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平(河南省杞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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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平,男,漢族,1957年8月出生,河南蘭考人,大學學歷。1975年1月參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河南省杞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1年2月,金和平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和平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南蘭考
  • 出生日期:1957年8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75.01——1998.02歷任蘭考縣谷營公社金廟學校民師、蘭考第一中學教師、縣委宣傳部幹事、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小宋鄉黨委書記,縣委黨史辦、政研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縣政府縣長助理;
1998.02——2002.12蘭考縣政府副縣長;
2002.12——2008.05杞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8.05——2010.02杞縣縣委副書記;
2010.02——2012.02西寨林場黨委書記;
2012.02——2017.03杞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11月27日,河南省杞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金和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正接受開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1年2月,金和平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經查,金和平理想信念缺失,紀法觀念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反民眾紀律,為涉黑組織成員撈取政治資本提供幫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金和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民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開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開封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金和平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1年12月29日,開封市紀委通報了開封市查處的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杞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金和平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等問題。2013年至2017年,金和平借逢年過節之機,收受私營企業主錢某禮金9萬元。2014年至2020年,金和平違規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王某某提供的轎車。此外,金和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金和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1年7月,金和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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