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科技學院建築工程學院團總支學生分會
- 國家:中國
- 省份:四川省
- 城市:重慶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組織性質
第二條 分會的基本任務:
(二)倡導良好的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和學院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促進學校和學院的管理工作;
(三)組織學生開展思想教育活動、學習活動、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協助學校和學院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為同學服務,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四)溝通學院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
(五)發展與兄弟院系的友好關係,加強與其他學生組織、學生社團的聯繫,使同學擴大視野。
第三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法規為最高準則,在法律的允許範圍內開展。
- 第二章 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 成員的基本權利:
(一)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二)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四)學生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本會會員,在留察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第五條 成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規和校紀,遵守本會章程;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學校、學院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維護本會的榮譽,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四)各級幹部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 第三章 人事結構與職責
第六條 團總支學生會的組成
第七條 人員結構:
主席團包括學生會主席1人,團總支副書記一人,副主席二人。
辦公室包括部長1名, 副部長1名。
生活部包括部長1名, 副部長1名。
科技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1名。
文藝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1名。
組織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1名。
學習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1名。
體育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1名。
宣傳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2名
實踐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1名。
自律部包括部長1人, 副部長3名。
女工部部長1人。
第八條 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職責:
(一)帶領團總支學生會向穩定、積極向上的方向發展;
(二)領導和組織學院的某些學生活動;
(三)要負責整個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的整體規劃和統籌安排,制定團總支學生會的工作計畫並確保落實;
(四)監督、考查、評估我院學生幹部和班級委員會的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協商和批准,提名表彰或批評。向各輔導員匯報學生會工作開展情況;
(五)主席團成員實行分管制,每位主席團成員分管兩至三個部門,並確保這兩至三個部門的工作順利開展;
(六)主席團有權對不稱職或有錯誤的學生會幹部進行批評、警告,對情節嚴重者有權予以罷免建議;
(七)主席團有權給予學習態度惡虐,政治素質極不嚴肅端正,及有反動思想的學生給予初級警告處分建議。
二、辦公室兼生活部職責:
(一) 負責整理和收集學生分會各個部門召開活動以及系部學生管理工作的資料,留存檔案並及時上交學院團支部;
(二) 負責學生會辦公室的整理以及物品的保管工作。及時安排好各個幹部每天的值班表;
(三) 負責學院各個會議的通知,活動海報的書寫和張貼工作;
(四) 在每個學期初期負責學院各個班級獎學金的評比,以及負責每個學期期末學生回家火車票的預訂工作,留存檔案並及時上交學生工作部;
