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野上今朝雄1954年8月18日筆供,他生於1912年,日本大分縣人。1937年參加侵華戰爭,1945年8月被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野上今朝雄
- 出生日期:1912年
重要罪行,
重要罪行
1938年2月,在安徽省宣城縣城外,“有1名不知誰殺的和平農民婦女(50歲)”,“我……對於她的半裸體的屍體,將約有1米長的劈開的竹子,刺入其陰部,一直插到腸子”。
1938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縣城,“逮捕1名中國人民(男40歲農民),用步槍狠打其頭部……打倒在路上……陷於人事不省”,被從後面走過來的隊伍“加以踏踢的暴行,遂把他慘殺了”。
1939年3月,在江西省武寧縣,與同夥“繞到抗日國民黨軍陣地的上風頭,從距離500米的地方,點上特殊煙(紅筒)大型12支,向抗日國民黨軍士兵500名放毒。我放了特殊煙大型2支,將12支的空筒掘了3個坑埋了(為了消滅證據)”。結果,500名抗日士兵“受到一時窒息性瓦斯的傷害”。“我和另外1名”刺殺“瓦斯中毒者2名”。
1939年8月,在湖南省某縣,“將在600米左右的地點步行中的中國和平居民男1名”,“用步槍發射狙擊3發而射殺了”。
1941年1月-1944年2月,在北京市內,“對於生活貧窮的婦女及日常監禁的中國婦女5名強姦8回,對於朝鮮婦女2名強姦10回”。
1944年5月,在山東省蒙陰縣,尖兵逮捕農民男1名45歲,“我……參加刑訊”,“用粗棒子,不管身體什麼地方,加以毆打,刑訊了15分鐘,出發時”,命令“刺殺了”。
1945年2月,在山東省東阿縣,所在部隊對“和平農民婦女、壯年男子、老人、3名約10歲的小孩都包括在內40名”進行大屠殺。攻擊住有27名傷病員的八路軍野戰病院,大隊長“下令並親自教給刺殺射擊的方法,令各中隊補充兵使之學習刺殺活人而射殺或刺殺”。
1945年5月,在山東省諸城縣,指揮部下逮捕3名村民,“我用步槍射擊命中1名的腹部”,“被害者是1名農民男子4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