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若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3號)精神,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深入推進內陸開放高地建設,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6月9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一)支持外商投資新開放領域的先行先試。落實《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加快推進數字經濟、金融等領域對外開放,鼓勵外商投資新開放領域,爭取項目率先落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證監局)
(二)加大自由貿易試驗區開放力度。支持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重慶自貿試驗區)按照“一項目一議”的方式,爭取在科研和技術服務、電信和跨境數字貿易、醫療科技、數字出版等重點領域實現更大力度的開放。支持重慶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的舉措經驗率先在開放平台複製推廣。(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等)
二、進一步加大投資促進力度
(三)健全外商投資全流程服務體系。加強“行政服務管家”隊伍建設,健全重點外商投資企業聯繫服務制度,市、區縣(自治縣,含開發區,以下統稱區縣)、鄉鎮(街道)三級分別確定重點服務對象名單,選派幹部擔任“行政服務管家”,當好政策宣傳員、項目推進員、問題協調員、信息溝通員,實行“行政服務管家”首問負責制,為外商投資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外商投資服務清單制度,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核准備案部門應公開審批辦理內容、流程、條件、時限、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嚴禁擅自增加審核要求、超出辦理時限、違規干預外商投資自主權。(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招商投資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各區縣政府)
(四)支持開展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發揮中國國際智慧型產業博覽會、中國西部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的平台效應,舉辦“跨國公司重慶行”主題活動。建立市領導與重要外國商協會、境外跨國公司及在渝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機制。鼓勵舉辦以“投資重慶”為主題的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各區縣政府可按照活動引資實際效果,予以資金支持。支持各區縣組織團組出國(境)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對有招商引資任務的出國(境)經貿團組,予以優先保障。(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招商投資局、市經濟信息委、市政府外辦,各區縣政府)
(五)提升開放平台引資質量。發揮重慶自貿試驗區、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重慶經開區等開放平台的產業和政策優勢,積極推動重大外資項目落地,強化平台招商引資功能。加快國別產業合作園區建設,鼓勵創建國際合作生態產業園。鼓勵有條件的區縣政府設立境外招商中心,與境外園區開展合作,引進優質項目。(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政府外辦、市中新項目管理局、市招商投資局,兩江新區管委會、重慶高新區管委會、重慶經開區管委會,各區縣政府)
(六)加大重點外資項目支持力度。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新設或增資項目,以及境外註冊的跨國公司在我市設立的區域總部或功能性總部機構,市政府有關部門、區縣政府可按照對本區域經濟社會綜合貢獻度給予獎勵。鼓勵外商投資設立各類研發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參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引進科技創新資源行動計畫(2019—2022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26號)給予支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中央服務業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各區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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