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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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渝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重慶市渝北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渝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桐路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改革發展。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相關管理辦法。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
(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承擔建設性規費的徵收和管理,協助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會同財政部門籌集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編制收支年度計畫。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的使用。
(三)負責房地產行業的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實施房地產調控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秩序、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貫徹落實房屋面積管理、交易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產中介服務行業的指導和監管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
(四)負責建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負責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建築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負責建築行業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負責新型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套用管理。
(五)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規範勘察設計市場秩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雕塑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住房保障工作。擬訂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推進。負責全區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七)統籌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及其附屬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項目的儲備、前期工作和協調推進。參與協調其他區級重點項目建設。
(八)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
(九)負責推進城市提升相關工作。貫徹城市提升相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推進城市提升相關前期工作和項目協調。配合協調“兩江四岸”規劃、建設、管理等具體工作。
(十)統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城市管線的綜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線綜合管理協調機制,統籌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牽頭協調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主城區“清水綠岸”治理提升工作。
(十一)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貫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標準,擬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鎮排水監測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城市排水防澇工作。指導各鎮污水處理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負責城市老舊功能片區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統籌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負責城市既有建築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房屋使用安全、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村鎮建設。擬訂村鎮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村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專項建設示範。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傳統風貌區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的修復建設。負責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十四)負責人民防空工作。編制人民防空各項規劃,擬訂防空襲預案。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有關部門制定防護和搶險搶修方案,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演練,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功能。組織人民防空軍事鬥爭準備檢驗評估。指導部門、鎮(街道)及相關單位的人民防空業務工作。
(十五)負責建設科技推廣套用。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套用。承擔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等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
(十六)負責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管理。擬訂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綠色建築評價及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推進建築節能發展。
(十七)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擬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政策。
(十八)負責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領域監督執法。組織開展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領域執法檢查活動,查處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領域違法問題。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街道)相關執法工作。
(十九)負責住房和城建檔案管理。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建築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開展相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將原區建築安全管理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轉到區住房城鄉建委機關。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重大重點項目管理工作。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重點項目,牽頭擬訂重大重點項目年度計畫按程式上報區政府審定。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區水利局等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重大重點項目具體推進工作。
2.關於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由區財政局、區國資委承擔,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協調。區經濟信息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林業局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契約簽訂後的監督管理。
3.關於城市管網建設管理工作。區住房城鄉建委負責城市管線的綜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線綜合管理協調機制,統籌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負責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等。各水、電、氣、通信、能源等管網(線)建設主體單位負責城市相應的地下管網建設和管理。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主任 李世瑜:主持區住房城鄉建委全面工作。主管綜合科(法制、信訪、政務公開部分)、房地產開發管理科、村鎮建設科、區軌道交通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清欠追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公租房管理中心、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區房地產交易事務中心。
黨委專職副書記 馬寧: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建工作。分管黨建、人事、機構編制、機關日常運轉管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共青團、退休幹部、應急管理、建築材料檢測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綜合科(法制、信訪、政務公開部分除外)、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所。
黨委委員、副主任 李享強:分管工作:物業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老舊住宅增設電梯、房屋測繪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物業管理科、區老舊住宅增設電梯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聯繫區房屋測繪管理所、區房地產和物業管理協會。
黨委委員、副主任 董燕:分管工作: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房屋使用安全、婦女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住房保障和房屋徵收科(房屋徵收部分除外)、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住房保障中心。
黨委委員、副主任 唐仕權:分管工作:人民防空、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城鎮排水監測、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城市排水防澇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人民防空和城市建設科(人民防空部分)、城鎮排水和管線管理科、區人防技術保障中心、區城市排水事務中心。
黨委委員、區重點建設和管線中心主任 王磊:主持區重點建設和管線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建築行業管理、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領域監督執法、工會、計畫生育、應急搶險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建築業管理科、區重點建設和城市管線事務中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支隊。
黨委委員、副主任 潘勇:分管工作: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建設工程行政審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行政審批科(消防科)、區建設管理事務中心。
黨委委員、副主任 胡小榮:分管工作:計畫財務、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清水綠岸”治理提升、住房和城建檔案管理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計畫財務科、人民防空和城市建設科(人民防空部分除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中心。
黨委委員、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 楊彥:按照區紀委監委要求履行派駐紀檢監察組職責,協助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
黨委委員、區房屋徵收中心主任 江東奇:主持區房屋徵收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棚戶區改造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住房保障和房屋徵收科(房屋徵收部分)、區房屋徵收中心。

