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萬州區貫徹實施《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整改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萬州區貫徹實施《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整改方案的通知在2006.12.19由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萬州區貫徹實施《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整改方案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6年12月19日
  • 實施時間:2006年12月19日
  • 頒布單位: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江南新區管委會,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萬州區貫徹實施〈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整改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對照整改。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具體內容

萬州區貫徹實施《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整改方案
2006年6月以來,區人大常委會組織執法檢查組,對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區貫徹落實《重慶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區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區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條例〉情況的報告》,並作出了審議意見。審議認為,2005年以來,區政府在貫徹實施《條例》中,領導重視、組織周密、基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為更好地貫徹實施《條例》,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現根據區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責任制意識
行政執法責任制是促進依法行政,保障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的重要舉措,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條例》,充分認識貫徹執行《條例》的重要性,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增強行政執法的責任意識。各級行政首長要自覺執行區政府關於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規定,增強法制意識。
二、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制的各項制度
明確行政執法主體權責,切實解決委託鎮鄉(街道)執法和行政執法部門的聯動執法問題。建立和健全執法質量評價體系,將執法責任制量化到具體部門、崗位和人員。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強化過錯責任意識,明確過錯責任,加大追錯力度,完善追錯程式,使行政執法工作完全到位,責任到人。同時,要把加強制度建設同治理經濟發展軟環境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創新、探索,把執法責任制工作引向深入。進一步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提高行政審批中心辦事效率,從根本上解決辦事難的問題。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區政府各部門特別是行政執法機關要採取有效措施,解決法制機構、隊伍薄弱的問題,要調整充實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政府法制工作幹部,專司其職。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現有法制機構、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熟悉執法規定,了解基本的其他法律適用和程式。建立完善考核考評機制,把好入口和出口關,提高依法執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堅持對各行政執法部門貫徹實施《條例》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情況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督促行政執法部門進一步完善配套的規章制度,使執法部門真正做到執法許可權法定化、執法責任明晰化、執法程度公開化、執法行為規範化、執法監督制度化。各行政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自覺接受和主動爭取外部監督,把執法的全過程置於人民民眾的監督之下,推進執法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同時,要把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與“執政為民,服務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構建“和諧萬州”。
區政府各部門特別是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貫徹實施《條例》的整改方案,並於2007年2月1日前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區政府,同時抄送區政府法制辦。不能及時整改到位的,也要提出限期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切實改進工作的措施。區政府法制辦要會同區監察局、區政府督查室等單位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確保整改收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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