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與抉擇:中國民辦教育法制建設》遵循了“實踐一認識一再實踐再認識”的認識論,在對民辦教育法制建設進程的研究中,注重分析了每一個階段在民辦教育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民辦教育法律法規,而這些法律法規又怎樣回到實踐中去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在這個不斷循環往復中,使民辦教育得到發展,民辦教育的法制體系也隨著民辦教育的發展而得到不斷地豐富和完善的過程。
基本介紹
- 書名:重生與抉擇:中國民辦教育法制建設
- 出版社: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 頁數:215頁
- 開本:16
- 作者:葉齊煉
- 出版日期:2012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3458577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重生與抉擇:中國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目的是研究自改革開放以來,民辦教育法制化的進程,探討民辦教育法制化進程的得失,為今後民辦教育的進一步法制化提供借鑑。
圖書目錄
導言
第一章中國私立教育發展的歷史
第一節中國古代私學的發展
一、先秦、秦朝時期
二、漢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
三、宋元明清時期
四、中國古代私學的歷史作用
第二節中國近代私立教育
一、教會學校
二、國人自辦私立學校
第三節中華民國時期(1911—1949)私立教育
一、中華民國時期教會教育的發展
二、中華民國時期國人自辦教育的概況
第四節新中國成立後(1949—1956)私立教育
一、私立教育的發展
二、私立教育的管理和改造
第二章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背景、基本概念與理論
第一節我國的法制建設
一、中國奴隸制社會的法制
二、中國封建社會法制的發展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法制
四、新中國的法制體系
第二節我國的法律體系和教育法律體系
一、我國的法律體系
二、我國的教育法制體系
第三節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背景
一、政治體制的改革
二、經濟體制的改革
三、科技體制的改革
四、教育體制的改革
第四節教育功能的新認識
一、教育是提供公共產品的特殊行業
二、教育是提供準公共產品的特殊產業
三、教育是提供私人產品的特殊產業
第五節三個基本概念
一、社會力量辦學
二、私立教育和私立學校
三、民辦教育和民辦教育機構
第三章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初始階段——法律地位的確定
第一節民辦教育興起的狀況
一、催生民辦教育的直接因素及早期發展狀況
二、民辦教育早期發展特點
第二節民辦教育法律地位的確立
一、《憲法》賦予了公民和社會組織辦學的權利
二、確立了民辦教育的地位
三、行政法規對民辦教育的規範
四、國務院的政策法規對民辦教育的規定
第三節地方性民辦教育政策法規
一、北京市
二、貴州省
三、山東省
四、上海市
五、海南省
第四節民辦教育法制建設初始階段的成績和不足
一、取得的成績
二、存在的不足
三、困擾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問題
第四章民辦教育母法的確立
第一節民辦教育的規模與特點
一、民辦教育的快速發展階段
二、民辦教育發展的狀況和特點
三、民辦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教育法》
一、民辦教育的母法
二、部門規章對民辦教育的規範
三、社會對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關注
第三節地方立法
一、地方性法規與政府規章
二、地方性立法解決的主要問題
第五章專門法規治理的階段
第一節民辦教育的發展
一、基本概況
二、存在問題
第二節民辦教育的國家法規
一、民辦教育的國家政策法規
二、《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的法學意義
第三節地方立法
一、地方立法概況
二、地方立法的特色
第四節民辦教育專門法規的局限
一、“社會力量辦學”概念的局限性
二、強化了“管理”,弱化了與公辦教育同等的法律地位
三、未解決民辦教育管理體制的矛盾
四、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五、徵收各種稅費阻礙其發展
六、與有關法律的衝突
第六章民辦教育的理論探討
第一節立法的時機、法律的名稱
一、立法能否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
二、法律名稱及適用範圍的確立
第二節立法的必要性、法律的調整範圍
一、立法的必要性
二、法律的調整範圍
三、界定“民辦教育”
第三節調整民辦公辦學校及政府之間的關係
一、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
二、轉制學校、假民辦學校與假公辦學校
三、政府和民辦學校的關係
第四節關於投資與回報
一、“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理解
二、學校產權的劃分
三、學校收費標準的規定
四、投資回報的尺度
五、投資的模式
第七章國外私立教育立法的借鑑
第一節國外私立教育
一、國外私立教育發展的概況
二、國外私立教育發展的趨勢
第二節國外私立教育立法概況