(五) 負責各個部門以及主席團召開會議的會議詳細記錄,並做好監督工作,能夠準確並及時地調動各個部門進行相互協助;
(六) 負責學生分會各個部門以及學院活動開展的經費報銷以及相關經費使用的帳薄工作;
(七) 協助主席團處理相關事務,加強我院學生分會與其他學生分會的聯繫和交流,為我院學生分會工作的開展起好銜接作用。
三、組織部職責:
(一) 在主席團的領導下,對組織工作全面負責;
(二) 堅持不懈地做好隊伍建設,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深入班級,服務班級,使團組織的活動充滿生機和活力;
(三) 相應的規章制度,並記錄學生會內部會議的出勤情況;
(四) 完成對各團支部的團費收繳、團員證的註冊及團員檔案管理工作;
(五) 對例行和專題班團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六) 掌握團支部的組織狀況,督促團支部過好組織生活,對各班團支部的組織生活、團隊活動進行指導和評估;
(七) 組織開展團員意識、主題團日等團員思想教育活動和推優入黨工作;
(八) 做好優秀個人、先進集體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九) 負責做好入團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向團總支提出新團員的發展計畫及意見;
(十) 做好新生團組織關係的轉接;
(十一) 參與大學生素質拓展認證註冊的討論,參與辦公室值班;
(十二) 協助學生會做好日常工作,充分發揮學生民眾組織的積極作用。
四、學習部職責:
(一) 提高同學們的學習積極性,調動起同學們的學習興趣;
(二) 做好監督工作,加強早晚自習與課堂考勤的檢查力度並定期對檢查結果作好分析,分析學習中存在的問題,找到解決的方法,並作好記錄,存入檔案;
(三) 團結各班學委,充分調動學委的工作熱情;
(四) 做好每學期的各班的成績分析,並總結與分析,並將其反映到院裡;
(五) 做好與其他部門的協調溝通,相互配合,並與其他院系的學習部的交流,吸取他人的長處;
(六) 積極配合主席團的工作和做好老師與同學之間的紐帶作用;
(七) 加強對各班考勤檢查力度,並對各間段同學們的學習狀況做分析和總結;
(八) 適時的開展知識競賽、學習講座、同學們之間的經驗;
(九) 將院系良好的學習氛圍以文字或照片等資料以板報的形式展現給全學院學生
五、體育部職責:
(一) 與學校體育部門建立密切聯繫,組織同學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
(二) 了解同學們對學院各類體育活動,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並積極向學院有關部門反映,不斷改善體育設施,推動學院體育活動的開展;
(三) 協助學校體育部門做好早操考勤,評比和學校運動會等各項工作,選擇,培養和輸送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學校運動會;
(四) 積極開展各項提高同學競技水平和增強身體素質的體育比賽;
(五) 加強學院籃球隊,足球隊等的組織和建設,安排與兄弟院校的體育文化交流和比賽;
(六) 協助學院管理和培養體育特長生、後備體育人才;
(七) 運用各種形式和途徑宣傳體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同學的體育觀念,動員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鍊;
(八)指導和幫助我院各班體育委員開展工作並積極配合學生會各部開展其他工作。
七、宣傳部職責:
(一)信息技術組職責
1. 負責院團委網站的設計、更新以及維護工作;
2. 負責宣傳版面的平面設計事務;
3. 負責本組的研究與革新工作;
4. 負責本組成員的培訓與學習工作;
5. 完成我部交辦其他事務;
(二)板報宣傳組職責
1. 負責團內相關重大活動的展板宣傳工作;
2. 負責組織開展各類宣講活動;同時負責製作宣講多媒體材料;
3. 負責本組的研究與革新工作;
4. 負責本組成員的培訓與學習工作;
5. 完成我部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採訪調研組(記者團)職責
1. 負責團內重大活動的採訪報導工作;
2. 負責團內重要成果、重大成績的系列採訪報導工作;
3. 負責團內先進青年事跡報導工作;
4. 負責團內新氣象、新風尚的採集報導工作;
5. 負責我部及團委專題調研活動、撰寫調研報告並負責調研材料的 工作;
6. 負責本組的研究與革新工作;
7. 負責本組成員的培訓與學習工作
8. 負責<建築人生>宣傳內容設計等
9. 配合信息技術組對刊物的網上宣傳工作
八、實踐部職責:
(一)負責團總支學生會的對外聯繫工作,如籌集資金、與其他兄弟高校、企業單位的聯繫等;
(二)拓寬途徑,積極開展舉辦各類活動,加強我院同學與外界的互動聯繫;
(三)通過自己實際工作,在對外活動中樹立建工學院學生會良好的形象;
(四)組織同學們的社會實踐活動。
九、公寓自律部職責:
(一)積極組織動員自律委員會成員,對全系宿舍的記錄衛生進行檢查和監督,爭取在自律方面走到全院前列。
(二)多組織一些寢室文化生活方面的活動,比如寢室文化節,寢室的評優等。實行一定的獎懲制度。
(三)維護好食堂就餐秩序,繼續安排我部成員每日值勤,保證讓同學們排隊購餐井然有序。
(四)在一些大型的會議.活動中維護現場秩序
十、科技文化部職責:
(一)積極開展大學生素質拓展活動;
