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人員編制,獲獎記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並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地方標準。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街道)勞動保障執法工作
七、參與擬訂並落實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等工作。負責區級有關重點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擬訂並落實人才引進政策。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執行吸引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或定居政策。擬訂並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執行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九、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承擔市級以上表彰獎勵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一、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擬訂信息規劃,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領導分工

毛志亮 局長  主持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王 靜  黨委專職副書記   負責黨建、機關財務、群團工作,牽頭信訪穩定、安全、應急、行風建設、最佳化營商環境、全局性重點工作的調研和規劃,分管局辦公室。
吳邦力 黨委委員、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主任   主持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工作,分管社會保障科。
楊 力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政策法規和勞動關係科(行政審批科)、勞動保障監察科、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人力社保執法支隊。
韓玉平 黨委委員、區就業和人才中心主任 主持區就業和人才中心工作,負責重點企業招工、人力資源招商、服務人力資源產業園工作,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孫小筱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局人事工作,分管綜合管理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科。
馬 姝  副局長(掛職) 分管人才管理科(重慶市渝北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科,負責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務群團、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穩定、教育培訓、督查督辦、安全保密、綜合治理、應急管理、檔案管理、財務、雙擁共建、國有資產管理、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日常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計畫、總結等重要文稿起草,組織重大調研。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綜合管理科。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事項。承接市人力社保局交辦的職稱(資格)考試和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協助做好區內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承擔市級以上表彰獎勵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離退休及死亡撫恤等意見,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管理和業務指導、監督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辦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含區管領導幹部)的因公因私出國(境)審批或備案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更正工作。參與住房、醫療和社會保險制度等改革。負責異地退休幹部協調管理工作。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人事管理事項。
(四)人才管理科(重慶市渝北區職稱改革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人才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會同組織緊缺優秀人才引進工作。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培訓工作。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考試。負責制定機關工勤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職員和技術工人以及企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參加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成人學歷教育。制定就業再就業培訓、農村勞動者技能培訓規劃和綜合性政策,並協調指導有關單位開展培訓。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出國(境)培訓的組織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評價、激勵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國家級、市級專家推薦、選拔、綜合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博士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留學回國人員來渝工作、服務或定居政策及國(境)外機構在渝招聘專業技術骨幹的有關政策。承擔部分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的審批。
(五)就業促進和職業能力建設科。貫徹執行就業創業規劃和計畫、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編制就業補助資金預算,督促預算執行,監督資金管理使用和開展績效評價。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貫徹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獎勵制度。貫徹執行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協助市人力社保局對轄區內的技工學校進行業務管理,綜合管理區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統籌推進職業技能鑑定和競賽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考核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承擔區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社會保障科。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政策和地方標準。貫徹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地方標準,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地方標準。組織實施工傷預防、認定、康復政策。負責工傷認定。負責全區養老、工傷保險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
(七)政策法規和勞動關係科(行政審批科)。牽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執行。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最佳化提升服務視窗“一站式”功能,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牽頭企業非標準工時制、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所涉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擬訂並落實勞動關係調整政策。貫徹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及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調解員的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監督監管制度。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完善基金預測預警管理機制。組織實施全區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資金(基金)規劃。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金保工程的組織實施。監督協調金保工程網路建設及安全管理。負責各類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統計、信息收集管理、內部審計。負責企業參保人員退休審批和勞動能力等級鑑定。
(九)勞動保障監察科。貫徹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規範指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監察人員的執法行為。提供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和政策諮詢服務。依法對未成年工、女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益進行保護,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違法事件。承擔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重慶市渝北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為渝北區人力社保局所屬正處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受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委託,主要承擔以下職能職責:全民參保計畫實施;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社會保險待遇審核支付及管理;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和業務經辦稽核;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定管理;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和企業職工病退休鑑定;社會保險標準化與信息化建設;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
重慶市渝北區就業和人才中心,為渝北區人力社保局所屬所屬的財政全額撥款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受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委託,主要承擔以下職能職責:城鄉就業規劃組織實施和目標管理;就業創業服務;農民工服務;失業保險辦理;職業能力建設;就業信息統計和業務指導;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人才引進服務;人事檔案管理。

人員編制

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6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獲獎記錄

2021年12月23日,授予“2016-2020年重慶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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