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9·12一男子被性侵事件

重慶9·12一男子被性侵事件

2014年9月12日凌晨,重慶合川區一男子小剛(化名)深夜被另一男子小勇(化名)性侵。合川區公安局合陽派出所抓捕嫌犯後,發現嫌犯是名男性,礙於同性性侵尚屬法律空白,加之沒有造成明顯身體傷害、嫌犯又是酒後失態並承認錯誤。警方只有將小勇教育一番後放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9·12一男子被性侵事件
  • 發生時間:2014年9月12日凌晨
  • 發生地點重慶合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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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2014年9月12日凌晨,小剛在當地濱江路散步途中,突然被人強行帶入路邊廢棄小屋。一開始以為遭到劫匪,還主動提出可以把身上所有錢物交給對方只求放一條生路。誰知道,此後的遭遇讓小剛難以啟齒:他遭受性侵。小剛呼救後路人幫忙報警,警方遂將嫌犯控制。

事件結果

今天,合川警方透露,因為法律上的空白,小剛也沒有明顯的身體傷害,而小勇當時也是酒後失態。酒醒後,小勇也通過民警向小剛轉達歉意。民警最後只能對小勇批評教育後放行。

事件警示

此案的情形,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沈仁剛律師稱,他傾向於以涉嫌侮辱罪來查處。不過要構成此罪,需要滿足情節嚴重這一條件,情節嚴重主要是指以下情況:手段惡劣的;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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