(二)積極組織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新能力培養活動;
(三)積極組織開展校園文化活動;
(四)管理和協調學生會個部門開展的各項活動
(五)建立有專長同學的人才庫,負責活動開展的各個活動組織委員會的組建工作;
(六)作好各種工作的計畫、總結、宣傳報導等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七)抓好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建設一個文明,高雅的校園環境。
十、女工部職責:
(一)負責收發信件的同學要準確無誤地做好信件登記,並且及時通知有包裹及匯款單的收件人領取相關單據;
(二)按時把各班的報紙分發出去;
(三)各班生活委員要與班上的同學多進行交流,對於生活上有困難的同學要多關心,多給予幫助。
第九條 班委會:
一、各班委會是院黨委和院學生會領導下的基層學生會組織,在院團委的指導幫助下開展工作,各班委會接受學生會的領導。
二、各班委會要認真貫徹學生會的工作方針,完成院學生會的工作部署。同時根據各班委會的具體情況獨立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
三、班委會職責:
(一)協助輔導員、班主任做好班級日常管理工作;
(二)在學生的學習、生活、娛樂、社會實踐等方面為同學提供服務;
(三)組織班級同學參加學校舉辦的各項活動並獨立開展班級工作。
第十條 內部工作管理:
一、部長(主任)直接對分管主席負責,負責整個部門活動的統籌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的制訂,監督和督促幹事的工作。帶領本部幹事完成分配給自己的工作,並主動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計畫;
二、副部長直接對部長負責,負責圓滿完成上級交給的工作任務,應有團隊協調精神和創新意識。對工作的各種想法和建議應經常與部長及副部長交流;
三、各部應有專人記錄考勤、獎懲情況;
四、各部長安排自己部成員的報到表,有秩序,有安排的在學生會辦公室辦公。杜絕人員雜亂,阻礙工作流暢;
五、學生會必須致力於自身建設,從強化內部管理和提高幹部自身素質兩方面入手,逐步形成“規範化、民主化、情感化、資源化”的發展道路,同時加強對學生會成員的培訓;
六、學生會各部必須制定明確的崗位職責和目標,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作出調整與更正,同時各部門之間及時溝通加強協作。
-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一條 學生會實行例會制度。主席團討論至少每周二次,討論相關的工作事宜;部長例會每周一次,作前周周工作總結,並討論下兩周活動計畫;學生會全體大會每兩月一次,會上主席團對上一階段工作進行總結,並公布下一階段工作計畫。
第十二條 每學期初各部須制訂本學期計畫,主席團綜合各部計畫以及學校有關部門工作計畫制定本學期總體工作計畫。
第十三條 參與或主辦活動應提前向院團委申請,審批後方可。
一、大型活動需制訂詳細的計畫書,交由主席團討論審核。計畫書應詳細註明每次活動的時間、地點、規模、經費預算、涉及部門、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等事宜。
二、在活動結束以後,需交活動總結,交由辦公室在網上公布並存檔。活動總結應包括對活動活動過程的記 錄,註明參加人員姓名以及對此項活動經驗教訓的總結。——加入素質拓展申報程式
第十四條 每項活動開始之前應提前與相關部門(如宣傳、實踐部)聯繫,並提供相關材料;活動結束後,將活動相關報導交與辦公室發布到網上,以保證新聞的即時性。
- 第五章 建築工程學院學生會會議制度
(一) 學生會會議分為學生會全體會議、部長會議、主席團會議、部長擴大會議、各部門內部會議,思想政治學習會等。
(二) 學生會全體會議如無特殊情況每月召開一次(工作總結報告,通過決議),時間由辦公室預定並派發通知:部長會議每、周召開一次(時間:周日晚6:00):部長擴大會議每兩周召開一次。
(三) 各部門會議通知由本部門負責派發,其它由辦公室負責派發。
(四) 各類會議須嚴格做好籤到和記錄工作。凡不能參加會議的幹部一律須向主席團書面請假(各部門內部會議除外),填登記表,批准後方可。
(五) 會議考勤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辦公室保存,一份掛於會議室,由辦公室做好如實記錄,缺席或遲到的辦法見考核制度。
(六) 會議必須依照預定時間準時召開,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取消會議。
(七) 所有副部長級以上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並存檔,各部門會議記錄由各部存檔。
(八) 在會議過程中,各成員須自覺遵守會場紀律,勤于思考,踴躍發言,做好個人會議記錄,以便為工作提供參考。
(九) 會議過程中,各成員須自覺關閉通訊設備,以免干擾會議進程,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離開會場;會後由辦公室或各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理會議室
