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定義
野狐禪一詞是
禪宗對一些妄稱開悟而流入邪僻者的譏刺語。用以比喻似是而非之禪。謂所為不契合禪之真義,然卻自許為契合。慣用小聰明和主觀見解曲解佛法,喜歡在黑山鬼窟里做活計。
禪宗公案
原文
百丈禪師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聽法並隨眾散去。有一日卻站著不去。師乃問:“立者何人?”老人云:“我於五百年前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我說
不落因果。結果墮在野狐身。今請和尚代
一轉語。”
師云:“汝但問。”
老人便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師云:“不昧因果。”
老人於
言下大悟。告辭師云:“我已免脫野狐身。住在山後。乞師依亡僧禮燒送。”
次日百丈禪師令眾僧到後山找亡僧,眾人不解,師帶眾人在山後大盤石上找到一隻已死的黑毛大狐狸。齋後按送亡僧禮火化。
譯文
在盛唐時期,禪宗大行其道。
百丈禪師在江西的
百丈山開堂說法,座下學僧聽眾不下千人。在聽眾中,有一個白髮老翁,天天都來,而且都是最後離開。長期如此,引起百丈禪師的注意。有一天,百丈說法完畢,大家都散去,這個老翁還沒有走。
百丈禪師就特別過來問他:”你為什麼每次都遲遲不忍去,應該是別有問題吧?“老翁聽了就說:“我正有一個重大的疑問,請師代我解脫。” 百丈就說:“你問吧”。老翁說:“我在五百生以前,也是一個講佛法的法師。在過去迦葉佛時代,我曾住持此山,因有位雲遊僧人問:‘大修行的人還會落入因果嗎?'我回答說:‘不落因果。'就因為回答錯了,使我被罰變成為狐狸身而輪迴五百世。不得解脫。請問大師,我究竟錯在那裡?
百丈禪師聽完了,便說:“你再問我吧!“那老翁就照舊重複原句向百丈禪師請教。百丈就很嚴肅地大聲回答說:“不昧因果。”這個老翁聽了這話,就很高興地跪下來拜謝說:”我得解脫了。明天,請老和尚(指百丈禪師)慈悲,到後山山洞裡,為我火化這個野狐身體,請按和尚禮儀葬我。”百丈真的在後山洞穴中,找到野狐的屍體,便依禮火葬。
因果詮釋
原來,佛教的修因證果,正是
因果律的體現。老人以為修行人可以“不落因果”,恰恰陷入了邪見,屬於“大妄語”,結果受了“野狐身”之報。又有個瑞岩和尚,整日價自喚“主人公”,復自應諾。宋 無門慧開禪師批評他誤把“識神”認為“真心”,是“野狐見解”。(《無門關》)
禪者由於未達空理,誤信”不落因果“而五百世為狐;經百丈點破為”不昧因果“,始脫狐身而化去。因此,凡是空談公案,只是口頭上說無相無我,無佛無眾生,而不曾經過切實修行的人,便稱之為野狐。切實修行,而又執著有大功德,希求成佛做祖,認為能轉*輪,並有無量眾生可度、已度、將度的人,佛家稱為執著漢。必須不昧因果之理,又不執著”我“的價值之為實在,方為佛法的正理所在。
僅專研義理而忽略禪觀實修,便會成為說食數寶型的文字法師光點選單,不嘗菜味,算數他家寶,自無半毫分。如果他們滿口都是明心見性、頓悟成佛,並稱自修自悟自作證者,便被稱為野狐禪。
中國人好簡求速,所以頓悟法門的禪宗,幾乎一枝獨秀。但也因此而養成許多懶人,聰明伶俐鬼,不事實修戒定慧而光賣弄禪語機鋒,野狐禪客滿街走。
如果不用功,也沒有親自的、確實的體驗,卻走捷徑、抄近路、取便宜而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已經得到禪的悟境或禪的心要,都可能跟野狐禪分不了家。也就是,不講究先付出才有收穫的因果,就是野狐禪。
因果可以用兩種方式來說:1、邪因得邪果,正因得正果。如果是邪因,因為因地不正,果地一定也會遭殃。比如說,要斷除我執才能真正悟入禪境,如果心有企圖,跟貪慾、名利或憤怒、怨恨、驕傲、嫉妒等心念相應而努力修行,雖修的是禪法,但因地不正,即使也講因果,亦是野狐禪。如果為求神通、為求感應、為求神秘經驗、為求現生的福利而修禪法,也是野狐禪。
在這則公案中,當僧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答他不落因果,原無甚過錯,乃自生疑而落狐狸身!可憐眾生,五百年後猶自不惺惺,幸得百丈慈悲為他釋疑道:“不昧因果。”方才將這一疑團放下,釋然而化。
“不落”、“不昧”,相差一字,意境大有死活天淵之別,但在達人份上確無絲毫分別。以佛性天真,一絲不掛,一塵不染,一法不立,因因果果向甚處去著,死即無有,活從何來?其間還容是非、正誤否?這野狐能從不
昧處悟去固幸甚,如能從不落處悟去,則海闊天空更勝一籌。臨化去,還要百丈做亡僧禮火化,更是粘著,要知狐狸也可作佛嘛。而百丈亦俯從其請,亦不免混身落草,落在因果中矣。
