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區級農業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支隊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2.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擬定全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承擔區“三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指導鄉村特色茶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負責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培育、保護農業品牌。負責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管管理。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7.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指導保護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市級和區級財政專項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建設規劃。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1.指導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12.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承擔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承擔農業援外相關工作。
14.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按照許可權管理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
15.負責全區扶貧開發管理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農業農村委行政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及綜合協調有關事項。負責對外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黨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和公文、檔案、信訪、機要、保密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新聞宣傳和輿情管理,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網路安全。
黨群科
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參與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承擔區級農村工作系統知識分子、統戰、青年、婦女、工會、民族和宗教工作。負責監督作風效能建設。承擔區委農業農村工委日常工作。
人事財務科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人事、考核、退休幹部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事業都拿我設定及聘用。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工傷調查處理。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負責農委財務管理工作,編報農委預決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職工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申報繳納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農場經營管理。
科教與法規科(智慧農業科)
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管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農村實用人才和職業農民培訓。推進實施職業農民制度。承擔農業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訴訟、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審批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及相關事項的備案等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豐收節協調指導工作。編制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智慧農業建設規劃。推進農業大數據套用和農業農村數據資源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和農村電子商務工作。
規劃發展科
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並牽頭組織實施。擬定全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鄉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發展和相關產業園區建設。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擬定全區農產品加工業、鄉鎮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監測分析和技術研發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協調農業對外開放工作,承擔農業外事、外經、外援、對口支援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農業項目和產業扶貧的統籌。承擔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扶貧綜合科
負責扶貧督查檢查、考核評估和問題整改督查工作。負責扶貧領域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扶貧的信訪、收發檔案和信息材料工作。負責扶貧會議籌備組織工作。扶貧扶貧培訓工作。負責扶貧志願服務及安全衛生等創建工作。負責扶貧檔案建設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扶貧開發科
負責扶貧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負責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負責“兩不愁三保障”等扶貧政策的制定落實、協調聯繫、信息收集報送等工作。負責扶貧項目庫建設、扶貧規劃編制和年度計畫編制等管理工作。負責專項扶貧資金預算安排、績效評估等管理工作。
生態能源與安全科
擬定全區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用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追溯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改革與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統籌推進農村改革,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政策建議。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三變”改革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工作。指導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協調農業設施用地相關工作。承擔區“三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農作物管理科(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擬定全區糧油、經濟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農作物區域布局、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產需調控工作。承擔肥料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牽頭承擔抗災救災、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情信息工作。擬定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昨夜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對再用的特定種類農機產品進行調查。監管農機作業安全。
畜牧水產科
擬定畜牧獸醫、漁業發展政策、規劃。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漁政、漁港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負責制定動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動物疫情應急管理。監督指導畜禽屠宰、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管理。負責制定獸醫從業人員和動物診療業務。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農業綜合建設科
組織編制全區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參與全區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和投資標準制定。承擔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編制、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
現任領導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吳昌余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張在彬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李宗明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周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