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水利局關於完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

為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加大對貧困區縣的扶持力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現就完善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通知。

渝價〔2014〕321號
各區縣(自治縣)發改委、水利(水務)局,北部新區發改局,萬盛經開區發改局、水務局:
為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加大對貧困區縣的扶持力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現就完善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完善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
(一)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
2011年,市物價局下發了《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適當調整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1〕164號),明確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執行。有關區縣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水利、電力部門加強督查,確保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二)完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
為完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市14個國家級貧困區縣和4個市級貧困區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按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價格執行,其他區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仍按居民生活合表用戶用電價格執行。
二、有關工作要求
(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執行情況調查
為全面了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執行情況,有關區縣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水利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價格政策落實情況專項調查,同時對政策未落實到位的要立即整改,並於2014年12月31日前將調查整改情況報市物價局、市水利局備案。
(二)開展貧困區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基本情況調查
為全面掌握貧困區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情況,有關區縣水利部門要認真填寫貧困區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表(見附屬檔案),並於2014年12月31日前報市水利局、市物價局備案。
2014年11月6日
貧困區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區縣名稱
工程名稱
建成(擬建成)
時 間
供水規模(m/d)
管理單位
備註



















































































































































填表說明:1.已建成完工的農村安全飲水工程供水項目在“建成(擬建成)時間”填寫建成時間;
2.未完工投運的農村安全飲水工程供水項目在“建成(擬建成)時間”填寫擬建成時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