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市人民政府批准,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財政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渝辦發[2009]159號),設立重慶市財政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
二、起草全市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財務、會計和非貿易外匯收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有關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三、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全市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的建議,擬訂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財稅政策。擬訂市與區縣(自治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參與研究擬訂全市地方金融和融資政策。
四、管理全市財政收支,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市級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執行市級年度預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市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調整預算、決算及其他重大財政事項。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執行
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
七、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並制定具體管理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並按規定製定具體管理制度,收取市級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財政資金管理。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歸口管理全市政府外債,負責全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監督管理。代表市政府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按規定製定並組織實施具體會計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四、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制定和執行財政政策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機要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領導批示、重大決策、重要任務以及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等交辦督辦;負責新聞宣傳、信息編髮以及財政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年度預決算,承擔機關日常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賬務管理、直屬單位財務監管工作。
研究室
制定財政政策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科研項目的立項、實施、檢查、結題及成果推廣;研究財政政策執行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針對財政改革發展的前瞻性問題開展中長期研究;牽頭重大綜合性文稿起草,參與重大財政政策的研究制定;協調與科研院所合作推動財政科研工作,指導重慶財政學會工作。
綜合處
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審批行政
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核定;擬訂和執行規範行政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秩序相關政策,負責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負責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負責擬訂和實施事業單位改革財政政策及制度;研究擬訂政府購買服務總體政策及相關制度,牽頭推進市級部門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負責財政經濟形勢預測分析;管理
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分配與管理,負責市級住房貨幣化補貼資金的審核與撥付,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與使用的監管,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務收支管理;擬訂彩票管理有關政策和制度,負責彩票銷售的日常監管,負責彩票資金及彩票管理中心財務收支管理;負責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教育政策制度的擬訂及資金的分配管理。
法規處
組織制定中長期財稅立法工作規劃、年度立法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對財政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條款的論證與審查;對局機關處室起草的財政規範性檔案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組織財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及清理工作;組織對財政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審查市級國家賠償費用申請;組織財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建設工作;組織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集中審理;受理行政處罰聽證申請,組織財政行政處罰聽證工作;組織局機關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辦理行政執法證申領工作;負責辦理本局作為
行政複議機關的行政複議事項;組織辦理局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組織財政系統法治工作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市財政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負責管理財稅法規資料庫。
稅政處
研究提出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按照稅法規定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負責財稅扶持政策的審核;承辦中央規定的稅收先征後退工作;負責稅收政策和財稅扶持政策的追蹤問效;對稅收政策執行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開展稅源調查分析;負責與稅務、海關等部門聯繫、協調稅政業務工作;參與在渝中央涉稅單位協調工作;承辦財政部稅政司、關稅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預算處
擬訂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研究提出財稅扶持政策建議;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負責辦理全市財政結算事項;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承擔市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指導區縣預算管理和改革;擬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區域財政政策,負責市對區縣的轉移支付工作,實施區域經濟調節;負責非貿易外匯管理工作。
國庫處
組織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推行市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指導區縣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推行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結算制度改革;牽頭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統發;牽頭組織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承擔市級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會計核算工作;匯總編報預算內旬報、月報和預算外月報;組織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及預測;編制、匯總市級和全市財政總決算;匯總市級和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部門決算,牽頭組織部門決算批覆;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撥付和會計核算;定期與
人民銀行國庫部門、代理銀行、預算單位核對賬務;負責統一管理市本級財政賬戶,會商相關處室辦理賬戶的開設、變更與撤銷,負責賬戶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統一管理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建立包括區縣財政專戶在內的銀行賬戶備案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
國債資金兌付工作。
政府採購處
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會同業務處室分解政府採購任務,下達採購計畫,審核撥款申請;編制《政府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工作;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及宣傳工作;負責編制、分析、上報全市政府採購計畫執行情況季報和年報工作;負責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管理工作;組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採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制度、政策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負責政府採購監督,建立對評審專家、供應商、集中採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評價制度和不良行為公告制度;負責政府採購協定談判相關工作。
