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如柏

金如柏

金如柏(1909年-1984年3月27日),江西省永豐縣人,老紅軍,老黨員。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如柏
  • 出生地:江西省永豐縣
  • 出生日期:1909年
  • 逝世日期:1984年3月27日
  • 職業:將軍
  • 主要成就: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解放戰爭
  • 性別:男
簡介,基本資料,解放時期,中國成立,去世,

簡介

(1909—1984)江西省永豐縣人。一九三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三軍政治部收發股股長,中共永豐縣委軍事部秘書、政治指導員、科長,江西軍區獨立第三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紅二軍團第六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紅二軍團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一二0師三五八旅七一六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旅政治部主任。解放戰爭時期,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三旅政治委員,西北軍政幹部學校政治部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西南軍區空軍預科總隊總隊長、政治委員,軍政治委員,雲南軍區副政治委員,昆明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顧問,炮兵政治委員。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六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金如柏

基本資料

1909-1984),男,漢族,1909年1月21日出生,江西省永豐縣城區湖頭村(今永豐縣恩江鎮)人,1930年6月上旬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0年10月上旬經羅元鳳(紅3軍政治部收發股長)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3軍政治部收發股股長,中共永豐縣委軍事部秘書、政治指導員、科長,江西軍區獨立第3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紅2軍團第6師政治部宣傳科科長,紅2軍團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部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第120師358旅716團政治處主任、政治委員,旅政治部主任。

解放時期

1946年1月中旬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旅長楊嘉瑞)。7月底率獨立第3旅部隊參加大同戰役。10月任晉綏軍區晉綏野戰軍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11月任晉綏軍區晉綏野戰軍第3縱隊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1947年3月任晉綏軍區第3縱隊獨立第3旅政治委員。7月任晉綏軍區軍政幹校(冬改名西北軍區軍政幹校)政治部主任。1948年3月任西北軍區軍政幹校政治部主任。

中國成立

1950年3月奉賀龍命令,到成都創辦空軍預科總隊(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空軍預科總隊),並擔任總隊長兼政治委員。1951年4月初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3軍政治委員兼中共滇南工委書記,1953年2月主持滇南邊疆民族工作和修路指揮部工作。1954年5月13日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雲南軍區第二副政治委員,分管政治部和幹部部工作,1955年3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兼雲南軍區第二副政治委員。6月因軍區秦基偉司令員、謝富治政委相繼到中央學習而主持軍區日常工作(約一年時間)。1959年11月至1962年9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第二政治委員。1957年3月參與領導軍區反右鬥爭。1958年2月協助秦基偉開展反教條主義鬥爭。分管邊防及政治部和幹部部工作。1960年2月在廣州軍委擴大會議期間發生心肌梗死,從此全年休息養病。1961年年初開始工作,不久眼底血管出血,又到北京治療。終因病情出現反覆,住進療養院休養。1962年10月中旬因病被免去職務。1963年春到北京休養,夏從昆明搬家到北京。1965年1月當選四屆政協常委。1965年6月下旬至1966年11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1966年11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1967年8月11日停職。12月上旬,被請誣為“賀龍死黨”而關押。1972年10月被釋放出獄。1973年3月做為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出席第四屆全國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1975年10月至1977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顧問,1977年9月21日至1982年8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政治委員,中央軍委委員。1978年1月26日當選第五屆全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78年10月30日,在中共軍委炮兵三屆一次全會上,當選為炮兵黨委常委、第一書記。1955年9月27日被授予陸軍少將軍銜,同時被授予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是中共七大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六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去世

1984年3月27日在北京逝世。4月7日,在八寶山舉行遺體告別儀式。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彭真鄧穎超徐向前聶榮臻等送了花圈。訃告稱其為“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的忠誠戰士、我軍的優秀政治工作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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