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雲陽縣經信委

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縣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雲陽縣經信委
  • 級別:縣級
  • 隸屬:重慶市
  • 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重慶市雲陽縣經信委職能
1.
2.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定工業、信息化和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根據國家、重慶市產業政策、產業發展規劃,擬定本縣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3.負責提出本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本縣工業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各類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安排;定期公布工業投資引導目錄,規劃和組織本縣重大工業、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政策落實;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批;對信息化重大投資項目和縣級建設財力信息化項目提出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4.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年度工業調控目標制定及落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和建議;負責對經濟運行要素(煤、電、氣)和重要物資的平衡調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現有資源實行最佳化配置;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運輸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5.研究本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方針、政策,推動本縣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本縣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組織工業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及重點新產品開發,用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本縣工業和信息產業重大科技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重大裝備研製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標準;指導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負責工業和信息業系統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協調利用市外及境外資金改造工業和信息業企業工作。
6.指導協調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調整;負責指導和管理本縣特色工業園區、鄉鎮工業小區的規劃和建設,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特色工業的發展;負責民用爆破器材流通的行業管理;牽頭做好本縣移民生態工業園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縣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後期扶持規劃並組織實施。
7.負責本縣電力、天然氣行業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負責本縣資源綜合利用、節約能源、清潔生產工作和設備行政管理及監督;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實施重大示範工程;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檢測能源運行情況,根據經濟運行對資源最佳化配置的要求,負責全縣天然氣、電力的統一調控和應急保障,編制下達全縣天然氣、電力的年度、月度生產、供應和調度計畫,對全縣天然氣、電力實施平衡和協調;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批相關能源和節能技術改造項目。
8.統籌推進本縣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協調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9.負責本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10.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11.依法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管理;依法監督和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負責本縣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本縣無線電管理工作的協調;負責本縣無線電派出機構和無線電技術支撐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本縣無線電技術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12.負責機關和所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負責所屬企業專業技術職稱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參與制定全縣對人力資源開發及人事、勞動、保險、分配和獎勵等政策;負責機關及所屬企業幹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單位及所屬企業幹部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幹部職工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13.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及有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三)消費品工業司。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捲菸、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十四)軍民結合推進司。
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十五)電子信息司。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