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河池市制定的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區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城江區人口計生局
- 地點:金城江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二、根據國務院、自治區、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協助、會同有關單位制定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根據上級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定人口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調宣傳、文化、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
四、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任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技術指導和優生優育的工作;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生殖保健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母嬰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五、負責本區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按照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審批計畫生育指標,辦理《服務手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二孩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環扎證》。審批上報本行政區域內因生育病殘兒要求再生育的醫學鑑定並審批申請生育二孩指標的工作,依法對流動人口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
六、履行對掛靠的區計畫生育協會管理職權,加強對其人、財、物的管理及業務工作的指導。
七、協助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優惠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激勵機制和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機制;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八、指導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組織實施教育培訓規劃。
九、報送申請市人口計生委複議的計畫生育行政案件;對本管轄區域範圍內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案件進行核查,並對違法生育行為進行處罰。
十、行使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發布本行政區域內各種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通報;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編報計畫生育事業費預算,審定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及管理。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行政事務;負責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文稿;負責局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文秘事務、人事、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保密、督辦工作;負責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掛靠單位及直屬單位的黨務群團日常工作;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教政法股
負責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計畫和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新聞、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擬定人口計畫生育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掛靠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學習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及《服務手冊》、《二孩生育證》、《獨生子女證》 的發放工作;負責報送申請市人口計生委複議的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案件及信訪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病殘獨生子女父母要求生育二孩的申述工作;負責督查、指導城區各單位及各鄉鎮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指導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村民自治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違法生育行為的查處工作。
三、科學技術股
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本行政區域生殖保健、優生優育規劃;推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和研究,負責組織實施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和優生優育;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初審和報送病殘兒醫學鑑定報告;會同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和技術服務重大事故認定工作;負責對從事計畫生育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考核、培訓;指導公民落實避孕節育,開展對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編著制避孕藥具規劃。
四、規劃統計股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根據上級確定的人口目標,協助制定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制定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方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各種數據的統計及分析研究;組織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抽樣調查和考核評估;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檢查、督促、指導基層計畫生育帳卡規範管理及培訓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人員;負責完成上級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下達的各項規定工作任務。
五、流動人口管理股
負責擬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規範管理方案,組織開展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機制、工作機制的調查研究;協調相關部門建設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指導全區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負責流動人口婚育證件的查證、驗證工作和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六、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掛靠單位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編報全區計畫生育事業費預(結)算;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