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開州區林業局

重慶市開州區林業局

重慶市開州區林業局是重慶市開州區機構改革重新組建的部門,為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開州區林業局
  • 所屬部門: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重慶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林業和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以及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依法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依法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竹)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管理國有森林資源,依法承擔應由區政府批准的林地徵收、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濕地保護規劃,負責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石漠化治理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承擔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負責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工作。依法指導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工作。
(七)承擔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的責任。擬訂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依法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開展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全區各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監督指導其他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八)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合理利用,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九)負責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林業和草原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林業案件的查處,偵破查處林業重特大違法案件。
(十一)負責區林業、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資金安排建議,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宣傳、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林業科研、技術推廣等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體系、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林業區域協作、對口支援、林業援外等工作;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自然災害防控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後勤服務等工作;牽頭承辦有關林業的議案、提案和建議意見;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區及以上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專項資金和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年度生產計畫;承擔林業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落實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資金。負責行業統計、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三)政工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群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森林和草原資源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區森林和草原資源保護相關措施,組織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草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林地、草原保護利用規劃;負責編制林地、草原經營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場的國有森林資源以及草原資源的發展保護;指導監督林(竹)木的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指導基層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組業務工作的開展。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中涉及林業、草原等的改革;指導農村林木林地和草原流轉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申報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區;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修復工作;承擔瀕危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承擔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有關風景名勝區和自然公園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提出風景名勝區和自然公園的新建、調整的審核建議。組織國家自然遺產和國家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五)生態修復科
承擔森林、草原、濕地和石漠化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擬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編制全區國土綠化方案,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承擔全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退耕還林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指導林業、草原、濕地、石漠化防治對外交流合作。擬訂林業和草原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產業項目申報、管理及實施工作;負責林業區域協作、對口支援,指導林業招商引資工作,研究制定林業生態產業扶持政策,服務、指導、協調林業生態產業市場化發展。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六)綜合監督管理科
承擔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自然災害防控職責。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監督並指導實施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國有林區禁種鏟毒工作。負責指導行業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等工作。

現任領導

譚小波:黨組書記、局長
李福文: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增輝: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創: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亞洲:黨組成員、區自然保護地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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