一、法國《國家與私立學校關係法》
二、日本有關私立學校的法規
三、韓國《私立學校法》
第三節國外私立教育法制建設的借鑑意義
一、國外私立教育立法宗旨與行政管理
二、國外私立學校、學校法人的設立與撤銷
三、國外私立學校的校內管理
四、國外私立學校經營者、校長、教師資格及社會保障
五、國外私立學校校產及財務管理
六、國外私立學校的贊助
七、給我國民辦教育立法的啟示
第八章民辦教育的國家立法
第一節《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審議
一、名稱的變更和立法宗旨
二、法律調整對象的確定
三、授權國務院制定營利性的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節民辦教育的公益性問題
一、民辦教育的公益性與合理回報的關係的表述
二、第一次審議時的爭議
三、“合理回報”與“適當補償”的爭議
四、第三次審議時的爭議
五、最終形成的法律規定
第三節對民辦教育的管理與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
一、內部管理體制
二、辦學自主權
三、“親屬迴避制度”
四、救濟途徑
第四節民辦學校產權
一、產權歸屬的規定
二、法人財產權
三、財產處理權
第五節教師與受教育者的合法權利
一、對民辦學校教師、受教育者合法權利的規定
二、建立受教育者權利申訴制度
第六節廣泛徵求社會對草案的意見
一、立法調研
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第九章民辦教育法制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一節民辦教育的新發展
一、民辦教育新的發展狀況
二、民辦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民辦教育的國家立法《民辦教育促進法》
一、民辦教育國家立法的進程
二、《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主要內容
三、《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意義
四、《民辦教育促進法》存在的不足
第三節民辦教育的國家行政法規——《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一、《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立法任務
二、立法過程
三、對民辦教育發展的積極影響
四、存在的不足
第四節民辦教育的地方立法
一、《民辦教育促進法》頒布後的地方立法
二、地方立法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
第十章對我國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總結
第一節民辦教育法制建設進程中解決的問題
一、明確了民辦教育的公益性目的
二、規範了行政管理體制
三、規範了民辦學校的內部管理體制
四、明確了民辦學校存續期間的產權
第二節完善民辦教育法制化建設建議
一、繼續完善民辦教育的立法,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二、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巨觀調控
三、規範和完善民辦學校的內部管理體制
四、充分落實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促使民辦學校依法辦學
五、積極培育社會中介組織參與對民辦教育的管理
結語
參考文獻
第一章中國私立教育發展的歷史
第一節中國古代私學的發展
一、先秦、秦朝時期
二、漢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
三、宋元明清時期
四、中國古代私學的歷史作用
第二節中國近代私立教育
一、教會學校
二、國人自辦私立學校
第三節中華民國時期(1911—1949)私立教育
一、中華民國時期教會教育的發展
二、中華民國時期國人自辦教育的概況
第四節新中國成立後(1949—1956)私立教育
一、私立教育的發展
二、私立教育的管理和改造
第二章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背景、基本概念與理論
第一節我國的法制建設
一、中國奴隸制社會的法制
二、中國封建社會法制的發展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法制
四、新中國的法制體系
第二節我國的法律體系和教育法律體系
一、我國的法律體系
二、我國的教育法制體系
第三節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背景
一、政治體制的改革
二、經濟體制的改革
三、科技體制的改革
四、教育體制的改革
第四節教育功能的新認識
一、教育是提供公共產品的特殊行業
二、教育是提供準公共產品的特殊產業
三、教育是提供私人產品的特殊產業
第五節三個基本概念
一、社會力量辦學
二、私立教育和私立學校
三、民辦教育和民辦教育機構
第三章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初始階段——法律地位的確定
第一節民辦教育興起的狀況
一、催生民辦教育的直接因素及早期發展狀況
二、民辦教育早期發展特點
第二節民辦教育法律地位的確立
一、《憲法》賦予了公民和社會組織辦學的權利
二、確立了民辦教育的地位
三、行政法規對民辦教育的規範
四、國務院的政策法規對民辦教育的規定
第三節地方性民辦教育政策法規
一、北京市
二、貴州省
三、山東省
四、上海市
五、海南省
第四節民辦教育法制建設初始階段的成績和不足
一、取得的成績
二、存在的不足
三、困擾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問題