內設機構

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人事、機構編制、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幹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查督辦、目標考核、法制、信訪穩定、保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群團、宣傳、文體、統戰、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組織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辦法。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和契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行政執法,負責行政處罰案卷核審。負責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
計畫財務科:協助城市建設配套費等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會同財政部門籌集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編制收支年度計畫及監督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負責城鄉建設維護、住房保障、人民防空等重點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控制管理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監督所屬單位財務、預算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工作。
房地產開發管理科:牽頭組織實施房地產調控政策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監管政策,執行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負責培育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規範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監督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租賃企業市場行為,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統籌指導房地產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承擔房屋轉讓、抵押、租賃等交易契約登記備案管理。承擔商品房銷售管理,負責預售資金監管。承擔項目資本金監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規定等制度的監督執行職責。承擔房屋面積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及聯合建設備案管理。負責區房地產領域重點涉穩項目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住房保障和房屋徵收科:擬訂住房保障政策、規劃、計畫、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適合區情的住房改革政策,協調推進保障性住房項目管理。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籌集、分配使用和後期管理。負責審核住房補貼。負責全區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負責城鎮規劃區內已通過竣工驗收備案或者具有合法產權的房屋使用安全和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鑑定和城市危險房屋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規劃和年度計畫。依法擬訂全區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政策,組織實施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全區徵收項目備案。統籌推進全區城市棚戶區改造。負責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物業管理科:負責擬訂物業管理有關規定和實施意見。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統籌協調物業矛盾糾紛的調處。統籌指導物業管理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依法監管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工作。指導、監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和其他房屋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建築業管理科:擬訂建築業發展計畫並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負責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建築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套用。承擔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等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推廣裝配式建築。參與制定全區城鄉建設標準。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和檔案專項驗收工作。指導新型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套用管理。承擔綠色建築、綠色住宅生態小區和綠色建材評價及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應急調度職責。負責區清欠追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審批科(消防科):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最佳化提升服務視窗“一站式”功能,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方案備案。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聯合審查備案、施工許可審批、竣工聯合驗收備案。負責人防工程、人防疏散基地、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審批。負責人防工程及設施拆除、損毀和報廢審批。擬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的相關政策。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質量監管、勘察設計行業誠信管理、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的日常管理,推動勘察設計行業創新發展。統籌指導勘察設計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人民防空和城市建設科:編制人民防空各項規劃,牽頭並協調相關部門擬訂本級人民防空襲預案。負責落實人民防空領域軍民融合發展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單建式人防工程建設,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功能。負責在建人防工程質監、備案與管理。指導監督已竣工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維護管理、安全生產和平戰轉換。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演練。負責“兩防一體化”社區和人防疏散基地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人民防空軍事鬥爭準備檢驗評估。指導部門、鎮(街道)及相關單位的人民防空業務工作。統籌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擬訂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統籌組織、管理協調、銜接推進和技術指導等工作。監督管理城市雕塑。參與城市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及突發事件的處置。負責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課題研究。負責確定區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市級城建資金的對接協調工作。負責區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督查督辦和目標考核。負責重點項目的初審、儲備和前期工作。牽頭推進城市提升行動計畫,統籌推進城市提升相關前期工作和項目協調。承擔統籌“協調兩江四岸”規劃、建設、管理等具體工作。承擔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牽頭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承擔牽頭協調和推進城區“清水綠岸”治理提升工作。承擔區軌道交通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監督、考核軌道建設用地的征地拆遷和移交工作,配合監督管理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範圍內項目建設,配合協調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
城鎮排水和管線管理科:負責城市管線綜合管理工作,建立綜合管理協調機制,統籌各管線行業年度建設計畫,安排管線工程建設時序。統籌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建立實施項目儲備制度。牽頭協調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擬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政策、標準、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負責城鎮排水監測的監督管理。承擔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的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排水防澇牽頭工作。指導各鎮污水處理管理工作。
村鎮建設科:擬訂村鎮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專項建設示範。協助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村鎮傳統風貌區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的修復建設,指導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建設管理。牽頭推進傳統村落保護髮展。指導農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推廣農房建設適用技術。指導農村建築工匠培訓。

直屬單位

區重點建設和城市管線事務中心
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中心
區建築綜合執法支隊
區建設管理事務中心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中心
區人防技術保障中心
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區住房保障中心
區公租房管理中心
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區城市排水事務中心
區房地產交易事務中心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3日,榮獲”重慶市應急管理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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