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增加負責城市東進戰略的組織實施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城市東進戰略實施方案,參與制定新城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新城區建設發展規劃,並按規定報批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新城區產業發展計畫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
(三)根據區政府授權,對新城區內所有開發建設項目行使管理權,負責辦理新城區各類開發建設經營項目區級授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協助、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新城區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安置和開發工作。
(五)負責新城區土地開發利用建設和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六)研究制定新城招商引資政策和規劃,積極拓展招商引資渠道,不斷引進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招商項目;建立配套完善的服務體系,承擔企業和投資者從入駐到建設、生產經營全過程的服務工作。
(七)負責城市東進、新城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協調、調度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加強對新城區融資平台的業務指導以及對新城區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審批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管委會機關黨務、政務、群團、隊伍建設等日常工作;協調和指導轄區有關企業的黨務群團、精神文明、社會保障等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負責管委會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督查工作;協助管委會領導處理管委會機關事務;負責管委會機關黨務、群團、信息、文秘、調研、對外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機關財務預決算、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新城區財稅工作,做好各類專項資金、預算外資金的測算、督促解繳、結算和使用管理;指導、監管、檢查企業財務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勞動保障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區人大、政協提案、議案和區委、區政府、管委會領導交辦工作任務。
(二)規劃建管處
負責參與研究、編制和協調、組織實施新城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基本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和監督實施新城區道路、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新城區內環境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新城區道路、交通、綠化、燈飾、環衛、市政、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發展目標和建設計畫;負責新城區住房建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協調辦理土地出讓、劃撥等用地手續,配合做好新城區征地、拆遷、安置工作;負責新城區內建築企業、建設費用、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協調建設資金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城市綜合執法管理及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三)開發經營處
負責編制新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科技產業及第二、三產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申報管理科技成果和項目,監督、指導企業合法生產經營;研究、協調、管理新城區內產業發展及布局;負責新城區招商引資工作,擬定招商項目資料、優惠政策、獎勵辦法;負責接洽聯繫客商,組織項目洽談、項目簽約、項目實施等工作;做好招商引資項目的儲備,建立並管理招商引資項目庫,編制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負責新城建設項目的計畫編制、申報立項、進度統計及動態管理工作。
(四)職教處
研究掌握職業教育發展動態、辦學方針及發展方向,擬定職教基地發展規劃;負責職教基地招商資料的製作和對外廣告招商、對外宣傳工作,引進學校、醫院等社會事業項目和相關企業、資金、技術到基地落戶;負責對學校準入資格進行審查;制定基地內學校管理辦法,對已入住學校進行統籌協調和綜合指導;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協調落實職業教育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資源向基地開放;加強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的聯繫,搭建基地孵化平台和服務平台;組織基地內科技孵化企業的報批和認證工作;組織國家、市區各類科技項目及基地科技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負責協調建立基地有關對外公共關係。
(五)安全保衛處
負責新城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消防等監管工作;負責制定新城區安全、穩定工作意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各種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城區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協調、協助、參與、配合新城區綜合執法管理、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征地、拆遷、安置的矛盾糾紛調解、信訪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25名,其中:專職副主任3名,正副處長11名。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現任領導
工委書記、主任: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