第四章民辦教育母法的確立
第一節民辦教育的規模與特點
一、民辦教育的快速發展階段
二、民辦教育發展的狀況和特點
三、民辦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教育法》
一、民辦教育的母法
二、部門規章對民辦教育的規範
三、社會對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關注
第三節地方立法
一、地方性法規與政府規章
二、地方性立法解決的主要問題
第五章專門法規治理的階段
第一節民辦教育的發展
一、基本概況
二、存在問題
第二節民辦教育的國家法規
一、民辦教育的國家政策法規
二、《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的法學意義
第三節地方立法
一、地方立法概況
二、地方立法的特色
第四節民辦教育專門法規的局限
一、“社會力量辦學”概念的局限性
二、強化了“管理”,弱化了與公辦教育同等的法律地位
三、未解決民辦教育管理體制的矛盾
四、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五、徵收各種稅費阻礙其發展
六、與有關法律的衝突
第六章民辦教育的理論探討
第一節立法的時機、法律的名稱
一、立法能否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
二、法律名稱及適用範圍的確立
第二節立法的必要性、法律的調整範圍
一、立法的必要性
二、法律的調整範圍
三、界定“民辦教育”
第三節調整民辦公辦學校及政府之間的關係
一、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
二、轉制學校、假民辦學校與假公辦學校
三、政府和民辦學校的關係
第四節關於投資與回報
一、“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理解
二、學校產權的劃分
三、學校收費標準的規定
四、投資回報的尺度
五、投資的模式
第七章國外私立教育立法的借鑑
第一節國外私立教育
一、國外私立教育發展的概況
二、國外私立教育發展的趨勢
第二節國外私立教育立法概況
一、法國《國家與私立學校關係法》
二、日本有關私立學校的法規
三、韓國《私立學校法》
第三節國外私立教育法制建設的借鑑意義
一、國外私立教育立法宗旨與行政管理
二、國外私立學校、學校法人的設立與撤銷
三、國外私立學校的校內管理
四、國外私立學校經營者、校長、教師資格及社會保障
五、國外私立學校校產及財務管理
六、國外私立學校的贊助
七、給我國民辦教育立法的啟示
第八章民辦教育的國家立法
第一節《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審議
一、名稱的變更和立法宗旨
二、法律調整對象的確定
三、授權國務院制定營利性的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節民辦教育的公益性問題
一、民辦教育的公益性與合理回報的關係的表述
二、第一次審議時的爭議
三、“合理回報”與“適當補償”的爭議
四、第三次審議時的爭議
五、最終形成的法律規定
第三節對民辦教育的管理與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
一、內部管理體制
二、辦學自主權
三、“親屬迴避制度”
四、救濟途徑
第四節民辦學校產權
一、產權歸屬的規定
二、法人財產權
三、財產處理權
第五節教師與受教育者的合法權利
一、對民辦學校教師、受教育者合法權利的規定
二、建立受教育者權利申訴制度
第六節廣泛徵求社會對草案的意見
一、立法調研
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第九章民辦教育法制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一節民辦教育的新發展
一、民辦教育新的發展狀況
二、民辦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民辦教育的國家立法《民辦教育促進法》
一、民辦教育國家立法的進程
二、《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主要內容
三、《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意義
四、《民辦教育促進法》存在的不足
第三節民辦教育的國家行政法規——《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一、《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立法任務
二、立法過程
三、對民辦教育發展的積極影響
四、存在的不足
第四節民辦教育的地方立法
一、《民辦教育促進法》頒布後的地方立法
二、地方立法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
第十章對我國民辦教育法制建設的總結
第一節民辦教育法制建設進程中解決的問題
一、明確了民辦教育的公益性目的
二、規範了行政管理體制
三、規範了民辦學校的內部管理體制
四、明確了民辦學校存續期間的產權
第二節完善民辦教育法制化建設建議
一、繼續完善民辦教育的立法,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二、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巨觀調控
三、規範和完善民辦學校的內部管理體制
四、充分落實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促使民辦學校依法辦學
五、積極培育社會中介組織參與對民辦教育的管理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