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農學派賦稅理論

重農學派的賦稅理論是18世紀代表新興資產階級利益的重農學派的賦稅理論。重農學派認為社會財富的真正源泉是農業,從而把自己的研究重心,從流通領域轉移到了生產領域,認為只有農業才創造“純產品”,即剩餘產品。因此,要財源茂盛增加財政稅收收入,首先必須發展農業。重農學派的代表人物是法國的布阿吉爾貝爾和魁奈。

他們在稅收問題上的主要觀點是: (1) 認為“純產品”是賦稅唯一可能的來源。“純產品”歸結為地租,於是地租就是唯一能負稅的收入,因而主張實行“單一地租稅”,即取消其他課稅,實行單一稅制。若國用不足,可提高地租稅稅率。(2) 主張自由放任,反對行會限制和國家干預經濟生活。提倡減輕人頭負擔,把關稅和飲料稅等併入人頭稅。 (3) 反對當時包稅制的徵收制度,主張取消各種雜課,以促進生產發展。重農學派最早系統地研究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主張把關於剩餘價值起源的研究從流通領域轉到直接生產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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