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是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是將區林業局的職責,以及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區水務局、區農業委員會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由同級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歸口管理,領導班子實行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虹橋路31號
  • 隸屬部門: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蔡長勇(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牽頭組織實施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和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開展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全區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發展工作。貫徹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貫徹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八) 貫徹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貫徹相關林業產業市級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林業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鎮(街道)林業領域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管理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 監督管理林業及其生態保護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林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持續提高全區森林覆蓋率,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全力推進林業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

現任領導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局長:蔡長勇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副局長:陳林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副局長:張學軍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財務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宣傳、信息、保密、檔案、內保、後勤等工作;承擔目標考核、政務督辦、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等工作;牽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編制林業系統部門預算及財務預決算;監督全區林業建設資金及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管林業系統國有資產;負責對林業重點工程的規劃、年度任務及作業設計的審查,並監督檢查驗收等工作。
黨群政工科
負責林業系統黨的建設、群團、工會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日常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法制建設、綜治、輿情、信訪穩定工作;承擔重要林業行政審批、林業行政處罰行為作出前的內部審核;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有關工作;負責林業隊伍建設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普法宣傳教育和法律諮詢服務。
生態修復科(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森林、濕地和石漠化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區義務植樹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編制全區林業及其產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承擔科技推廣工作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場的國有森林資源的發展和保護;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物、植物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森林、林木的採伐、運輸;指導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承擔濕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負氧離子監測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審批服務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中涉及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森林火災預防與安全生產科
擬訂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承擔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執法支隊
1.貫徹執行《森林法》及有關林業政策法規,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依法開展林業執法工作,對全區涉林行政案件進行查處;
2.依法對林地的征占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依法開展森林火災行政案件的查處;
3.負責對陸生野生動物的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4.依法對木材經營單位、加工用材單位和木材市場、貯運木材貨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5.負責全區涉林有關路檢、路查工作;依法查驗木材運輸、森林植物檢疫、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運輸等證件和調運的林木種子種苗質量檢驗證明,制止和查處違法運輸等行為;依法對非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林木種子種苗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6.負責對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執法工作,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7.負責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涉林行政執法工作;
8.開展涉林案件行刑銜接工作,對調查後應立刑事案件的涉林案件及時依照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9.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國有林場
1.貫徹執行《森林法》及有關林業政策法規;
2.負責全區國有森林資源的資源培育、管護,野生動植物保護;
3.負責國有林地的植樹造林、育苗等營林生產;
4.制止濫伐盜伐林木、亂占林地及毀林開荒;
5.負責所管理國有林地的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
6.負責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巡山護林;
7.負責林業科技在國有林場的推廣和示範;
8.負責國家木材安全戰略儲備工作;
9.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植物檢疫的法律法規;
2.負責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調查,疫情監測調查,定期發布森林病蟲害信息;
3.負責組織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4.依照規定實施現場檢疫或復檢;
5.依法監督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消毒處理、除害處理、隔離試種、封銷和消滅;
6.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自然保護地管理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濕地公園管理所、重慶市綦江區國家地質公園管理所)
1.主要負責區內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及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建設的綜合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主管部門制定所屬保護區、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3.自然資源的保護、利用及管理,各種野生動植物生活習性的調查和研究等工作的綜合管理;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野生動植物科學研究工作;
4.制定各項管理制度,落實保護和管理責任;
5.調查保護區內的野生動植物資源並建立檔案,組織環境監測,保護自然保護區內的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
6.爭取國家或地方相關項目,加強自然保護區能力建設;
7.負責建立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等各種監測系統和信息網路;
8.負責國家地質公園對外宣傳,組織開展科研、科普教育活動,挖掘地質公園科學內涵,促進公眾社會地球知識科學普及水平提升;
9.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科技推廣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
1.負責全區各類林業規劃、區劃及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作業設計的編制工作;
2.組織參加林業技術交流和科普宣傳活動;
3.承辦林業基礎研究項目、科技攻關項目申報工作;
4.負責林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與套用,管理林業智慧財產權;
5.負責征占用林地、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規劃設計;
6.負責林地權屬的勘驗和林木採伐的作業設計工作;
7.組織、配合做好全區林業工程建設檢查驗收工作;
8.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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