(十) 第十五條 學生會幹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十一) 第十六條 學生會幹部在工作過程中應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吃苦在 前,不計得失。
(十二) 第十七條 學生會幹部應協調好與同學、老師的關係,遇事應多徵求老師的見,廣泛團結同學。
第十五條 學生會幹部不應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義占用上課時間,如果在工作中與他人發生矛盾應保持良好心態,正確處理。
第十六條 學生會幹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學習目的要明確,學習態度要端正,學習成績要優良。
第二七條 學生會幹部言行若背離上述自律制度應自覺反省。若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學生會應對其作出開除處理。
第十八條 對於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且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會幹部由學生會同意評定,於學期末給予一定的精神獎勵,如:授予“優秀學生會幹部”等稱號。……對於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的學生會部門,授予“優秀學生會部門”稱號。
第十九條 學生會成員無故不參加會議,或不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准不出席會議,累積超過三次或給學生會造成損失,則解除其職,並不再聘用。
- 第六章 獎懲制制度
(一) 以每一學期為評定範圍,採用業績評比制,綜合考察個人在這一階段工作情況及為團總支學生會所做貢獻的大小。
(二) 評定採取各部小組討論評定,分管主席列席的方式進行。
(三) 學生會成員均可以在綜合測評過程中在德育項目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學生手冊》和《建築工程學院學生綜合評估細則》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
(四) 每學期每部推選優秀學生會幹部二至三人,在綜合測評中加10分。
(五) 如成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節嚴重者,將不予加分,惡劣者,主席團有權提出罷免建議。
具體條款如下:
(一)思想作風
1、工作態度不積極,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態度不端正。
2、工作期間以權謀私者。
3、不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如有違反按其條款均作扣分處理。
(二)學習成績
1、凡在任職期間,必修課或專修課有不及格科目(有特長的學生幹部例外)作扣分處理。
2、主席團幹部的成績要求在班級前十五名。
(三)工作任務及服務態度
1、本質工作的安排和完成,包括及時上交工作計畫、工作流程記錄和總結。
2、考勤紀律:
1)無故不參加學生會內部會議者作扣分處理,事假從輕,病假不作處理。
2)無故不參加學校及學院集體活動者作扣分處理,請假情況酌情處理。
3、服從安排:
服從組織及領導老師的安排。
(四)工作能力
1、所做工作的計畫流程,安排周密且方法適宜妥當。
2、能較好地處理個人與集體的關係和組織協調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係的能力。
3、對於突發事件和一般矛盾的處理對待能力。
(五)工作業績
1、活動質量:
1)把握住工作重點,工作有針對性。
2)工作效果的評估。
2、本部門工作完成情況
1)完成好。 2)基本完成。 3)未全完成。
3、工作創新
評估小組的效果評價。
第二十四條 為規範團總支學生會運作,加強團總支學生會內部人事結構的管理,進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體成員的責任意識以及工作熱情,特訂立獎懲制度。
第二十五條 獎懲制度細則
一、以每一學期為評定範圍,採用業績評比制,綜合考察個人在這一階段工作情況及為團總支學生會所做貢獻的大小。
二、評定採取各部小組討論評定,分管主席列席的方式進行。
三、學生會成員均可以在綜合測評過程中在德育項目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學生手冊》和《建築工程學院學生綜合評估細則》中的有關條款為基本依據。
四、每學期每部推選優秀幹事一至兩人,在綜合測評中加10分。
五、每學期共評選優秀部長兩人,在操行等級測評中加12分;
六、如成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節嚴重者,將不予以加分;惡劣者,主席團有權予以罷免:
(一)團總支學生會內部會議遲到4次或無故不出席2次以上者;
(二)工作出現嚴重失誤,對學院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
(三)工作長期不積極,對工作玩忽職守者;
(四)工作上作假,以權謀私者;
(五)凡在職期間,必修課或專選課有不及格者;
(六)如有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者。
