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能負擔

量能負擔又稱“量能徵稅”。稅收公平負擔原則之一。即國家確定每個納稅人 (自然人與法人) 的稅收負擔時,應與他們的收入水平和實際負擔能力相一致。實行量能負擔的具體稅率形式和稅制措施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實行差別比例稅率、累進稅率、起征點或免徵額辦法,最低生活費扣除辦法以及減免稅辦法等。關於量能徵稅的理論依據,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有過不少論述,如客觀能力說、主觀能力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量能負擔
  • 別名:量能徵稅
  • 定義:國家確定每個納稅人 (自然人與法人) 的稅收負擔時,應與他們的收入水平和實際負擔能力相一致
主觀能力說中又有均等犧牲說、比例犧牲說、最小犧牲說等。 量能負擔是公平稅負和合理負擔原則的主要內容和具體原則,是納稅人普遍接受的原則。量能負擔也是社會主義稅收,特別是徵收所得稅中應遵循的原則。堅持這一原則,有利於調節收入差別,更好地貫徹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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