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請示或報告的問題,提槳遙府跨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貫徹執行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負責區政府對外交流合作協調工作,承擔區內重大外事活動的管理;負責區內因公組團出國、到港、澳、台手續的辦理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方針政策、重要工作、重要批示、領導交辦事項等工作的督查督辦。牽頭協調並指導政府系統督查工作。
(六)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和區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區政府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工作。
(八)負責牽頭開展全區效能建設相關工作。
(九)承擔區政府政務值班和全區政務服務熱線工作,及時傳達和督促落實市、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十)承擔市(區)長公開信箱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政務(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文電、報刊、雜誌、信件的登記、編號、分送、傳閱、清退、銷毀工作;負責檔案收發運轉;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檔案材料的發文審核;負責辦公室檔案資料的整理、管理和使用;負責印章和介紹信的管理;負責公文等資料的印刷、裝訂、歸檔工作;負責辦公室機要保密工作;承辦辦公室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大事記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髮、歸檔工作;聯繫指導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
(二)行政科(組織人事科)。負責辦公室財務、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後勤工作;負責辦公室精神文明、職工健康、愛國衛生、法制理論宣傳、內部保衛、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區政府辦發展黨員、“三會一課”、貧困白蒸整黨員慰問、黨費收繳、組織關係辦理等日常黨建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辦公室幹部人事、教育培訓、機構編制管理、幹部考察、任免、獎懲、人事檔案、人事系統維護工作;負責群團共建工作。
(三)文秘一科。負責聯繫辦理人大、政協、經開區、民主黨派、工商聯、政府研究室、審計、發展改革、糧食、財政、國資監管、稅務、金融、保險、統計、大數據套用發展、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行政審批、行政學校、效能建設、人武、軍民融合、機關事務(接待)等方面的文、會、事;配合做好政務調研工作;完成區政府領導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文秘二科。負責聯繫辦理商貿物流、征地拆遷、教育、農業農村、水利、扶貧開發、供銷、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外國專家管理、招商投資促進、應急管理、科協、煤監、海事、通信、地震、菸草、電力、鹽務、郵政、商務、外經外貿、外事等方面的文、會、事;配合做好政務調研工作;完成區政府領導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文秘三科。負責聯繫辦理民政、城市管理、文化和旅遊發展、廣播電視、文物、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社會科學、婦女兒童、殘疾人、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體育、文史、修志、墊重騙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生態想請膠環境、林業、人民防空、公安、司法行政、退役軍人事務、信訪、監凳連定霸獄、法院、檢察院、武警、消防等方面的文、會、事;配合做好政務調研工作;完成區政府領導和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汽榜的其他工作。
(六)會聯科。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及重要專題會議材料收集、審核、會場布置,上會資料整理歸檔;負責承擔區政府常務循捉棄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專題會議記錄及紀要整理工作;負責編髮區政府領導工作預安排;參與區政府大型會議活動的會場布置、服務。
(七)信息科。負責向市政府辦公廳和區政府報送政務信息;負責全區政務信息以及社會公眾信息的收集、篩選、整理,編輯信息刊物;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目標考核管理。
(八)外事科(區委外辦綜合科)。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區政府外事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銜接外事接待工作;負責銜接區政府領導同志、區政府重要活動;負責全區外事統籌協調、規範管理、檢查督辦等事務工作。
(九)督查科。負責上級各項方針、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辦工作,承擔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及區政府重要專題會交辦事項以及區政府重要檔案貫徹落實的督辦工作;承擔市、區領導重要批示以及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區級部門職能工作等綜合目標指標的考核工作;承擔市、區人大全體會議,市、區政協全體會議,以及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常委會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閉會期間移交區政府承辦的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督辦工作;承擔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目標完成情況的督辦工作。
(十)效能科。負責全區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承擔開展行政效能建設有關事宜;對區政府各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或接受行政機關委託承擔行政管理職能單位的行政效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和辦理對上述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投訴;承辦區政府實施行政部門首長問責制涉及行政效能的有關事項等;承擔全區“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評議及年度考核、獎懲等工作;承辦區政府辦及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行政效能事宜。
(十一)區政府值班室。承擔區政府政務值班,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標準化建設;統籌“12345一號通”全區政務服務熱線工作;聯繫社會服務聯合行動工作;負責區政府值班室設施設備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十二)政務公開科。承擔市(區)長公開信箱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政務(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指導街道、鎮和有關單位的電子政務外網建設。
(六)會聯科。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及重要專題會議材料收集、審核、會場布置,上會資料整理歸檔;負責承擔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專題會議記錄及紀要整理工作;負責編髮區政府領導工作預安排;參與區政府大型會議活動的會場布置、服務。
(七)信息科。負責向市政府辦公廳和區政府報送政務信息;負責全區政務信息以及社會公眾信息的收集、篩選、整理,編輯信息刊物;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目標考核管理。
(八)外事科(區委外辦綜合科)。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區政府外事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銜接外事接待工作;負責銜接區政府領導同志、區政府重要活動;負責全區外事統籌協調、規範管理、檢查督辦等事務工作。
(九)督查科。負責上級各項方針、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辦工作,承擔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及區政府重要專題會交辦事項以及區政府重要檔案貫徹落實的督辦工作;承擔市、區領導重要批示以及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區級部門職能工作等綜合目標指標的考核工作;承擔市、區人大全體會議,市、區政協全體會議,以及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常委會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閉會期間移交區政府承辦的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督辦工作;承擔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目標完成情況的督辦工作。
(十)效能科。負責全區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承擔開展行政效能建設有關事宜;對區政府各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或接受行政機關委託承擔行政管理職能單位的行政效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和辦理對上述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投訴;承辦區政府實施行政部門首長問責制涉及行政效能的有關事項等;承擔全區“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評議及年度考核、獎懲等工作;承辦區政府辦及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行政效能事宜。
(十一)區政府值班室。承擔區政府政務值班,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標準化建設;統籌“12345一號通”全區政務服務熱線工作;聯繫社會服務聯合行動工作;負責區政府值班室設施設備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十二)政務公開科。承擔市(區)長公開信箱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政務(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指導街道、鎮和有關單位的電子政務外網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