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配合辦理預算的調整、變更和追加(減)事項以及執行監督;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提出相關經費滾動平衡計畫方案建議;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會計制度等,制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相關辦法;配合做好行政政法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的建設;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管理相關專項資金並負責追蹤問效。
教科文處
承擔教育、科技、宣傳、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配合辦理預算的調整、變更和追加(減)事項以及執行監督;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組織實施《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合做好事業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的建設;負責對專項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建立專項資金項目庫,實行專項資金滾動預算,制定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專項資金項目評審,研究建立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制度;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審核匯總部門決算,對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財務管理、事業發展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總結。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處
(重慶市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罰沒財物管理辦公室)
擬訂和組織實施行政事業類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市級行政事業類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除國資委以外)所屬企業監督管理工作;履行市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進行管理,負責市級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罰沒資產的處置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下級財政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經濟建設處
承擔市發改委、市城鄉建委、市交委、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物價局、市地勘局、地研院、一三六地質隊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交通、環保、建設、國土等方面相關財政政策,配合辦理預算的調整、變更和追加(減)事項以及執行監督;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城市建設、交通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治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及採礦權、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棚戶區改造、公租房建設和後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以及環保排污費和排污權交易收入等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土地出讓收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土地開墾費徵收、分配和使用,協調相關集團重點建設項目投融資和社會公益項目的資金平衡工作;聯繫平衡基本建設資金,負責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武警部隊、教科文衛等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及竣工決算批覆;配合做好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設;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
農業處
(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辦公室)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配合辦理預算的調整、變更和追加(減)事項以及執行監督;參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農業、林業、水利、扶貧、農業綜合開發、三峽後續工作專項和救災防災資金以及與之相關的政府性融資資金的分配和管理並制定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對水利基金、水資源費、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育林基金等收入的分配和管理;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績效考核;配合做好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設;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負責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有關專項資金的分配和管理。
基層財政處
指導鄉鎮財政管理,負責鄉鎮財政統計報表審核分析工作,掌握鄉鎮財政基本情況,研究制定指導鄉鎮財政改革及預算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負責組織開展鄉鎮財政幹部的業務培訓;監督指導鄉鎮政府性債務管理;管理鄉鎮基層政權建設資金;指導村級財務管理,牽頭研究制定指導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的相關政策、制度;管理有關農村村級財政補助資金;制定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進行項目完成後的績效考核;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
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和老乾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配合辦理預算的調整、變更和追加(減)事項以及執行監督;參與制定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社會保障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就業、社會保障和衛生等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社會保障基金和專項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市社會保險資金預決算草案;配合做好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設;負責聯繫單位財務運行的動態監管;審核匯總聯繫單位部門決算。
產業發展處
參與制訂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支持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及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外經貿、旅遊等方面的財政政策,承擔上述相關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產業引導基金相關工作的協調管理,研究提出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財政政策;參與糧食、電煤、石油等重要物資市場調控,研究提出結構調整、安全生產、航空物流等財政政策;參與制訂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財政政策,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編報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公用事業處
承擔城市道路、橋樑、路燈、供排水等市政設施維護,園林建設,垃圾處置,軌道(城市公交)和計程車運營管理,農村客運保險,燃氣和電力保障,燃油補貼等方面的財政職能。管理市政、園林等部門的經費。
金融處
承擔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研究制定促進地方金融業改革發展的財稅扶持政策及防範地方金融風險政策;負責金融機構政策性貸款、擔保、保險等有關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的兌現;負責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民族發展貼息資金管理;配合推動企業改制上市相關工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及監督管理;負責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負責ppp政策宣傳培訓和示範項目指導檢查;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指導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金融管理相關工作。
政府債務管理處
(重慶市政府主權外債管理辦公室)
管理全市政府性債務:負責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規章制度;實施全市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和限額管理;配合相關處室做好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編制;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務信用評級和債務信息公開;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與分配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監督管理;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信息統計監測;健全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實施風險預警約談和目標考核;指導區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負責實施項目申報、評估、談判等前期工作,以及資金轉貸、支付、償還全過程管理和監督;負責政府外債還貸準備金監督管理;開展統計分析、績效評價工作;代表市政府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會計處