在佛教中,產生事情的直接原因為“因”,間接原因即附加於“因”之上的事情、條件為“緣”,由此產生的結果為“果”。在此過程中,由“因”而“果”的力量為“業”。例如有一粒豆的種子,這是“因”,耕田、播種、澆水、施肥,這些叫做“緣”,發芽結果,這就是“果”。“緣”是否到位,與“果”關係甚大。即使是惡因,但如有良緣,就能得到善果。良因如果加上惡緣,就會得出惡果。而且,果也不會終於果,果還會成為因,加上緣又生出果。
這不單單是豆的種子問題。人們的存在都遵照這一法則。我們一件一件的善行或是惡行累積起來就形成了我們的現在。而且這還沒完,那些行為都會成為“因”,當然又會形成“果”,這就是“因果報應”。
大修行人絕不可能免於“因果報應”,也就是說因為不是“不落因果”,所以老人墮入野狐之身。
那么百丈和尚回答的“不昧因果”是什麼呢?處於“因果報應”之中又超越它,在“因果”中又不受制於其狀態,一語道破就是“不昧因果”。
在百丈和尚的“眼”里,既沒有墮入野狐身這回事,也沒有脫野狐身這回事。“因”只是一時之位,“果”也是一時之位,這就是全部的存在。野狐就是野狐,是絕對的存在。
老人因為執著於因果報應而又妄想不受因果報應,想辦法要脫離野狐之身,而五百世都不得解脫。聽聞百丈和尚一語道破“不昧因果”,悟到野狐就是野狐之時,反而能脫五百世野狐之身。
引申詞義
引申義:後來以“野狐禪”泛指各種歪門邪道。如《
儒林外史》第十一回:“若是八股文章欠講究,任你做出什麼來,都是野狐禪,邪魔外道”。
“野狐禪”常被作為邪門歪道的代名詞,其含義經常遭人曲解。在禪門之外,經常被指稱那種沒有師承自學一通的人。在禪門中,也常用“
野狐外道”來形容那些沒有入門的
學法者。
二十世紀奧地利哲學家
維根斯坦是語言哲學的奠基人。他認為世界上有些事物是只能顯示而不可說的,比如情感,情緒,宗教,審美,音樂,藝術等領域,屬於“意”的東西,都無法言說。語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世界有能想的和不能想的,“凡能夠說的都能夠說清楚,凡不能談論的就應該保持沉默”。這些觀念,在佛學中源遠流長,釋迦有言:“當知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自唐代以來中國的禪師們有所謂“禪不可說,一說即錯”。六祖
惠能雖不識字,但“諸佛妙理,非關文字”,能“不著一字,盡得風流”, “羚羊掛角,無跡可求”。禪宗的許多“公案”“機鋒”,答非所問,不知所云。要懂了就算“頓悟”了。究其實,禪宗所要表達的內容已超出世界的界限,論的都是前世來生,因果業報,談的是緣起緣滅,無生無死,很多已越出語言的界限,超然於現實世界,並非故弄玄虛。科學和宗教是各有其界限的。
相關典故
一、
說起野狐禪,還有一則比較經典的公案。惠能的一個弟子
南陽慧忠是當時的國師,後來有個有神通的“大耳三藏”到京城來,被傳得很
神異,慧忠便被請去試試這大耳三藏的真偽。他問大耳三藏:“我的心在哪裡?”大耳三藏說:“你是一國國師,為什麼在天津橋上看猴戲?”慧忠說:“對。”然後入定了一回,問:“現在我的心在哪裡?”大耳三藏說:“現在在江邊看賽舟。”慧忠說:“是。”然後深入禪定,又問:“我的心在哪裡?”大耳三藏回答不上來。慧忠說:“你這
野狐精!”便讓人把他驅逐出長安了。據說此時慧忠的心在三摩地,就是那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之處,野狐的道行到不了那裡。這個故事不知道是怎樣傳下來的,但足夠進入玄幻小說的情節了。
站在禪或正統佛教的立場,雖不否定神通的功能或事實,但不運用神通來魅惑人心,膨脹自己的信眾或勢力。神通有真也有假,但不論真假,都不能違背因果的原則,否則即使一時之間能得到便利,但卻可能因此而失去更多。
二、
一休禪師的故事。在一次旅途中,一休求宿於一農家。這時附近傳來一陣悲泣聲,詢問其由,得知因為那家主人亡故。禪師很同情,於是特意布施。家人一邊哭泣致謝,一邊傾訴自己的煩惱:“我家很窮,只有一點點田地,養不活七口人。因此,明知不好,丈夫還是去捕魚狩獵,這才得以填飽肚子。丈夫得病後很為此事煩惱,認為是犯了殺生之罪所以才得了這個病。他非常煩惱死後是否能進入極樂世界。”
禪師開導說,只要懺悔了自己的罪業就行了,肯定能進入極樂世界。可是那家人還是不能首肯。於是禪師說“如果你們實在擔心殺生罪孽,那我就給你畫一個極樂世界的保證書吧”。於是在一張紙上寫上幾筆,認真折好放在逝者胸前,“這樣肯定就能進入極樂世界了”,說完就離開了。
因為一休禪師是當時有名的大德,所以那家人以為他一定寫了什麼難得的話,結果偷偷一看發現是一首狂歌。“造孽如有須彌般。閻王如何記得過。”譯成白話即:若殺生罪孽有如須彌山那么多,以至不能去極樂世界,閻王肯定也有漏記的時候,所以放心吧。“
我們既然活著,就一定因何種“因緣”而造“業”,因此要受“果”。太受制於“業”就不能活下去。想開了,坦然地面對“業”,承認它就是自己的責任。
農夫的苦惱是“不落因果”,一休禪師說“閻王也有漏記的時候,放心吧”,是“不昧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