- 第七章 財務制度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會主要經費來源:
(一)黨、團組織關於學生會活動的專項經費;
(二)社會實踐、科技服務創收和社會資助、贊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三)經費使用受全體成員。
第二十七條 每次活動之前,相關各部須對活動中經費支出狀況做出預估,並將具體金額及用途寫入活動計畫書內,經主席團批准後方可支出。
第二十八條 活動結束後,各部由專人將經費實際支出狀況報告主席團,並提供正式發票。
第二十九條 如無法提供正式發票,需提供收據或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報銷。
第三十條 所有單據均不得隨意塗改,如確需改動,須用不同顏色的筆在一旁註明改動原因並簽字。
第三十一條 每學年末主席團須向團總支學生會通報該學年學生活動經費支出狀況。
第三十二條 活動中經費支出以節儉為本,不得奢侈浪費,嚴禁弄虛作假。
- 第八章 學生幹部 考核細則
第三十三條 考核內容:基分(10分)、 自評、 小組評定 、考勤評定。
一、原則性強,工作中敢於承擔責任 10 分
二、例會出勤情況,總結、計畫遞交情況 10 分
三、民眾基礎好,具有奉獻精神 10 分
四、自身素質高,組織管理能力強 10 分
五、組織活動開展有創造性 10 分
六、具有較強的協同精神,集體觀念紀律觀念強 10 分
七、學習成績優秀、無補考 10 分
八、能按時完成組織分配的任務,效果好 10 分
九、積極主動參加各級素質培養活動 10 分
十、認真參與各類政治學習,思想進步 10 分
(註:自評範圍1-3分,小組評定範圍1-3分,其餘為考勤分)建築工程學院
第三十四條 評優方案
一.先進班集體評選條件
(一)班風正,政治方向正確堅定,團隊精神觀念強,同學團結友愛,好學上進;
(二)學風好,學習風氣濃厚,學習成績優良,外語及計算機過級達標高於同年級平均水平;
(三)班級制度健全,全體同學遵紀守法,無人受處分,班級無重大違紀事件;
(四)班級幹部團結進取,認真負責,帶頭作用好;
(五)積極開展和參加各項教育、文體、公益及社會實踐活動,成績突出;
(六)班級寢室衛生和紀律考核成績良好;
(七)示範表率作用突出。
二.先進團支部評選條件
(一)組織健全,凝聚力強,能夠引導和服務學生,有感召力和影響力;
(二)團員政治素質好,團結一致,積極向上,工作作風深入紮實;
(三)當好黨的助手,按時完成團委和團總支交辦的任務,主動組織團員開展政治理論學習;
(四)充分發揮聯繫青年學生的橋樑帶頭作用,積極了解團員和青年的思想動態,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五)圍繞服務學生成長、成才和學院建設,開展團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團日活動質量高、收益大、覆蓋面廣,有詳細的文字記錄;
(六)團員隊伍建設好,團員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能夠積極參加義務勞動、義務獻血等活動,團支部考核名列系前茅,成員均未受處分;
(七)積極穩妥地做好團員發展工作,按時按標準交納團費;
(八)有較好的示範表率作用。
三.文明寢室評選條件
(一)寢室內乾淨、整潔, 衛生狀況良好;
(二)寢室同學在遵章守紀、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成效顯著,無賭博、酗酒等違紀現象;
(三)寢室學習風氣良好;
(四)同學之間團結友愛,互幫互助;
(五)有較好的示範作用。
四.爭光貢獻優秀團隊評選條件
在院級及以上的科技創新、文學藝術、體育競賽、社會實踐、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為學院或學校爭得榮譽的團隊、組織。
五.優秀青年志願者評選條件
(一)在本學院組織的青年志願活動中,特別是各種大型活動、社區建設、城市環境衛生建設等方面的青年志願者活動中表現突出;
(二)獲得社會實踐獎學金者優先;
(三)本學年操行等級為B級以上等級。
六.科技創新優秀團隊評選條件
(一)認真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團隊成員高度重視創新文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有規劃,有制度,有措施,積極支持並參與創新文化建設。
(二)團隊成員人際關係和諧,在工作中,形成團結協作、互相信任、高效有序的團隊精神。
(三)在校級及以上的科技創新中為學院或學校爭得榮譽。
七.突出貢獻優秀個人評選條件
在院級及以上的科技創新、文學藝術、體育競賽、社會實踐、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為學院或學校爭得榮譽的個人。
-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開始試行,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保留其修改權。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在試行過程中歡迎廣大同學監督批評,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