(重慶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全市會計從業資格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和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定工作;制定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和會計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實施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高端會計人才培養;負責會計師事務所行政許可審批,依法對全市註冊會計師行業進行監督、指導;指導和管理全市代理記賬工作;負責全市會計電算化和會計信息化工作; 指導基層會計管理工作;對全市性會計學術團體的設立提出審查意見,管理和指導市會計學會(市總會計師協會、市珠心算協會)等社團組織。
監督檢查處
負責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研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負責財政內部控制管理,牽頭擬定、審定內部控制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內部控制專項檢查;負責財政局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人事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資福利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和統計工作;負責辦理職工因公出國(境)手續。
機關黨委辦公室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黨員發展審批工作;負責黨員民主評議工作;負責黨內評優表彰工作;負責先進黨建工作單位創建工作;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組織黨務幹部培訓、黨員學習教育和黨組中心組學習;領導機關團建、機關工會活動開展工作;負責機關各支部(總支)黨的建設考核工作;按照局黨組要求開展黨內大型學習教育、主題實踐活動和創建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市紀委派駐紀檢組
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
制定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規章制度;負責黨紀政紀教育以及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反腐敗工作;受理有關紀檢、監察的民眾來信來訪,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國庫支付中心
承擔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會計核算、系統維護等業務;建立預算單位支出總賬及分類管理系統;辦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借入、借出、回收核算業務;承辦農林水和扶貧資金的融資擔保、貼息等核算業務,以及專項資金的直接撥付和核算等業務。
非稅徵收管理中心
參與全市非稅收入政策研究;承擔市本級非稅收入徵收的具體工作;開展非稅收入數據的匯總、對賬、分析工作;負責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指導區縣非稅收入徵收業務工作;研究財政票據管理辦法;承擔財政票據印製、發放、核銷、稽查等工作。
預算編審中心
承辦市級部門預算編審具體工作,承擔預算單位基礎信息的匯集和維護,參與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預算績效管理中心
研究制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政策、規劃;制定預算績效目標、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績效評價及評價結果反饋套用的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牽頭建立科學合理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和評價體系;負責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指導和監督市級預算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自評,組織實施重點績效評價及評價結果的抽查和再評價,研究提出評價結果反饋套用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市級財政預算會審工作;負責牽頭建立和管理預算績效專家學者庫、中介機構庫、監督指導人才庫;建立和管理預算績效信息系統;指導和督促市級單位及區縣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收支管理服務中心
承擔財政收支數據的具體管理工作,工資及津補貼、部門預算、非稅收入收繳、國庫集中支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政府債務等數據的動態管理;承擔財政網路、信息系統和對外網站的技術、安全和運維管理工作;參與大型信息化建設項目財政預算工作,提出技術性建議;承擔金財工程的具體實施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財產物資管理和環衛工作,承建局機關機關基建項目和辦公用房管理、水電氣、通訊設備維護等服務工作。管理機關車輛。
投資評審中心
負責對全市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項目評估、概算、預算審查及竣工決算審核。
重慶財政學校
(重慶市財政會計人員教育中心、重慶市中華會計函授學校)
負責中專學歷教育,承擔全市財政會計人員教育培訓,通過函授形式為成人提供大、中專學歷教育服務,相關社會服務。
註冊會計師服務中心
組織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開展繼續教育,業務交流及相關服務工作。
領導班子
封 毅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處(預算編審中心)、國庫處(國庫支付中心)、研究室、人事教育處。
商 奎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分管政府採購處、經濟建設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協助分管預算處(預算編審中心)。
劉大衛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分管法規處、社會保障處、企業處、收支管理服務中心。
唐 峰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紀檢組長(監察專員)、黨組成員
分工:分管監督檢查處、監察室、重慶財政學校(重慶市財政會計人員教育中心、重慶市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後勤服務中心。
祝輕舟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教科文處、農業處、基層財政處、預算績效管理中心。
石 樵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局長助理、黨組成員
分工:分管綜合處、金融處、機關黨委辦公室、非稅征管中心。
吳 輝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總會計師、黨組成員
分工:政府債務管理處、會計處、註冊會計師服務中心、協助分管國庫處(國庫支付中心)。
尹子輝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副巡視員
分工:協助分管財政學校(重慶市財政會計人員教育中心、重慶市中華會計函授學校)。
胡小慶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副巡視員
分工:協助分管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閆家潤
職務:重慶市財政局副廳局級紀檢監察專員
分工:協助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工作動態
市財政局7月3日發布訊息稱,市財政近日安排3.3億元資金,加快實施高校學生創業引領、就業促進、就業引導“三大行動計畫”,確保今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5%以上,年底就業率繼續保持在85%以上。年
據悉,我市今年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16.5萬人,較去年增加1.2萬人,增幅超過7%。由於畢業生總量逐年攀升,以及社會需求與畢業生就業期望的結構性矛盾,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短期內難以緩解。
創業引領方面,從今年起,市財政將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鼓勵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招用應屆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對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創辦的創意類小微企業,給予每戶3萬至5萬元的資本金補助。設立創新創業獎勵資金500萬元,對大學生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發明、專利等項目併入駐孵化基地創業的給予獎勵。
我市出台多項措施,鼓勵企業和科研院所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契約並開展崗前培訓,按400元/人給予崗前培訓補貼;新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招用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數量達到20人以上並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符合重點企業貼息條件的中小企業,按規定享受重點企業貸款貼息政策。
就業引導方面,我市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取消戶籍限制,允許其在本市進行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並將其納入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範圍。建立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機制,連續3年每年在主城區及區域性中心城市開發、購買公益性崗位5000個,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過渡性就業崗位。建立財政對公益性崗位補貼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鈎聯動機制,並對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給予補貼。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