級組織的重大招商活動和國際性經貿活動。
負責指導和促進園區招商引資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
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指導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參與開展對外經濟多邊雙邊交流與合作,指導重大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的實施;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指導援外項目的實施,管理本縣接受多雙邊和有關國際民間機構的無償援助項目及相關的業務;承擔
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
(六)工業經濟運行科。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提出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承擔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黃金、稀土以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的生產力布局,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建議,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引導工業企業、社會資金投向;負責編制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重點項目計畫,建立完善項目儲備庫;牽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財政項目的審核及申報工作,對相關重點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園區發展。
負責組織推動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新產品產業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等,組織實施企業新產品鑑定及技術創新項目建設工作,負責企業研發平台建設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推動工業企業裝備升級和智慧型製造;負責承擔工業機器人、汽車、新能源汽車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準入相關工作。
(七)中小企業科。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擬訂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和拓寬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負責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項目的調度、協調、服務和推進工作。
參與擬訂改善企業經營環境的政策措施,負責惠企政策宣傳與實施,承擔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扭虧增贏等相關“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工業領域人才建設計畫,組織實施企業管理人員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聯繫行業協會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受理企業投訴並做好調查、協調、處理等服務工作;指導全縣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和企業創業、創新,推動各項服務平台建設,完善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綜合分析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縣工業企業的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八)信息產業科。負責協調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網際網路+”在企業中的套用;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促進工業領域智慧型製造體系建設,推動工業網際網路發展。
(九)行業管理科。負責實施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引導全縣工業經濟綠色發展;負責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管理創新;承擔工業領域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負責全縣電力、鹽業、民用船舶行業管理、煤炭經營企業監管,以及全縣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儲存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行政編制
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經濟師1名(副科級),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股級職數9名。
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金寨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黨組書記:陳家林
金寨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馬駿
其他事項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